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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懒洋洋的声音:“映红,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

  她回过头,看向一路任由自己拉著跑的男孩,“什么问题?”

  “我们干嘛像是被追杀似的,逃出学生会办?”

  这才发现自己还拉著他的手,像是被烫著一样,迅速丢下。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晚娘同学对萧远毅欲语还羞的欣赏目光。今天如果说真的万不得已,要把萧远毅让给余音,她还愿意忍痛。连其他人也想来觊觎?她才不要!

  不过,她总不能告诉萧远毅,她是在吃醋吧?

  嘟嚷了几句,她转移话题:“萧远毅,你是动漫社的,对吧?”

  他点头。“怎样?”

  简单将情况解释一次。“能不能请你去跟你们社上商量商量,请动漫社让出一个摊位给我们?”

  “可以啊。”

  “什么时候可以确定?”

  他耸耸肩。“我回宿舍就发信。学弟应该马上就会回我信了。”

  “那就这样了。”她露出笑容。终于解决掉一件事了。“你有消息就打手机给我,我再去跟学生会报备,这样应该就没问题了。”

  他露出奇怪的眼神,摇摇头。“然后呢?等摊位的事确定,我们是不是还要找其他人再开一次会?”

  “嗯,再说吧。”她的心情愉快,暂时不想被这些事情打扰。“我先走了。”

  “打工吗?”

  她摇摇头。“我要去逛街,晚上才家教。”

  男孩看著她,嘴角带著一贯若有似无的懒散笑意。“可以让我跟吗?”

  她睁大眼睛。“跟?你要跟我去逛街?”

  他点头,一点迟疑也没有。

  她困惑地歪头,不太确定这是怎么回事。

  她一向一个人逛街,不是因为习惯或喜欢,而是很难找到合适的人愿意陪她逛街。

  余音是好朋友,可是绝对不是逛街的好同伴。占卜社魔女习惯的购物方式是非常无趣的。事前拟好的购物清单,调查清楚每一项物品的购买商家,一进店门,就以鹰隼攫取猎物的精确,抓起目标结帐,迅速完成购物的行动,计画以外的东西,她是连多看一眼都不看……这样,根本不叫“逛”街吧?

  其他认识的朋友,有的因为品味不同、有的因为金钱观不同……她有时候甚至觉得,要找到一个能够一起逛街的伴,简直就跟找到真命天子一样困难。

  女生朋友是如此,更不要说男生了。

  也曾有过跟男生一起逛街的经验,别说要他们提供意见,就算她只是安安分分照平常自己一个人的方式逛街,甚至努力控制买东西的金额,一趟回来以后,没有一个男生愿意跟她出去第二次。

  她不懂,男生一样买球鞋、逛电脑商场,挑东捡西、漫天杀价的程度,绝对不下于女孩子挑一件适合的裙子,为什么她可以努力忍受陪男孩子去逛街,她那些男生朋友却把陪她逛街这回事当成下不为例的苦差?真是不公平。

  也所以,她一直是一个人逛街。习惯以后,就是这样了。

  不过,萧远毅还真是个怪人。如果她没记错,他以前也陪她去逛过一次街,竟然没跟其他人一样被她吓跑,还敢再次自告奋勇。真是诡异。

  她皱起眉头,再次向他确认:“萧远毅,你确定吗?现在是两点半,我可是要去五分埔逛到七点家教喔。”

  他耸耸肩。“我下午没课。”

  “喔。那骑谁的车去?还是骑两台?”

  “你七点在哪里家教?”

  “学校附近。”

  “那骑我的车去就好了。”他懒懒地说:“反正都要回学校。”

  她还是觉得很奇怪,可是又不好直接问出口。萧远毅到底是怎么回事?突然心血来潮要陪她去逛街?

  当然,有他陪,她是很高兴啦……“还有一个问题,萧远毅,你的衣服。”

  他露出微笑,慢吞吞地将头巾扯下,顺手抓梳一下头发,扣好敞开的皮背心,塑胶光剑逐段收折。不到一分钟,男孩从漫画人物变回了普通的皮衣帅哥。“黄天化的衣服是很容易整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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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映红逛街,其实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他发现,她逛街不一定是为了买东西,至少这次去五分埔,她只买了一个不到二十元的小发夹。

  涵盖一整个街块的五分埔商区,她像是逛迷宫花园似的,绕了又绕。三点逛过的店家,他们可能五点又会回来一趟,为的只是确定她先前看到的那件上衣比后来看到的那件便宜一百块,而且犹豫到最后,她还是决定不买。

  同样的蓝色丝巾,可以因为细微的花色不同,让她皱起眉头思考半天,无法决定哪一条比较适合她根本还没有决定买下的那件套装。

  裙子的好看与否,长度非常重要,而这微妙的长度单位,是以公厘在计算的。

  一副耳环可能只能配一件衣服,不过如果是她喜欢的耳环,另当别论。

  和上次的感觉一样,陪她这样逛一个下午下来,比打完一整场篮球还要累人。

  同样逛了一下午街的本人倒还是精神奕奕,接著就赶赴七点的家教去了。

  累归累,光是看这一整个下午,她脸上没有褪过的愉快笑容,其实就值回了票价,更不用说临走前,她难得赏给他那抹当作告别的灿烂微笑。

  追女孩子,他懒懒地想,还真是辛苦的一件事。

  他喜欢映红。

  大一下学期,一进社团教室,他就发现事情有所不同:占卜社来了两个新的美女。

  美艳的刘余音和漂亮的孙映红,如果要打个比方说明,就是提拉米苏和鲜奶油蛋糕的差别。

  到高级义大利餐厅,点一客提拉米苏当作甜点,听起来是挺高雅的一件事,不过基本上,一般人生日还是比较喜欢看到鲜奶油蛋糕在自己家的客厅出现。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再加上余音那双神秘深邃的美丽眼眸,像是什么都能看透,随便一点低下的念头,在那位邹族美少女面前,根本无所遁形,更别说占卜研究社镇社魔女的威名,也不是一般平凡男生胆敢招惹的。

  反观映红,姣好精致的五官,却奇异地丝毫没有美女会让人感觉到的距离感。宛如剔透水晶的清澈眼睛,总是直率地反映出眼前人的身影,不掺一丝杂质,像是随时愿意倾听他人内心的一切烦恼。

  最重要的,是她的笑容。

  进大学以前,如果有人告诉他:世界上真的有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的那种笑容存在,他会觉得那人是神经病……但是,那是在遇见映红之前。

  不是美丽,是灿烂,宛如春光般,毫不保留的灿烂,就像她的名字,人面桃花。

  看著那样的笑容,大概所有的男生都会相信,这个女孩子懂,她会懂、会愿意欣赏我的一切、排解我的烦恼,不会有半点轻蔑。

  可惜的是,诸法皆空,一切色相都归妄想。大家要怎么相信是一回事,明摆在眼前的现实又是另外一回事。

  孙映红只是一个拥有神奇微笑的二十一岁平凡女孩,比较特别一点,是她有严重的购物癖和随之而来的打工狂。

  有这样的嗜好,恐怕连要她发现别人有烦恼都抽不出时间,更别说是倾听了。

  映红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不过距离大家美好的幻想,可能有好长一段距离。

  他不知道其他那些不幸的受害者有没有发现这一点,不过就算明白状况的他,每次一看到那个微笑,都还是要心旌摇晃个老半天才能回神,至于别人……不言可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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