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实际的妮可,看事情的态度最透澈,这席话完全暴露了她此前的处境。
她将额头贴着冰凉的酒杯,低低呻 - 吟:“也许我是疯了,才会答应那个男人的求婚,我跟他甚至还不够了解彼此。我其至不清楚我能不能应付得来,黎氏家族的人可不是一般人,每个人都大有来历,光想到往后要经常跟他们见面,我就头痛。”
“噢,可怜的洁丝,别担心,我相信你可以的。爱情虽然不能战胜一切,但是可以帮助你成长。”
“重点是艾蒙爱你,这就够了。”
面对好友的安慰打气,孟颖臻只能微笑以对,但内心有一部分仍是惶然的。她并不如她们想像中的那么了解黎湛,但是她放不开他。而黎湛,他似乎比她所感受到的更爱她,尽管她不懂原因。
他们之间有一股非常强烈,无法说明的吸引力,仿佛很早之前就认识彼此,特别是他对她的一切了若指拿,无论是个性或喜好。
他清楚她每一个弱点,了解她的脆弱,他也不吝于让她知道他有多了解她,其至颇以此自豪,然而她对他的了解却十分有限。
艾曼达用着古怪的眼神凝瞅她,压低音量问道:“洁丝,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当然可以。”孟颖臻微笑。
“我一直不明白,我以为你喜欢的人是艾德格,可是你却嫁给了他弟弟。”艾曼达话一出口,随即招来另两人的白眼。
“拜托,小艾,洁丝恨死那个高傲的家伙了!”
孟颖臻呆住,思绪一瞬间像凝固的水泥,完全无法运转,心跳却剧烈跳动,仿佛她刚说了一个谎,当面被人拆穿,血管中的血液快速奔流,体温不断窜高。
“不,不对。”艾曼达非常坚持她的论调。
“难道你们没发现,这么多年以来,唯一会出现在洁丝口中的男人,除了艾德格没有其他人。”
“那是因为那家伙老是给洁丝难堪,她恨透他了。对吧,洁丝?”凡妮莎翻翻白眼后睐向孟颖臻。
孟颖臻张嘴欲言,喉头却像是梗住了硬块,一张男性脸庞在她脑海中膨胀,占满她所有思绪,她发现体内某一处的神经正在抽痛。
“洁丝?”
“嗯,当然。”她挤出一抹虚弱的笑。“我恨透那个家伙了。庆幸的是,艾蒙一点也不像那家伙。”
才怪,他们两兄弟像透了,她根本是在自欺欺人。
“听见没?洁丝说她恨透艾德格。”凡妮莎和妮可明显松了一口气。
艾曼达的眼神却盈满质疑。“是吗?再怎么说他们都是兄弟,你确定你不是因为艾德格的缘故,才会喜欢上艾蒙?”
孟颖臻的心脏狠狠抽跳一大下,差点喘不过气,面对好友看透什么似的目光,她竟然慌乱无措了。
“我……”
“一切都还好吗?”蓦地,一道饱含笑意的男性嗓音传进客厅,四个女人全都瞪大双眼,表情古怪又紧张地循声望去。
孟颖臻看黎湛双手插放在口袋里,惬意而慵懒地走向她们。
老天,他没听见她们刚才说的那些吧?
