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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趴在马车窗口上的她眉飞色舞的盈盈笑眸,他心口唯一一处为她保留的柔软轻轻的崩塌了一角——多鲜活的生命力,多么光彩夺目的神情,多叫人怀念的笑声,她……还活着。

  悄然的闭一下眼,眨回微涩的水气,他现在是水月族护卫首领,不是天耀城城主银月,亦非前世与她结识多年的落难皇子葛瞻,他们是两个全无交集的陌路人……

  陌路人……陌路人……心口莫名一绞,微微生疼,明知她眼底的疏离和漠然是正常反应,可是无来由的失落还是深深的笼罩了他,感觉很不好受,似乎有人从他心头刨出一块肉,当着他的面丢弃在一旁。

  很酸、很涩、很想落泪,却是给得心甘情愿。

  跟随他多年的手下不解他为何多此一举的乔装成水月族护卫,只为护送一名公主出嫁,他们是真正上过战场,手染敌人鲜血的战士,这种送嫁的“小事”怎会由他们出头呢?

  世上只有重生的葛瞻明白,因为放不下,他的心替他做了决定,既然给了他再一次临世的命运,他便要用这双手改变所有人的命运,那些曾经对他好,深爱过他的人,他都想一一回报,尽他所能的挽回他所失去的。

  只是看到上一世喜欢他、时时把热烈目光放在他身上的女子忽然对他不再痴狂,还有几分戒慎神情,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的刺痛,总觉得不该是如此,她的忽视令人很不好受。

  “你还没有说百里穆然喜欢什么,他会不会打老婆,为人粗不粗暴,是长得俊美无俦还是一脸横肉,个头高不高,身体魁不魁梧,有没有为人不齿的癖好——”要相处一辈子的夫婿,当然要打探清楚。

  “公主,要出城门了,请坐好。”她一点都不伤怀吗?就要远离故土了,嫁给从未谋面的异族男子为妻。

  “出城就出城,有什么好叮嘱的,京城四座城门我不知走过几回了,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方向。”拉好艳红色嫁衣裙摆,镶上珍珠的大红绣花鞋前后踢了踢。

  陶于薇就是个不安分的主子,从一大清早被唤醒,净洗、挽面、上妆、绾发,穿上缀满小金珠的嫁裳,戴上黄金打造、镶上各色宝石的凤冠,基本上她的腰已经被压得挺不直,很不耐烦的想叫喜娘、礼官动作快一点,别再瞎折腾了。

  要不是看在凤冠霞帔上全是她最爱的金子,重得让人连手臂都举不高,她大概早就翻脸,喝退碍手碍脚的人。

  不就嫁人嘛!还有两个多月的路程要走,有必要花上三个时辰妆扮吗?她水粉抹得再厚,胭脂涂得再红,眉色画得再黛绿给谁看,一出城到了下个落脚处还不是洗得干干净净。何况还盖着一面大大的喜巾,整张面容都盖住了,有没有抹红擦绿谁瞧得见,根本是白受罪。

  “公主是出嫁,不是出游。”葛瞻耐着性子提醒,觉得她对自己的婚事漫不经心,为了送嫁,他连天耀城的事务都停下了,暂时交予信任的副将代管,短期内他不会回城,与陶于燕的婚事自然是找了个理由敷衍,名分已有但婚期未定,他想等此行完成再议婚,但她却是这种态度。

  “我知道呀!不然你当我是木头人不成,我这一身有多重你晓不晓得?”她要是被金子压死了也算留名千古,谁叫她死不放手,数着、摸着一粒粒圆润金珠爱不释手。

  人呐!都有爱自找罪受的贱骨头,明知不可为硬要为之,被金子所惑怨得了谁,始作俑者还是自己。

  瞧瞧这布料、这做工、这些刺绣,全是应她要求以金丝做底,再用她自绘的图样一针一针缝上她让皇上下令内务府打磨的金色珠子,并且一粒一粒串缝成成排珠炼,光是她一身的金制品少说三十斤,再加上密缝的金丝,这身密不透风的嫁衣快把人闷死了,让她汗流浃背,湿了里衣。

  “公主不是喜欢金子,正合您意。”她自找的。

  陶于薇闻言,水媚眸子一眯,“你在调侃本公主吗?”

