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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页

 

  他带她出游的目的,除了满足她的好奇心之外,也是为了帮她添些较不引人注目的衣裳。

  她自宫里带出来的嫁裳,件件不是用料精致,绣工细腻。这些衣裳穿在城镇里走动还没什么问题,可一出关口,感觉就突兀了。

  在布庄,于季友这些那些选了几件对襟长袍,又多买了件镶滚着银鼠毛的大斗篷--备着以防得露宿野林,还买齐了腊肉,跟烤得硬脆的面饼。回到客栈,付了房钱两人便骑马上路。

  从襄州到大漠,少也要十多日时间,两人就这样偶尔落脚客栈,偶尔卷着斗篷睡在野林。有城镇投宿就吃得好些,没有,于季友也能靠买来的弩弓射些飞禽走兽煮食--总之衣食无虞。

  普宁呢,则是一路保持极高的玩兴。她坐在马上的姿势,除了新婚当夜之外,一律侧坐。这是于季友的体贴,他怕她娇嫩的身子禁不起颠簸,会把她给弄伤了。

  但没想到,这坐姿竟让她想出好几个玩弄他的点子--不是啃他颈脖,就是偷偷钻进他斗篷,隔着衣物抚弄他。

  好在时间日久,路上旅人越少,他越不必担心被人撞见。常常于季友被得兴起,便一拉马鞭,抱着娇妻到丛里好好“整治”一番。

  这回,普宁又故技重施。两人骑马走了半天,她开始觉得无聊,眼一睨,就回头把玩起自个儿夫婿解闷。从外瞧,身裹着斗篷的于季友看似衣裳整齐,可里边,早已被一双嫩手脱得衣衫不整。

  “够了,苹儿。”他声音微喘。平常他不会阻止,可这会儿前头出现一列车队,他怕走近些,会被人发现他脸上可疑的红晕。

  她从他斗篷钻出,一瞧前头,懂了。

  但以为她会就此收手?!才不!

  她只是稍微理理自己微乱的云鬓,好教外人看了不致怀疑,然后手呢,没一会儿又钻进他斗篷中。

  于季友眉一皱,嘴里喃喃斥:“你这家伙……”

  “不喜欢我这么碰你?”她着纯真的大眼睛瞅他,可手上的动作,却邪恶至极。

  “够了。”他下颚抵着她发出shen|吟,感觉她再多抚弄一会儿,他就会在她掌间爆发了。

  “不够。”她状似依偎地靠上他胸口,可藏在斗篷里的右手,却偷偷捻着他右胸,享受那平滑的ru|首渐渐如扣绊般突起的触感。“每天晚上人家都被你弄得欲仙欲死,人家现在也要让你尝尝那滋味。”

  他嘴贴在她额畔提醒道:“你不怕到了晚上,我又如法炮制?”

  “来啊。”她妩媚眨眼。“反正我现在不做,晚一点你还不是会做……”

  他发出沙哑的笑声。果真冰雪聪明,这么快就摸熟他的习性。

  “我没办法不碰你……”说完这句,他眼一眺前方的车队,突然一拉马缰,让白骄转了个方向。

  一待四下无人,他立刻俯头吻住她嘴。

  “你这折磨人的小妖精……”

  等两人再回马上,普宁再也挤不出力气淘气,只能脸贴在他胸口,疲累睡去。

  当晚,两人留宿关口。此地正是城甸与大漠的交界,于季友打算在此逗留几日,待普宁养足精神,也备足饮水吃食,再雇骆驼出关。

  休息的时候,他也捎了封信回家,禀告爹娘一路平安,待赏过大漠风光,他定会带着娇妻速速归乡。

  尾声

  一早,天刚露鱼肚白,于季友和普宁已跟在出关的队伍中。

  于季友的白驹留在骆驼贩处,说好两天,他会带着雇来的骆驼回去交换。

  一出关门,普宁立刻瞠大眼。他先前提过的山川景色如实映入眼帘,一畦畦的麦田,葡萄田,绵亘不绝的甜杏树与香瓜藤。两人各别骑着骆驼停在小贩摊前,于季友买了几串葡萄跟甜杏,好让普宁无聊时可以剥着吃。

