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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午后一场大雷雨落得又急又快,雨点斜打窗户的声音噼啪响,几乎盖过了课堂上老师的声音。

  刚升上高二的阮如懿分了心,皱眉望向窗外的雨势。早上艳阳高照,还是她看了气象有大雨特报,一个个叮嘱家人记得带伞出门,偏偏自己下公交车时忘了带伞。

  唉,再懂得未雨绸缪,遇上忘性发作也没辙了。

  阮如懿叹口气,老师仍在讲台上和雨势比声量,她虽然将视线移回,心思依旧散漫不定。今天放学后仪队要在体育馆练习,身为旗手的她只能祈祷这场雨不至于一下就是数小时……

  五个小时之后

  果然祈祷这种事,大多时候仍是心诚不灵啊!

  仪队练习结束,阮如懿离开体育馆,从长廊上望着串珠似地下个不停的雨,不由得苦笑。

  其实她可以跟同在仪队的好友梁欣淳一起撑伞回家,但这种雨势共撑一把小折伞,不过是从全湿变半湿,何况两人回家是相反方向,想想还是别拖累人家,所以刚刚欣淳说要一起回去,她找了个理由搪塞,让好友先回去别等她。

  “看来今天注定要淋成落汤鸡了。”她苦笑自嘲。

  回教室拿了书包下楼,她原本打算一鼓作气冲进雨中,但雨势突然大得像有人拿消防水柱扫射,她畏缩了下,可以想象自己此时冲进雨中的狼狈模样。

  “再等一会儿,雨应该会小一点……”

  她自我安慰,打退堂鼓,内心其实期待着瞬间雨停的奇迹发生。

  可惜奇迹不像出租车,打通电话就过来。

  十多分钟过去,雨势是小了些,但完全没有停止的迹象,天空厚厚的一层乌云让天色比之前更加阴暗,原本停歇许久的雷鸣再度由远方一声声逐渐接近。

  “算了,早死早超生!”

  反正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她放弃等待,鼓起勇气往前冲——

  “等一下!”

  突然被叫住,正要跑下阶梯的她险险一脚踩空,幸好她运动神经不错,及时站稳。

  “给你。”

  她回头,还没来得及抬头看清叫住自己的男孩长什么模样,一把青色折伞已经塞到手上,尚未反应过来,对方先一步冲进雨中。

  “喂!”

  她急忙开伞追上,但男孩腿长脚长的,健步如飞,几秒的时间便消逝在遥远的街角。

  这……会不会太酷了一点?

  阮如懿一颗心怦怦跳,不是因为跑了几步路,而是男孩雨中送伞、英雄救美的潇洒行径,宛如小说情节一样浪漫,连惹人厌的大雨都因为他而变得诗意——

  “糟了!”

  她忍不住跺脚。刚刚自己虽然抬头看了眼,但是对方跑得太快,根本来不及看清他长相,教她明天要把伞还给谁?

  或者,对方自己会来找她?

  嗯,很有可能,毕竟她是仪队旗手,在校内勉强称得上是“熟面孔”,她要找人难,对方找她却比较简单。

  明天她一定要问清楚那个男孩读哪班,好准备礼物答谢人家。

  “老天爷,请祢保佑那个好心人千万别感冒,拜托了!”

  才说完,天际一道银白闪电划过,紧接着雷声轰隆,吓得阮如懿拔腿狂奔。

  但是她唇畔始终噙着一抹甜蜜微笑,对明天充满期待……

  第1章(1)

  “好讨厌喔,怎么突然下雨了?”

  “厚,幸好我有带伞。”

  “就算没带伞,叫出租车到公司楼下等不就好了?”