  “不敢冒犯。”他嘴上说不敢,可提起的嘴角有着可疑的笑纹,让透过车帘缝隙的某人看得很不痛快。

  公主仪队浩浩荡荡,绵延数里,前有丝竹开道,百名童男童女沿途撒花瓣、丢喜糖及贴红的银锞子,数百匹骏马扬头嘶嘶,三公主不坐凤纹花轿,马儿拉的是宝盖华帷大马车。

  华丽富贵的金灿马车后面跟的是五百名彩衣宫女、五百名身着大红太监服的公公,男女各分一边,手持孔雀扇和合欢棍,再接着是多到吓死人的嫁妆,一抬一抬看不到尽头的从宫中抬出,而且不知道要抬到几时。

  不过这么大的阵仗并非要跟到水月族,坚持一切从简的陶于薇只带了信得过的心腹亲信,其他人谢绝厚恩,一等与城外的水月族千名勇士会合,这些人便会自行返回。

  其实陶于薇也在防着陈皇后,如此庞大的阵容,谁晓得会被安插多少眼线,也许不全是对她不利,但是令人不快,她的人、她的事、她的生意为什么要由别人插手,想发财不会自个儿想办法吗?凭什么从她钱袋子里分一杯羹。

  果然那五百艘商船还是太显眼,让人起了觊觎之心,以为一个女人家好打发,嫁了人便以夫家为主,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伺候公婆,没什么心力分心在买卖上头。

  好在她留了一手,一开始就挽拒“活物”的馈赠,金银珠宝、古董老玉她接受,送美婢、送壮汉敬谢不敏,她银子虽多可不养废人,何况是居心不良的黑手,收了他们她日子难过。

  “我看你不是不敢,而是无视,瞧你骑在马上的潇洒英姿,不知情的百姓还以为你是亲自来迎娶的新郎官呢!”真不要脸,一身金红,腰直背挺,身上的金红巨鹰鲜明如真。

  新郎官?马背上的葛瞻歪了一下身子,薄薄两片嘴唇抿得更紧,目视前方,神情更为严肃。

  “听说水月族的金制品工艺相当精湛,你们真的习惯将一些叮叮当当的饰物挂在身上,把自己当成一棵会走动的金子树吗?”她喜欢金子,也喜欢金子打造的对象,但是绝对不会随时披挂一身,那太俗气了。

  “水月族的风俗是将全部财产戴在全身,不分男女老幼。”据他所知是如此,饰物越多越显地位。

  “那你们大王不是早就重死了,除非他是穷哈哈的族长,不然以一个大王而言,身家全打成金饰披挂上身得有多沉。”想想腰都酸了,感觉肩上很重,压得人腰弯背驼。

  “大王有一千头羊、三百匹草原大马,以及五百头黄牛。”葛瞻面无表情的细数,事实上这些事是他先派人到水月族打探,再由信鸽千里送回,十之八九不假。

  水月族并未派族人前来旭川国迎接将为王妃的长凤公主,此时是小麦成熟的收割期,怎么也要等到年末或开春后,地面融冰,春暖花开,春播梅雨前才空得出人手。

  为免有被揭穿之虞,葛瞻事先仿陶镇武笔迹修书一封,告知水月族大王百里穆然,旭川国自会派兵护嫁,无须水月族费心,等到了水月族地头再接头。

  接了信的百里穆然相信了信上所言,便率部分青壮男儿入林打猎,趁着冬天来临前先储备些肉食,水月族并不如外界所想的贫寒,他们也播种,种植春稻和秋麦,偶尔也有高粱和菘菜,只是集水区的地方不大,供水不足,因此收获不丰,仅供饱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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