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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为什么!”

  “我想,是不是你发出的气场太强了呢?”那个酒保战战兢兢地小声说,在这里工作什么场面没见过,可是,“这位客人,你的身边好像有团火焰在烧啊!”

  熊熊的烈火,好像靠近她的人都必死无疑,简直像某种失传的内功一样,连他这个工作人员都望而却步了,何况是其他人,只会觉得她是危险分子啦。

  “这算什么烂答案?这说明我还是个充满热情的女人啊!女人呢,不是有了小孩就变成妈妈了的,即使当了妈妈,也可以同时是有热情有魅力的女人,不是吗?”

  “是是是。”酒保点头如捣蒜。

  林书侗终于放过那个酒保,因为她的注意力又被另外的地方吸引去了。

  酒吧中间的小舞台上,一个黑人女歌手唱起“You Gotta Pay The Band”,酒吧的光线随之变暗,光影流转,酒吧里的客人沉浸其中。

  林书侗是个例外,她眯着眼使劲看台上的歌手,那个胖女人唱得是还不错啦,可怎么能唱这么慵懒的歌?这里可是酒吧耶!喝酒把妹的地方!

  她越听越不耐烦,心情没被平复,那首歌简直像是添进火堆里的一把柴火,让火烧得更旺了。

  “真是让人受不了啊!”她推掉酒杯,踉跄着三步一摇,摇到小舞台那边,堂而皇之地从旁边的台阶走了上去。

  乐队都有点发愣,忘情的女歌手并没有发现不速之客,直到她的麦克风被抢走。

  和比她壮硕三倍的女人抢东西,这对林书侗来说也是很新鲜的经验,她觉得很有成就感,不由得笑了开来。

  “各位!无聊的歌曲就到这里了!”她摇摇晃晃地向在场的人招手,“听这种歌呢,连酒都变得不好喝了,是不是!”

  她沿着舞台边边转来转去,看上去惊险万分,一个不注意就会摔下来的样子,底下有人还真的起哄说“是”,更有人叫着:“那小姐你给我们来一首吧!”

  这样的起哄掺杂着笑声,头晕脑胀的林书侗听着还挺舒服,很豪迈地说:“好吧!那我就来为大家献上一曲!”

  “那么,你要为大家唱什么呢?”那个黑人歌手用蹩脚的中文问道,后面的乐队也做好了准备。

  林书侗嫌弃地甩了甩手,“不用乐队啦!我的歌你们不会弹!我来为大家带上一首我的自创曲‘那个混蛋男人请你离我远一点’,谢谢大家!”

  报上这个名字时,还真有些稀稀落落的掌声响起,可当林书侗举起麦克风,像猫王一样摆好架势展现歌喉时,那些稀稀落落的起哄掌声也消失了。

  “那个混蛋男呀,你没心又没肺,衣冠禽兽就是你,管你认不认!我祝你下楼踩香蕉,我祝你吃饭见蟑螂;那个混蛋男呀,你离我远一点,我的心里已经没有你,你的相片全被我改成黑白挂起;那个混蛋男啊……”

  林书侗忘情地唱着,歌词是临时迸发的灵感,曲调更是天马行空,听得人食不下咽,耳朵硬是被凌虐。

  “唱什么呀?下去吧!”这样忍无可忍的声音开始此起彼伏。

  林书侗一边挥手说“谢谢”,一边继续她那如破锣一样的“名曲”。

  几个保全人员暗暗围到台前,林书侗的歌完全不被喜欢,在无声的酒吧里只听到她嘶哑的叫喊和咒骂。

  终于有个人忍无可忍,比保全先一步冲上台来,旋风一样将她瞬间抱起,又冲向台下。

  在这期间林书侗始终没有松开麦克风,她眯眼看那个将自己公主抱的男人,还想总算有男人识货了,可这一看之后,不免哈哈地大笑了起来。

  “大家看啊,这个就是我歌里唱的混蛋男人呀!啊!”她尾音随着麦克风落地的刺耳声,钻进每个人的耳里。

  叶东禾铁青着张脸,抱着乱踢乱踹的林书侗,在众人的围观下回到他自己的桌前,和他同来的朋友们已经一个个笑得脸快抽筋,捶桌戏弄他,“还说你怎么突然跑掉了,原来是遇到了‘旧识’!哈哈哈哈哈!”