“我们很好,聊得正开心。”妮可抢先回答,就怕她们一致性的尴尬表情会相疑。
“你们想吃点什么吗?我让蔚子替你们准备。”黎湛走到孟颖臻身边,弯下身在她额角轻轻一吻。
她的身子有些紧绷,像是不知所措。该死,她怎么会这样?她很清楚自己在乎的男人是谁,她绝对不可能是因为艾德格才嫁给他。
“宝贝,你还好吗?你的手好冰。”黎湛垂掩双眸,大手握住她放在腿上,拢握成拳状的纤手。
“大概是空调太凉了。我没事。”她强迫自己微笑,眼神却逃避着他。
“呃,我们很随和的,只要有食物可以喂饱我们就行。”凡妮莎适时替她解围。
“但是如果可以来个肉桂苹果派,应该会很不错。”妮可开玩笑的说道。
艾曼达没说话,一双眼观察着黎湛。她曾经在某些场合见过黎之浚,她没想过黎之浚的弟弟居然与他如此相像。
不只是轮廓上的肖似,乃至于气质眼神,那股散发自内在的气势,优雅的谈吐举止,眉眼间的自负傲气全都如此相仿。
“没问题。”黎湛随和的笑说。
“玩得开心点,洁丝一直很介意没能来得及举办告别单身的派对,希望你们可以满足她的心愿。”
“噢,这是一定要的。”凡妮莎再一次用眼神赞扬黎湛的体贴入微。
“你们觉得他有听见吗?!”直到黎湛拐进长廊尽头左边的厨房,妮可才拍着胸口,惊魂未定的张望好友。
“我想没有。”凡妮莎说。
“希望没有。”孟颖臻抚着额头呻 - 吟。
她很清楚他的压力,不管走到哪儿,总是免不了被拿来与黎之浚相提并论,其至背负着想取代兄长地位与影响力的舆论压力,这对他一点也不公平。
“不可否认,他跟艾德格真的很像。”艾曼达说。
“一点也不像。”凡妮莎与妮可给了艾曼达一记白眼,不明白为何她要这么固执的强调这点。
“算了,没关系,他们是兄弟嘛,难免会有相像之处,而且他们的感情很好,从小到大关系都很亲密。”孟颖臻只能打圆场,让这个话题淡掉。
“好啦,别管那些男人的事,我们应该来谈点女人之间的话题。”凡妮莎拍拍手,举高香槟说道。
孟颖臻努力维持脸上的笑容,举高香槟与好友致意,然而一部分的心神已经飘到很远的地方,落在久远的回忆中,那个仿佛以挖苦讽剌她为乐的男人身上。
楼梯口转角处伫立着一抹颀长身影,黎湛若有所思的半垂着眼,一抹异光在眼底闪灿不定。
第6章(2)
孟颖臻醒来时窗外的夜色己经浓得化不开,她小心翼翼地挪开躺在她腿上的凡妮莎,从沙发上站起身。
整个客厅己经被她们这群女人弄得一团乱,拆过的包装纸与缎带散落一地,桌上是各种食物的残骸,好几瓶清空的香槟摆在一起,画面十分壮观。今晚真的是玩疯了,仿佛又回到大学时代四个人合粗公寓的那段时间。
看着三个好友分别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孟颖臻取来毛毯替她们盖上。大概也喝醉了,她们睡得非常熟。
她上了三楼,没在主卧房里找到人,又下来二楼走进黎湛的书房,门是半掩的,她推开门扇,趿着室内拖鞋静悄悄地走入。
书房采用英式维多利亚风格的装潢,三大面嵌壁式的抽木书柜,雕上了复古纹饰,地上铺着织花波斯地毯,细腻的纹路令人目光再三流连。
他们入住的这栋英式豪宅,位于曼哈顿最精 华的地段,登记在黎氏家族名下,据说原本是预留给黎之浅的结婚礼物,现在则成了他们新婚入住的家。
“艾蒙?”她抚着微凉的颈部,发觉书房灯光是暗的,一盏骨董台灯照亮了最里边的书桌。
一颗黑色头颅趴在桌上,枕着一只手臂,她缓缓走近,站在柚木书桌前,因为角度关系无法看清黎湛的脸,她不晓得他是醒着还是睡了。
“艾蒙?”她放柔了嗓音轻唤,伸手想摇动他的肩膀,目光却蓦然一顿。
他空出的那一手握着某样东西,她将身子弯得更近,看清楚了他拢在手心里的原来是一条项链。
那项链并无任何出色之处,圆形的绿色宝石,表面因为布满擦痕而显不出光滑,氧化的缘故,银制链子的色泽十分暗淡,看起来更复古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