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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景物诗人见即夸,岂怜高韵说红茶!牡丹枉用三春力,开得方知不是花。”她不惧陆明云脸色难看,已当众吟诗。

  然而这几句一出口,在场的公子哥儿们面色全都微红了,她借古人之作吟的这首“红茶花”,寓意诗人见到象样的景物就胡夸,何曾欣赏过红茶花的高雅风韵,自以为艳丽的牡丹才能入眼,殊不知浪费了春天气力的是牡丹,和红茶花相比,牡丹也算不上什么奇葩。

  这是讽刺他们这群人自认高贵,事实上根本狗眼看人低。

  这群人被一名小泵娘教训,神情都尴尬不已,而唐元宁则不解的望着她,自己已习惯了受人歧视的场面,不想这陌生的小泵娘怎么会替他出头?

  “明雪,不可无礼!”陆明云怕她得罪人,沉声斥喝。

  “我哪里无礼了,现在举办的不是斗诗吗?何况我这是就事论事,唐公子对这木梨花极有领悟,描述得生动,但偏偏有人说出酸言,依我看来,这些人若不是肚量狭小,容不得别人的诗比自己好,就是完全不懂诗,所以听不出诗的好坏来。”她不收口的继续说。

  之前说唐元宁是东施效颦的两人,此刻的脸已经涨红得要出血似的,陆明云见状恼怒,正要教训妹妹时,其中那第一个对唐元宁刁难、身穿蓝衣的公子已先一步出声——

  “明云,这位是令妹吗?”

  陆明云看向对方,这人叫王春安,其父是松江正七品的推官王童人,官阶与自己任县令的父亲不相上下,不过他有个官拜松江知府的伯父,多了这层关系,这家世比之陆家又高了些。

  王春安虽被陆明雪修理了一顿,但第一次见到陆明雪,瞧她模样聪明伶俐,他心中的恼怒消散许多,且见她年纪尚小,也就不计较她的不知分寸,不仅如此,还有心想认识一下这出色的陆家千金。

  本要训斥陆明雪的陆明云,只好改为瞪了妹妹一眼,之后才道:“是的,这位是舍妹明雪,她不知礼数闯入诗会,还请各位见谅。明雪,你既然打断诗会了,就正式向大家打声招呼吧!”

  他不得不将妹妹介绍出来。

  陆明雪暗自偷笑,众人面前大哥可拿她没办法,她立刻裣衽为礼规规矩矩的朝众人屈膝问安,“小女子明雪见过各位公子哥哥们。”她态度落落大方。

  众人见她没有一般闺秀的忸怩姿态,对她不免多看两眼,而王春安则始终饶富兴趣的盯着她看,陆明雪也留意到王春安的眼神,这人经常出入陆府,与大哥颇有交情,她也远远见过此人几次,所以知道他是谁。

  但她直到今天才发现此人肚量狭小,欺负唐元宁,这点让她很看不过去,瞄了他一眼就别开眼。

  “是你……”唐元宁听她自我介绍后,才知她是自己半年前救起的人。

  他还记得那时她昏厥了,是他亲自抱着她回陆府救治,而这事也引起了一些议论,毕竟男女有别,自己抱着她行于大街上,虽说救人为要,可对于女子的名声总有损伤,所幸她尚未及笄,还不到男女需大防的年岁,再加上陆府的人并未为此责怪他,只是一径感谢他相救,外人见陆家人未有微辞,这事的风波才淡去。

  但那天他顾着救人却不曾注意她的长相,因此刚刚才会认不出她来,这会仔细打量了她,发现她年纪小小却已是明眸皓齿,若过几年必是长成大美人。

  瞧他眼神,陆明雪晓得他记起自己了,不由得俏皮的一笑。“还未曾谢过唐公子的救命大恩,这会虽有些晚了,可也请受明雪一礼。”她屈膝特别朝他行了个礼。

  众人见状,也想起半年前的事。“啊,对了,我们都忘了,唐元宁于元宵时曾救过明雪小姐!”