  叶东禾的脸更青了。

  “是啊是啊,旧识难求啊!”林书侗一把抓起叶东禾的衣领,“叶东禾,我们喝酒吧!庆祝在这种情况下都能遇见你,我的运气真是狗屎到极点,肯定是最臭的狗屎运!”

  叶东禾的脸微微地抽搐,他几句话应付了那些朋友,叫他们继续玩,而他抱着林书侗到她一开始坐着的吧台旁,这才把她放下来,放到椅子上。

  林书侗很自豪地指指他,跟那个酒保说:“看吧,我等的人来了!”

  叶东禾的脸由青转黑了。

  本来,他早就看到她也在这,从他们进门时,他就已经看到了酒吧边坐着的“风情万种”的她,穿着一身对以前的她来说,风格很不可思议的衣服。

  但是他忍了又忍,最终选择无视,因为他想起来,她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林书侗了,他又何必再去管她、自讨没趣?他又不是她男朋友!

  叶东禾保持修养,就当自己没看见,直到眼看着她竟然跳上台去,还在众目睽睽之下扭来扭去……她知不知道自己内裤都要被人看光了啊!

  随她去了,他又不是她什么人!叶东禾手心开始冒汗,酒杯都拿不稳,而台上那个醉鬼还状况外地压根没注意到底下男人看她的目光,竟拿起麦克风唱起了歌来!

  那是什么歌啊?就算他天生少根筋也能听出来那是骂自己的……那也就罢了,但是那个曲调也太人神共愤了吧。

  叶东禾终于忍无可忍,他十分确定自己只要再迟一步,林书侗就会被台下涌上去的人打死。

  而他的英雄救美虽然算不上自愿,可也免于她那张漂亮的脸蛋挂彩,而他自己又换来了什么呢?被全酒吧的人看热闹、被自己的朋友嘲笑,这一切全多亏林书侗得了便宜还不忘“出卖”他的福!

  “来嘛来嘛,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吧,怎么能臭着一张脸呢?”

  林书侗笑意减了,一直闹着要跟他干杯,而叶东禾看着她那双找不到焦距的眼、歪七扭八的坐相,心火就往头顶上冲。

  “你喝醉了,还是早点回家吧。”他努力保持理智。

  “我没醉!”

  “你会想跟我喝酒,就说明你已经醉了。”

  “嗯……有道理,那我应该是醉了!”林书侗呵呵笑了两声,“那我们干杯吧!”

  叶东禾掐了掐眉心,在他的记忆里,她从没有像麦芽糖一样缠着他的时候,没想到分别这么多年,倒是给他补上了这一环节。

  “好!干杯!”叶东禾也是压了一肚子火呢,但他拿起酒杯并没马上干了,而是悬在那里,在林书侗渴望的目光下问她,“你家现在住哪?”

  林书侗连结巴都没有,像机械一样快速报出自己的住家地址,然后等着他干杯。

  “钥匙呢?”

  “你好烦啊!”她翻翻翻,从包包里翻出一串钥匙给他,叶东禾很自然地接过来放进自己口袋,这才和她碰了杯。

  看着她满意的面孔,他心想,喝就喝嘛,谁怕谁啊!

  第3章(1)

  两个小时后,寂静无人的住宅区里,只听得到风吹树木,发出有些可怕的沙沙声。

  两排栽种的树木间有条红砖路,路两边每隔五十公尺有盏橙黄的矮灯,为晚上回家的居民指明方向。

  叶东禾衬衫的前三个扣子被扯开,本来合身的衬衫变得皱皱巴巴地贴在身上,梳得俐落的头发也像是被三只猫咪集体抓过一样,简直可让小鸟用来搭窝筑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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