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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宝摇头摇得飞快。“奴才觉得捏几个笑脸小泥娃搁在主子屋里,主子瞧了欢喜,边数银子边开怀。”

  “有孝心呀!小宝,这张嘴巴越来越机伶了,你金子姊姊给你吃了几斤蜜,甜得招蜂引蝶。”

  她笑着往他脸上一掐,捏捏滑手的颊肉,似喜似嗔的笑逐颜开。

  陶于薇向来是不会给自己太多烦恼的人,她专心做一件事就会把不愉快忘掉,虽然葛瞻就在她转身处,退后一步有可能跌入他怀抱,她竟能把他抛在脑后,一时半刻没想到他在身后,兀自和小太监笑闹。

  “哎呀!主子,奴才哪敢偷吃蜜,谁不知道金子姊姊是守着宝山的神仙,她只给主子您摘仙桃、煮仙肴、舀瑶池仙水,小宝只有往边边站的分。”他垂下头,一副十分委屈的可怜样,又是摇头,又是叹气的,逗人发噱。

  少有表情的吴紫矜,也就是金子抬眸瞟了小宝一眼,老是抿成一条线的菱形小嘴儿往上一弯。

  “那就站直点,别给人弯腰,你家主子当不了天,但起码能给你撑腰,要挺直点,不要丢我的脸。”陶于薇笑得好像人情世事不知的闺秀,只知风月,不晓人间疾苦。

  在市井长大的陶于薇其实是看不惯宫中的作派,因为后宫是陈皇后做主,她管不了,只能从身边的人教化。

  打小受人欺凌的小宝奴性重,又看惯了宫中老人的脸色,自知卑微的他老是低着头看人,在宫里谁不是贵人?他的腰没挺直过,就这么到处给人低头,面向下弯腰。

  太监就不是人吗?他们也有做人的尊严,不过少了传宗接代的宝贝,凭什么看轻他们?

  这是陶于薇一直灌输小宝的观念,她希望她在乎的每一个人都能和她一样,理直气壮地当个人,也许她没办法改变所有人,但最少她身边没有抬不起头见人的杂草。

  “是的,主子,奴才站得可直了,您瞧我这腰,跟那抬头猪的板子一样直。”小宝腰一挺,装模作样的走来走去,仿效着街上腿粗腰圆的大老爷,顶着大肚子想弯也弯不了腰。

  “瞧你,得意了,赏你包栗子糖尝尝。”陶于薇一说完,万事周全的金子一声不吭的递出还温着的栗子糖。

  “谢主子赏。”他伶俐地接谢赏,裂开嘴直笑。

  自从跟了三公主后,小宝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嘻嘻哈哈的耍宝卖乖,也不再受人欺负,瘦小的身躯一下子抽高了,把恨天高的三公主给比下来,让她笑啐着把他喂养得太好。

  “啐!哪来成精的小滑头,一棒子打出原形。”她玩开了,作势要替天行道,除妖孽,斩魔卒。

  人一旦放开了便无拘无束,笑笑闹闹也是一天,市集摊贩上摆卖的大都是些不算精细玩意,和宫里的精致是不能比,但贵在趣味,随心所欲,不用顾忌那、顾忌这的任意挑选,也不用担心挑错了惹来无妄之灾。

  书生书写的字画摊过去是摆放花器、盆盂的摊子,接连着花色尚可的布料,还没开市的小贩吆喝着,冰糖葫芦、糖炒栗子、豆腐脑儿……叫卖声不绝于耳,清扬嘹喨。

  蓦地,在喧喧嚷嚷的各种声音中,有个满头花白的老人似在打盹,独坐在最吵闹处中最不受打扰的一角,他四平八稳的坐着一捆稻草,前方铺了一块看不出颜色的油布,几颗奇形怪状的石头,一些手雕的发簪和木钗,一盆一盆的雨花石,几十只镯子一只迭过一只排成横列。