  “下雨了?赶紧打电话叫我男朋友接我下班。”

  “喂,不要刺激我们这种没男友的败犬……”

  要下班了,办公室的气氛变得轻松,随口一个话题便引起众人热烈谈笑,窗外的雨势大小和带不带伞根本没人真的在意。

  今天刚来新公司报到的阮如懿,从早上一直紧绷到此刻的情绪,因为一场及时雨而得到纾解。

  这是她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没有什么响亮的职称,就是一般的文书员,在船务部负责帮忙处理公司报关文件,两万出头的薪水,工作琐碎却很重要,报关表上随便多一个零、少一个零都会引起轩然大波,做事向来谨慎细心的她当然更加绷紧神经。

  但此刻,窗外绵绵细雨和同事的谈论让她分了心,记忆忽然回到当年陌生人雨中送伞的温馨时刻,心暖了,紧张也跟着松懈。

  后来,那个男孩并没有按她预期地在隔天出现。

  她抱着希望等了许多天,也忘记究竟隔了多久才放弃,不再每天带着两把伞上学。

  真的很可惜,她想道谢的,结果直到现在都找不到人。

  但是往后每当雨天忘了带伞,即使自己再也不曾碰上送伞的好心人,总是淋成落汤鸡,却一点也不会懊恼、烦躁,心中总会浮现一股暖意,不再那么讨厌阴雨绵绵的日子。

  也因为那位男孩的善意,让她学会了分享,之后碰上其他同学没带伞,无论熟识与否,她都会鼓起勇气问对方要不要共撑到校门口或车站?顺路的话就直接送到家门口,也因此多交了几位到现在还保持联络的朋友——

  “如懿,你手上那份档打好就可以下班喽!”

  前辈的呼唤吓了她一跳,急忙将散乱的心思收回,幸好对方似乎没发现她眼盯着计算机,手却忘了打字,脑袋早“穿越”回年少时光了。

  “谢谢沈姊提醒,我再一会儿就可以打完了。”

  “嗯,那我先走了。”

  “明天见。”

  目送前辈离开后,她不敢再分心,因为自己口中的“一会儿”,估计最快也要半小时以上,毕竟是使用不熟悉的软件,加上全英文接口和窗体,边打字还得边在脑子里英翻中,想快也快不了。

  果然,办公室里的同事们一一离开,最后只剩她一个人孤军奋斗,幸好由办公室透明的大门可以望见其他部门的灯光仍亮,知道不是整间公司只剩她一个留守,感觉有伴,也比较能安心工作。

  “呼,终于完成了。”结束工作,她伸了个懒腰。

  六点多,她终于可以安心关上计算机,收拾一下离开公司,这时才发现,窗外的绵绵细雨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滂沱大雨,幸好公司离公车站牌只有步行五、六分钟左右的路程,不算麻烦。

  “啊!”

  一下楼,她从包包里取出雨伞,才发现自己早上赶上班一时错手,居然将当年那个男孩送她的伞带了出来。

  这真的是一把好伞,骨架多又粗,伞布缝得结实牢靠,只是终归是别人的东西,她只用过一次便妥善收起来留做纪念,前几天整理房间时,发现伞布有少许霉斑才拿出来清洗、晒晒太阳,整理好之后随手和自己常用的伞放在一块儿,打算放假时再想想要换哪个位置收藏,结果却信手拿了出来。

  不管了,雨那么大,拿着伞不用才是傻瓜!

  阮如懿打开伞,一个拎着公文包的男子正巧从她身旁不远处走过,在骑楼下停步,望着雨幕皱眉,看来又是一个没带伞的可怜人。

  那男人她有印象,早上和她搭过同一班电梯、踏入同一个楼层,应该和自己是同公司但不同部门的同事。

  不得不承认,自己会对那男人有印象,不只是因为他有着一百八十五以上的颀长身高,即使在拥挤的电梯内仍旧鹤立鸡群、特别显目,更因为他有张好看的脸,双眼晶亮有神,鼻子坚挺饱满,一双唇透着自然红润,下巴干干净净地没有半点她讨厌的邋遢胡渣,看起来朝气十足,一眼就令人留下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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