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第二句话竟然是—“让你很难过。”
这就严重了,她一点也不难过啊,她只是没给他好脸色而已。
李家一直以来都很缺钱,李妈妈做两份工作,因此亲子相处的时间也不多,夏蓝的青春记忆就是渴爱又缺钱,可反观高学文,不只在亲情上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在物质上也是应有尽有,这让夏蓝非常羡慕。
没错,她当然知道母亲非常非常爱他们,但她们总是没有什么时间相处,照片也很少,李家一直到夏蓝上了大学,开始在蔷薇百货打工,经济上才算宽裕了一些,她想要的,他却一点都不珍惜,让夏蓝对他在嫉妒之余,产生了另一种情绪,看不顺眼。
高学文接着又说:“这次发生这种事情,我在医院时也想了很多,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
喔?夏蓝不得不承认,自己惊讶也惊喜了。
这要说到他们认识了很久这点上,高学文从小到大就是骄蛮嫡长子界的代表,永远不反省,永远不认错,这种个性虽然很气人,但有个好处就是他不说假话,也不客套,简单而言,他说自己在反省,那就是真的在反省,不用怀疑。
浪子回头金不换,身为老师,看到有人迷途知返总还是欣慰的。
高妈妈听到应该也会很开心吧,嫁入豪门的悲剧女子,儿子真的就是她唯一的安慰跟盼头了啊。
当然,她认知范围内的高学文只出现到这里为止,因为接下来他说了一句非常惊心动魄的话—
“夏蓝,让我们重新开始。”
噗—夏蓝顾不得喷出水的自己有多狼狈,转头直视他的眼睛,几秒钟过去,她发现一件令人惊恐的事实:他是来真的。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什么叫做“让我们重新开始”他们又没开始过,哪来重新?慢着,这不是重点,啊对,她终于知道那股陌生感从何而来了—他敢跟她四目相对还是其次,重点是,他看她的样子有感情。
妈呀,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记忆错乱吗?那个医生好像有说过这个,失忆的后遗症在临床上可是千奇百怪,错乱就是其中之一。
后来的交谈证实了夏蓝的猜测,她的陌生老公真的错乱了。
在他的记忆系统中,他们是青梅竹马,从十几岁时开始交往,他放荡不羁,她始终包容着他的任性,吵过架,也分过手,但他始终会回头找她,而她总是心软无法拒绝他的请求……夏蓝听到这边就皱眉了,哪来的青春偶像剧?
她想跟他说,你所认知的都是一场误会。但顾及他情况特殊,夏蓝张了张嘴巴,终究把想说的都忍了下来。
“我、我明后天都是满堂,要去休息了。”
再不进房躺着,她怕自己会尖叫出来。
她早就知道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唉。
夏蓝很希望那是一场梦,醒来后白云山庄只有她,而他仍然在德国,可当她梳洗后走出房间,看到他在她的厨房吃东西时,她就知道不是梦。
她没有幻视,如果她看到他站在自己的厨房,那他就真的是站在这里没错。
她的厨房有扇面向东方的窗子,晴朗的日子里,早上的厨房总是充满阳光,一如此刻,阳光美好,男人一身休闲,配上刚刚好的笑容,白色餐桌上放着咖啡、水煮蛋、法式土司、水煮花椰菜、水煮红萝卜……光线、美男、健康早餐,画面养眼,但,他为何会在这?
大概是脸上的问号太明显,高学文主动开口,“我那边的水龙头不能用,不方便,所以过来你这煮。”表情自然,跟以前躲着她的样子截然不同。
好呗,没水的厨房的确很难发挥功能,这理由可接受。
夏蓝点点头,“我会再请人来看。”
水龙头是小意思,他现在的记忆脉络才是大问题,她打算趁周四休息,去找高妈妈聊一聊,看看她对这个全新版本的高学文有什么看法跟想法,最好能顺便一起去咨询一下专业人士的意见,“让我们重新开始”,这个误会这样大,她怎么可能顺着他?
打开冰箱,正要伸手拿面包,却听到木质地板上轻微的哒哒声,活泼又细碎,很像是……夏蓝转过头,狗?
一只小腊肠摇头晃脑的朝她跑来,绕着她跑了一圈,闻了闻,摇摇尾巴,神情说不出的可爱。
夏蓝忍不住蹲下,摸了摸它,狗狗立刻舔了舔她的手,夏蓝在内心嚎叫起来,嗷嗷嗷,太可爱了。
她一直想养狗,以前家里穷,地方小,实在没能力;大学住校,校舍自然不能养,毕业后回家,原本想经济好些了,可以养,可没想到玺蓝却对狗大过敏,她只能忍痛把还没取名且刚带回家的狗狗送人;结婚了,住到白云山庄,结果高学文怕狗,他怕狗不是一般的怕,而是听到狗叫脸色会发白的那种程度,这种情况下,当然不可能养狗,但现在可是有一只活泼亲人的小腊肠正闻着她的手呢。
漆黑的圆眼睛,湿润的鼻子,嗷,她要融化了。
小腊肠把在桌脚的一颗球咬了过来,夏蓝立刻会意,跟它玩起丢球游戏,小短腿踩在木质地板上的哒哒声太治疗了。
“它叫毛毛。”
“毛毛。”随着话语落下,原本就很欢乐的小狗,看起来更欢乐,那尾巴摇得真是太销魂了。
怎么这么刚好呢,她以前也想过,如果哪天养狗,就要叫毛毛。
夏蓝伸手揉它的头,手感真好,“昨天怎么没看到它?在睡觉?”“其实它一直在沙发上,你大概太累了,所以没看到。”她不是累啊,她是震惊,嗷,话说回来小腊肠的触感真的好美妙喔。
而且毛毛好亲人,她才跟它玩了一下,它马上过来撒娇,要她摸它的肚子,还会用脑袋拱她,虽然没养过几天狗,但她也知道小家伙喜欢她。
夏蓝跟毛毛玩了好一会,直到感觉自己脚酸,才突然想起来,自己今天要上班!
依依不舍的再摸了一下毛毛的圆脑袋,夏蓝扶着桌面站起来,赫然发现就在她乐不思蜀的这段时间里,高学文居然又帮她弄了一套一样的早餐,连咖啡都煮好了。十几岁的时候都是她照顾人,二十几岁时她一个人,没人给她做过早餐。
这时候如果说不用也太矫情,不过就是早餐而已,于是夏蓝便大方地接受,“谢谢。”“弄一份早餐而已。”夏蓝喝了一口咖啡,味道居然还不错,而且诚实说,有人给自己做早餐的感觉真的很新鲜。
听到毛毛自己在玩的声音,夏蓝忍不住扬起笑容,“你以前不是很怕狗吗,怎么不怕了?”
高学文笑了笑,“人会改变。”
那还真是大改变。
高学文怕狗的程度很夸张,怕路上的野狗就算了,有些主人抱在手上的小型犬他也怕,夏蓝跟他认识太久,久到就算不熟还是知道一堆事,所以同居后,她从来没跟他提过想养狗,可没想到……如果今天是周一就好了,她十点半才有课,可以晚点去。
小动物真神奇,打开门看到他在厨房时,原本,她还心情低落的,可现在却整个充满好心情,“你昨天才下飞机吧,飞了这么久,还有时间逛宠物店?”“这是我在德国就养的,早先就拜托朋友办了手续,算好日子可以直接领它回家,才订了那天的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