  镯子不见得有多出色,纹色偏暗,近乎墨红,朴实无华的雕功可见雕刻者的功力欠些火候,可是平实中却给人一种返璞归真的纯净。

  第一眼,陶于薇就爱上了,那是一只金镯,用罕见的赤金打制,不知在人间辗转了多少岁月,亮金退去,暗金浮动,似金似玉,又似一块血玦,刻纹上不是花纹,而是某种古老的文字——

  梵文。

  “这只镯子——”

  “我要了。”

  陶于薇才要开口问价,一只肌理偾起、线条分明的男人大手横空劈开,从她身体后头探出,如雄鹰猎兔般敏捷,在她柔白小手刚伸过去时拿走了金镯。

  和她抢东西,罪不可赦,旭川国内除了当朝皇上没有人比她更有钱,谁敢在她面前用银子砸她。

  一回头,那张狂的眸子正要发作,怒火腾腾,谁知一瞧是深不见底的墨瞳,黑幽幽的眸子会吃人似的,她心口猛地一颤,感觉有点失序,从高空跌落又翻了个空身,掉落深潭。

  “葛大哥,你要送给心上人呀?”先礼后兵。

  “不是。”他回答得极快,但更像在掩护什么来不及收起的思绪,眼底一闪火光熄灭后的黯然。

  “那你抢得那么急所谓何来?不过是一只灰朴朴的镯子,你拿在手上也硌人,多不符合你英挺雄姿。”一个大男人跟她抢什么镯子,他那只粗壮的手臂戴得下去吗?

  “送人。”葛瞻看着她,眼神似透过她在想什么。

  “你不是说没心上人,你要送给谁?”陶于薇话里有几分她不知道的酸,只当是镯子被抢的不甘。

  “你。”他眼中浮现一丝丝逮中使坏娃儿的笑意。

  “我?”一怔。

  陶于薇深谙,“无功不受禄的道理”天底下没有白得的好处,这一路行来她可没少找人家麻烦,她知晓在某些方面她是刁了些,和他虽无摩擦也说不上什么好交情,顶多不交恶。

  而这会儿他要把她看上眼的镯子送给她,这……琢磨琢磨,唔!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她还是小心防备。

  若是葛瞻晓得他的赠镯行为反而引来陶于薇漫无边际的猜忌,他大概会气笑了,暗骂一句,不知好歹的狼崽子,要不是看她喜欢,他何必多此一举占重生之利哄她开心。

  在前一世,他为了坚持复仇一事和她闹得不愉快,两人好几天不说话,她也不像往日那样活泼,笑着来黏他,因此他买了这只镯子送她好化解僵局,希望她能体谅他的不得已。

  收了金镯的她虽然很欢喜,冷了几日终于面露笑脸,可还是闹了几回不大不小的小别扭,镯子被她珍惜着,人却渐行渐远,满脑子是复仇念头的他根本没发现她的消瘦。

  最后一次见她是城门口的迎棺,那时宛若睡着的人儿好安详,滑出衣袖的透白细腕正套着这只镯子,上头还有她转暗的污血,金镯余光映出他通红的双瞳和憔悴面貌。

  那一世,他什么也没得到,只有失去,不知不觉的失去他所拥有的,而且弥足珍贵。

  “你很喜欢,不是吗?”他伸出手,抚向她发丝的手在乌黑头顶握起拳,旋了一圈落在盈白腕间,一只金镯滑入细致凝脂,暗金色衬托着雪透皓腕。

  陶于薇俏皮地一扬唇。“我也喜欢金山、银山,送我几座如何,我弄个金棺等人入土时回赠。”

  一旁的小宝是主子说什么都是好的,凑趣的嚷着,“送金山、送银山,小宝扛着,送送送……”

  “送你两只恭桶洗你那口臭牙。”忿忿然的白文昭小声嘟囔,逗笑了身侧的陆信庭。

  但是笑过之后,又是深深的困惑,城主到底在想什么,他的种种行径叫人猜不透,放着天耀城的正事不干跑来当旭川国公主的和亲护卫,还拉下身段哄起大龄公主了。匪夷所思,匪夷所思呀!这水太深了。

  “把你那近百艘船的嫁妆都卖了,你要有几座金山银山就有几座金山银山。”他不说送不起,隐隐有江山尽在手中的宏伟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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