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如律躲过她推来的手,顺手将她给搂进怀里,笑道:
「当然必须叫自恋。」
「别硬拗啦!」
「哪是硬拗?妳喜欢我,就会觉得全天下的女人也会跟妳一样能慧眼识珠的喜欢上我,这不是自恋是什么?」
她笑着搥他胸口一记,他没躲开,而她也没再嘲笑他的乱用词语了。
她被他搂着走,两人甜甜蜜蜜的走在人行道上,一同看着沿路的风景。纵使都市的景观称不上有多好看,不过是数不清的车辆、一幢又一幢的高楼大厦,以及行色匆匆的路人,再有就是分植在道路两边的行道树以及矮树欉等等的……
可是,能够看到这些真好。
能够跟心爱的人一同看着这些再寻常不过的风景,真好。
站在红灯路口,沈如律望着天空深吸一口气,终究克制不住,低下头珍惜的吻住怀里小女人的芳唇。
叶知耘被吻得微喘,张大眼瞪着他,想看明白他怎么突然就激动了?
「有妳,真好。妳一定是我的福星。」
她微笑,双手高抬,圈住他肩膀,十指在他颈后交握。轻声道:
「我更宁愿是你的幸福。」
「已经是了。」
「那么,你也是。」她抿唇笑,像要忍住吻他的冲动,想把话给说完。
「也是什么?」他额头抵住她的,柔声问。
「也是我的福星,更是我的幸福。」她想,她心底就算不信,却也始终在意龙大师说她带着晦气的事;但眼前这个男人从来没有动摇过信念,就算一度面临死亡,也深信遇见她,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事、她是他的福气。
「所以,我们是天作之合。注定要遇见,注定要相恋,注定要──一辈子在一起,一生一世。」说到最后,带着坚定的虔诚,就像是在求婚。
虽然没有鲜花,没有下跪,没有戒指,但眼前有他、也有他眼底浓得化不开的爱意,那就够了。
所以,她踮起脚跟,柔软的唇贴在他耳边,轻道:
「我愿意。」
我愿意嫁给你。
我愿意跟你签订一生一世的契约。
我愿意跟你一同看尽世间的所有风景。
只要是你,我愿意。
《全书完》
后记──因为拖稿而导致的好久不见
事到如今,轻飘飘的说声「对不起」认错,或者,找一堆妳自个儿知道是为了证明自己无辜的胡扯借口,但读者却愿意相信妳就是在种种不得已之下无法完成写作目标,轻易的原谅妳的爽约。
不管怎样,2013年的年底那会儿,我是真没想过,整个2014我竟然就是这样混过去的。
开了粉丝页,却因为被莫名删了账号,觉得冤枉气堵,转头再不上脸书。
新年时满心感动着「1314」,觉得甜蜜无比,决定接下来一整年一定要发愤努力工作,最好多写个一两本,但是,最后我连一本都没写完……
是的,我对许多事有满肚子牢骚与抱怨;是的,我纵容自己的不满而理所当然犯懒,然后一整年都这样荒废。
每天每天,迎着清晨的阳光醒来,都下定决心今天要好好工作;但当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时,灰姑娘忙着去掉落她的玻璃鞋,而我,则摊在枕头山上,一边入睡一边忏悔,然后一觉到天明……
人啊,懒着懒着,也就习惯了。
好像总是缺了点动力,不由得怀疑自己是不是逐渐在流失创作力?怎么会这样犯懒?在不打开word档时,脑子里不会浮现半点对剧情的思考;而,当打开word档时,它的一片空白,又多么像我的脑袋现状……
没有什么借口好说,这一整年,就这样懒过去了。
每次脑袋空空时,就想着是不是就此退休得好?
是可以退休了。市场如今这样惨,写了小说,就算有人看,却是没人买,真是可怕的情况。文字创作产业彷佛进入了冰河时期,不知道得过个几千年才能等到春天的太阳把冰层温柔的溶化。愈想就愈丧气,于是我又成功找到一个不写稿的借口,真是庆幸……啊,不是,是真丢人!真的丢人!
虽然确实丢人没错,但当大家有机会看到这篇后记(忏悔信)时,就表示我仍然把这本《夺舍二》给写出来了。简直都要把自己给感动得哭了!
总之,真的是好久不见,在这里很心虚的跟大家问声好。
※※※
虽然早就设定好故事大网,却在真正下笔时才是故事进行的开始。写完一个设定,才能想着下一步该怎么衔接,并不是当初在起草大纲时涂涂改改一堆,就能轻易将一个故事给搞定。大纲毕竟只是一个粗略的概构,不要以为写了十几页就万事不愁等出书了,还差得远呢!
有时想想,大纲这种东西,真的是写来给自己陶醉一下,然后转头就推翻掉的东西。所以……高元,你真是王子身分配角命,不能当个被女主角爱的男主角也没关系,优秀的男配生来就是让天下女人爱的,你一点也不用感到难过,就这样继续去拥有弱水三千吧,不用在意沈如律手上那一瓢水了。
这本小说因为拖稿得太久,以致作死的作者本人我,有非常多的时间去折腾大纲设定,东改西改的,就把男主角给改掉了。是的,第一个版本里,男主是高元,而沈如律应该是个看起来阳光平凡却又非常神秘的重要男配。
虽然有点对不起高元,但我们要相信,一个优质的男人并不会因为他不是男主而失去光彩。没看到偶像剧里的第一男配总是最帅最有钱最迷人的吗?身为两本小说里最有钱有势、被公认最优秀、被最多女职员爱慕的男人,他可以含笑九泉了。
到底,我还是想写一个跟上一本男主沈维理截然不同、却同样令高元这样顶尖优秀的男人感到挫败的男人。我无意让高元当炮灰(如果你们觉得他是,那绝对是错觉!),他就像是最高阶的一种标准,在未婚女性们的爱情与婚姻幻想中,他就是最典型的白马王子兼金龟婿。但如他这样好像生下来就拥有全世界的人,却也是有属于他的困扰与不自信,即使他是如此努力;而他的努力也实打实的获得了应有的成果,只是为世界上有沈雄理这种人的存在,让他完全没有机会养成骄傲自负的品性,反而在成长路上不断感到失落与失败。
沈维理的优秀,让高元很有压力;而,沈如律这样不优秀、甚至可以说注定平凡的男人,竟也能轻易将他考虑娶回家当妻子的女人给截走,这又是高元的另一场挫败,而且败得难以置信,感到不可思议。
从头到尾,高元对叶知耘都只是在「有好感」的阶段,正打算往「喜欢」的层级渐进而去,因为经过他理智的考虑与挑选之后,如果他打算结婚,第一个考虑的就是叶知耘,因为她是目前所有相亲对象里最适合当企业家贤内助的人。
优秀又家世不凡的男人总是特别骄傲的,想要让他们去投入感情,简直比放下身段还难。女人需要很努力、很坚定、很虔诚的去攻克他们,他们才会被感动,然后才愿意把他的爱情下放……所以活该他们一直当单身男神,就让这些人每年11月11日抱着大把钞票去购物来填补他们的空虚吧。
啊……不知不觉花了这样多的文字篇幅去调戏高元,可见我有多偏爱他。果然像这样的高富帅,我等凡女就算注定得不到,也忍不住总想八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