  远远,有片碧绿草原,上头立着数也数不清的牛羊,还有些圆顶的皮屋子。普宁一路惊奇,这些画面,她往常只在画里瞧见。

  但一跨过草原,四周的青绿色渐渐少了。他给了她一壶水,一边解释说:“再过去就是少漠,我不打算走远,再一个时辰我们就停脚休息。”

  “沙漠有多大?”她辽开遮荫的面纱眺望。

  “不下千里。”他说道:“前几年突厥来侮,我跟阿爹领皇命出兵对抗,那时曾追赶敌兵到沙漠深处,我当时以为已到了地之尽头,可一问同行官兵,才知不过走了一半。”

  她眨眨眼。“突厥人住这么偏远?”

  他点头。“所以性格剽悍异常。”

  说来虏族也是沙漠之子,只是于氏一脉汉化较早,性格不若突厥人粗野。

  不到中午,两人进入沙漠地带。他找了个背风处落脚,挖了个沙坑,用拾来的枯柴干枝烧了点水。

  两人分食先前买来的葡萄跟干粮,吃饱之后,他要她先小睡片刻,以免晚些瘕累,错过了好戏。

  这就是他心心念念的美景。

  “好漂亮。”她发出叹息。

  入夜前,有个短暂的奇幻时光,整片蓝天染上夕阳的橘光,眨个眼变成紫色,接着星星亮起,一弯明月,近得像手一伸就能摸到。

  两人蜷在并起的斗篷里边,月华如水,映得黄土岗子一片银灿。她朝夜空伸出手,发现竟没法子看见自个儿指尖。

  黝静的黑夜,隐约可听见骆驼的喷气声,感觉大地,只剩下他与她两个人。

  “我有点怕。”

  “有我在。这地方我熟,不会有贼人来袭。”他侧身环住她。

  她瞠大眼睛看他。“你一个少主,为什么对这地方这么熟?”

  “我一年总会来个几回。”他眼力好,即使在深夜,也能看见极远的地方。“应该说是血脉的呼唤,偶尔在城里住得心闷,我会骑马跑来这儿住上几夜,也没做什么,就像我们这样躺着看看星星月亮,烦闷就会自己消解了。”

  “难怪你先前会说自己是野马。”

  他一笑,白牙在夜里幽暗发光。“但我倒看错了你,你不只是娇贵的牡丹。”

  “不……”她头偎在他肩上,四周寂静,即使耳语,听起来也无比清晰。“在没遇上你之前,我的确是牡丹。我从不知道自己能吃苦,也没那个环境让我吃苦,但接连几日伴着你东奔西跑,我发现,说不定我骨子里,也是匹野马。”

  “是啊,而且还是匹色母马。”他附和。

  讨厌,取笑她。她眸儿一瞪。“还不是你教的!”

  他故作讶异地挑眉。“是么?我怎么不记得我教过你,要在马上对我上下其手?”

  “哼。”她捶他。

  他低笑掳住她手,然后身子一翻,又将她紧压在沙地上。

  “你真美,我的小苹儿……”他以鼻挲蹭她,然后咬开她领上的悬钮,隔着里衣舔上她突挺的胸脯。

  她手滑勾住他膀,在他逗弄完一边移至另一边时,弓起背脊配合。

  当夜,两人共享一个极其甜美的夜晚。照例,普宁又在欢爱之后沈沉睡去,可是过不了多久,她又被他接连的吻唤醒。

  “该醒了……”

  “还困。”

  她揉着双眼嘟嚷,可当定神一见戈色,忍不住发出惊呼。

  东方朝阳刚吐,将满地沙岗映得有如黄金般耀眼。她手揪着斗篷站起,感觉自己像置身在一个玄幻的国度里。

  “我就想让你瞧瞧这个。”他同披着斗篷低喃。

  她望向他,突然间明白他带她来的原因。

  这一路风景,高山野地,城岗小镇,乃至这片沙漠,都是他宽广心廓的象征。他有奔放爽飒如大漠旷野的壮志豪情,也有蜿蜒曲折如流水般涓流的细腻。他要她看清楚这一切,这就是将来要与她携手共度一生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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