  “可不是,明雪小姐八成是以为咱们欺负了她的恩人,才会作诗讽刺咱们。明云,你这妹妹不仅有恩必报,还太有才华了,既然她辩才无碍,不如就留下来与咱们继续斗诗,有她加入,相信趣味会加倍。”居然有人邀她斗诗了。

  陆明云本就疼妹妹,见众人未生气她的不知轻重,反而邀她加入,脸上也起了笑容。“要我这妹妹加入可以,但丑话先说在前头,万一大伙斗诗输给了她,面子挂不住时,可别生气啊。”

  言下之意是肯破例将人留下了,陆明雪十分高兴,唐元宁也笑了,他没想到自己救下的人会是这样率直可爱的姑娘。另外,她不怕得罪人的替他出头,这份心意也令他感动,他受这些世家子弟的气已久,从未有人为他抱不平,而她肯为他仗义执言,这教他内心起了分说不出是何滋味的波涛。

  至于王春安,瞧陆明雪的眼光也越发不同,有了些深意……他对唐元宁仍是多有不屑,他向来讲求门第阶级,对铜臭商人是不瞧在眼底的,这回就看在陆明雪的面子上,暂时不找唐元宁麻烦。

  然而陆明雪自己却是万万没料到,在诗会之后,她竟意外地被封为松江第一才女,陆家千金色艺双全之名居然被人疯传起来。

  “这汗巾是你绣的?”唐元宁坐在陆府大厅,蹙眉问道。

  他一早来到陆家拜访陆明云,不巧陆明云不在,由陆明雪代为接待。

  其实那回诗会过后,他就经常上陆家走动,与个性爽朗的陆明云有了极好的交情,因此与陆明雪也不时会碰面,虽说女眷不便接待男客,但因着她年纪还小,自己又是她的救命恩人,所以陆家人并不介意此事。

  今日唐元宁到来后,陆明雪即兴匆匆的拿了自己绣的玩意向他献宝,她未穿越前是个服装设计师,尤其喜欢研究刺绣的功夫,她也是因为这手功夫才应聘进知名的服装大厂为设计师的,到了古代,日子无聊,因此对刺绣这事就更加认真研究起来,且古代的刺绣技术远比自己想象的还要进步,很多古法是未来人未曾发现的,求知欲旺盛的她,对此备感兴味。

  而她给唐元宁瞧的是绣有HelloKitty图样的汗巾,她喜欢Kitty猫,觉得这只无嘴猫相当可爱,偏偏这只猫在未来风靡全球,但在这西朝却是一点名气也没有,还因为卡通造型让人感到突兀。

  看见唐元宁盯着汗巾上的图案直皱眉,她忍不住问:“你不认为这只猫很可爱吗?”

  “猫?你说这是只猫?”他眉头拧得更深了。

  “不像吗?”

  “这……是不太像,不过你的绣工倒是细腻,用色也大胆……”想不出其他赞美之词,他只好说这个,不过他也没有说错,除了造型奇特外,她的刺绣功夫确实新颖,且十分精致。

  她抿了唇,“好吧,我懂你的意思了,你对这只猫还是不能接受就是了。”

  “不是不能接受,而是你这只猫仅两只脚站地,还没嘴巴,甚至穿上衣服,这……古今中外恐怕还未有人见过吧?”

  “话是没错,但这是卡通造型,卡通就是拟人画法,看来虽怪,可你不觉得很有意思吗?”

  他听了这话,再专注看了一会汗巾上的图案,蓦然微笑了。

  “是有些意思,很多的文章诗词都曾将无生命的物品或动物人格化,产生生动的联想,想不到图画也可以,这让我想起两年前随爹去东洋做生意,偶然曾见过一个画师将狗拟人化,那画风也有几分像你的这只猫。”他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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