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横切的剑眉之间,有一道浅显的皱纹,反倒使他白皙的皮肤(这种肤色跟小时候差不多),增添了阳刚的魅力。
她注意到他的鼻梁不规则地挺立,好像曾经断过,八成是被人揍断的,活该!但这又使他看起来像个顽强抵抗的斗士。
再加上黑邃的眼眸和坚毅的薄唇,还有因为从事劳力工作所拥有的健美体格……不可否认地,他是那种第一眼就能牵动女人心的男人。
虽然她讨厌他,在她的灵魂深处,仍然流露出一股压抑不住的仰慕;只不过这种女性化的观感,远远不及她对他存在已久、根深柢固的怨恨。
在她眼中,他不是男人,而是她恨不得咬他肉、啃他骨、喝他血的仇人。
“第一天上班就迟到,你还有脸要我送你礼物?!”白云威冷言冷语的讥讽。
“欧巴桑没告诉我上班时间,该怪的是她。”推卸责任,一向是纪淑芬的专长。
白云威指责道:“是你自己没问。”他最讨厌女人有一张死不认错的嘴。
“我忘了问。”纪淑芬用脚勾了张椅子来坐,她讨厌被罚站的感觉。
“那你记得怎么吃饭吗?”白云威对她的嚣张感到忿忿不平。
“如果我说忘了,你要喂我吃吗?”纪淑芬反唇相稽。
这个顶著爆炸头的女孩,一点也不像李妈形容的——乖巧可爱。
他懂了,李妈故意赞美她,是有意陷害他,想要丢给他一坨屎,让他来擦屁股。
她激起了他记忆中,一个最讨厌的女孩的名字!
他记得她叫约瑟芬,是造成他额上弦痕的罪魁祸首,但他并不记得她的长相;幼稚园时的事对他而言,有如八百年前的往事,他的心胸没那么狭窄,记恨到现在。
除了那头惹人厌的爆炸头,她的打扮可以说是俗气到家,不但脸像五颜六色的调色盘,就连衣著都像披著兽皮的怪物。
老天!在台北的路上会看到穿豹纹大衣的女人,通常只有在西门叮,唯有那里徐娘半老的妓女,才会穿著如此俗艳的廉价衣著拉客。
照他推算,她的履历表没写上职业,肯定是不敢写出她曾是个援交女。
算了,她有心改邪归正,他应该要给她一次自新的机会,做人不能太绝。
事实上,他根本无法开除她,因为他急需要总机,而且她的声音还算甜美,嘴巴又犀利,只要她肯软硬兼施,向客户一边撒娇一边抬高价钱,绝对有助于增加公司业绩,他就忍耐一下,对她好一点,一切向钱看。
“没问题,每次喂我侄女吃饭,我都是嚼了几口再喂她。”
“你侄女一定很笨,不懂得病从口入的道理。”纪淑芬一口咬定。
“你如果不怕吃我的口水,我就勉为其难喂你吃饭。”白云威骑虎难下。
纪淑芬双眉拧在一起,不容侵犯似地说:“你该不会是在暗示我,你想吻我?”
“我对爆炸头没兴趣。”白云威算是宝刀未老,一出鞘就击中她的弱点。
纪淑芬面色惨白。“幸好,我也不想在色狼老板手下做事。”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白云威马上命令道:“快去接电话!”
“等一下又不会死人。”纪淑芬恍若未闻似的起身。
“万一是客户打来,你会害我漏失赚钱的机会。”白云威指责道。
纪淑芬对他吐出雀舌。“那你不会自己接电话?你又不是没长手。”
看他们僵持不下,一名叫小伍的员工拿起电话,一边记录客户的需求,一边用眼角余光打量他们。
他来公司三年,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老板挨了闷棍,心中不禁感叹的想起孔夫子的话——“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句话用在这时候,最适当不过了。
白云威气红了脸。“你的工作是总机,你不接电话,要去哪里?”
“先喝杯热咖啡,我才能发出甜美的声音。”纪淑芬有无数多的借口。
“不用找了,公司里没热水瓶、没瓦斯炉,连厨房都没有。”白云威指出。
“这是什么烂公司?”纪淑芬打开公司里唯一的一扇门,里面是臭气熏天的厕所。
“你不满意,大可拍拍屁股走人。”白云威一副要挥剑斩乱麻的模样。
“我想走自然会走,干么要拍屁股给你看?”纪淑芬往门口走去。
白云威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要辞职,别忘了把皮包拿走。”
“我是要去买热咖啡。”请神容易,送神难,这是定律。
他望著她的背影,挺直的背脊,高昂的脖子,简直像只打了一场胜仗的斗鸡。
是的,她赢得非常漂亮,显然她有备而来,才会杀得他们措手不及!
这间快乐搬家公司,除了老板白云威,还有小伍、小洪和老张三名员工,他们都是靠劳力吃饭的老实人,经过这一役,四个男人同时有感而发。
“老板,用这个女孩好吗?”小伍牢骚满腹。
“没办法,没有第二个女生肯来应征。”白云威有苦难言。
“我总觉得她是个大麻烦,来历令人起疑。”老张老神在在。
白云威点头表示赞同。“我知道,门口那张征人启事暂时不要撕掉。”
“已经来不及了,我刚才进来时,那张红纸早被人撕烂了。”小洪指出。
“喂,你找谁?”所有人都不在公司,纪淑芬将腿跷在办公桌上。
“请问这里是快乐搬家公司吗?”打电话来的是个客户。
“你打错电话了,笨蛋。”挂断电话,铃声又响起。
“请问白云威在吗?”是个声音温柔的女性打来。
纪淑芬流露出敌意地问:“你是谁?”
“我是他同学,请问他在吗?”声音依旧温柔。
“他不在,你找他干么?”纪淑芬多管闲事般追问。
“我想邀请他参加下个月的同学会。”声音客客气气的。
“他不去。”让他人生变黑白,是纪淑芬窝在这鸟公司最大的乐趣。
“小姐,你怎么知道他不来?”声音总算有点人性反应,变得不友善了。
“他的工作排到明年,赚钱优先,是他的人生目标。”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对方抢在她前头,狠狠地挂上电话。
可恶!她在心中咒骂一声。
这个打电话来的女生,八成喜欢那个混蛋,偏偏她这个人在闲暇时间没有别的嗜好,就喜欢到湖边走走晃晃,捡几颗小石子,打散成群结队的鱼儿。
坏心眼,见不得世间万物谈情说爱,是她引以为傲的优点。
回台湾一年,换十家公司,不是没道理的。
不少男同事见地面貌姣好,对她大献殷勤,可是她却专挑有老婆的老板下手;毒手一出,搞得公司乌烟瘴气,老板娘来公司大吵大闹,她以不愿背负破坏家庭的罪名,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禁不起诱惑的有妇之夫,是她最瞧不起的男人!
她深信,她那么做是揭露男人的丑陋面,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让那些自以为嫁入豪门就能高枕无忧的女人,了解到要看紧老公,绝不能掉以轻心,让他们有机会偷腥。
这么好的震撼教育,她深信,那十个老板娘对她一定是感激涕零。
她的大恩大德,罄竹难书,以后她会写回忆录,把她的丰功伟业流传下去。
突地,响起国歌声,是她手机特有的铃声,任何人听到,都会对她肃然起敬。
“淑芬,你害死我了!”是小三打来的,声音呜咽,大概又大哭过。
“你死了,还能跟我说话吗?”死人是不会开口,这是普通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