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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页

 

  吴嫂说话一向点到为止。

  ***

  这几天,她已经等的快要变成人干了可是电话就是不响,从早上就开始等待,等着他拨电话给她。

  她坐立难安、魂不守舍,一下子在屋里,一下予在房里,一下子到花园,一下子出现在书房,她只想听到电话铃响,可偏偏电话的响声与她暂时绝缘。

  这时,门口传来电铃响,有人来访,她从沙发椅上跳起来,冲去开门,不是她最想见的人。

  “绯寒,开始放暑假了呀?”出声问话的是绯寒的大伯母李琴。

  李琴一双人工化十足的眼眸充满笑意。

  说实话,李琴不是什么坏人,但绯寒就是和她不亲,可能是受到李琴与她母亲江纯华关系紧张的影响。

  李琴一向善于与人周旋,自然不会与任何人撕破脸,所以亲戚之间还是有互动。

  “怎么没看见大伯一起来?”

  她客气的看着李琴,比较起来她与大伯的互动好些。

  “他留在加拿大没回来,这回就我自己回来,大学同学会不能不回来,不回来人家会以为我过的不好,所以不敢回来见人,不过我只停留一个星期,所以住在饭店,就不麻烦你们了。你爸妈呢?”李琴看了看四周,然后在沙发坐了下来。

  “他们住瑞士不在台湾。”她说。

  吴嫂见贵客到,马上布上茶点,李琴朝吴嫂一笑,“你真是忠心,四十年了吧,还留在这屋里,孩子没接你去美国住呀?”

  吴嫂摇摇头,“我习惯这里了。”说完便到厨房忙去。

  李琴问起:“孤城也不在吗?那个大帅哥长得跟他母亲还真像,你爸还真有福气,为他争风吃醋的都是大美人。”

  “大美人?争风吃醋?”

  “对呀,当年喜欢你爸的人很多,包括你妈妈和孤城的妈妈,当然大家争得都很斯文啦,不是头破血流的那一种。”

  “大哥的母亲也喜欢过爸爸?”绯寒震惊的看着李琴。

  “是呀,都是陈年旧事了,当年你爸牵着孤城的手走进殷家,大家还吓了一大跳,那时你还没出生呢,我记得为了这件事社交圈议论纷纷了一阵子,帮在猜孤城是你爸的私生子。”李琴说着当年事,

  却不知听在绯寒耳里并不清静。

  “大哥是爸的私生子……他是吗?”绯寒咬着嫩唇,表情忽然变得很受伤。

  李琴耸耸肩,“谁知道是不是?不过孤城与你爸爸的模样也有几分相像,都是大帅哥,是不是私生子……我从来没问过你爸这事……绯寒,你还好吧?”

  绯寒摇摇头,表示自己没事,但是脸上却透出一种异样的苍白,她猛然站起身,失礼的走回自己的房间。

  李琴眉心一蹙,觉得绯寒看起来不太对劲,这两个年轻人不会有什么事吧?

  第7章(1)

  听过大伯母的话,殷绯寒收拾行李,她决定离开,她承认自己是个胆小鬼,不敢面对自己可能与大哥是同父异母兄妹的事实,她要逃得远远的。

  她要离开台北,到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她转头回顾房间,试图与过去的一切道别。

  她一直被殷孤城当成孩子,她想要快点学习独立,好让自己可以展现出成熟的一面。

  一整夜,整个台北都在下雨,天色显得特别黑暗,她拎着行李箱,撑着伞走到了何愿的住所,与他说再见。

  她知道这个男人爱着她,可是她却不能给他任何回应,爱情之事就是如此微妙,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半分也无法强求。

  “为什么要离开?”他问,拉她进门。

  “我想我和我哥最好不要再这样纠缠下去会比较好。”有些事,她实在难以启齿。

  “你要去哪?”何愿读到了她未说出口的讯息。

  “我想到日本去,休学的事等九月我会回台湾处理。”她开始哭。

  “非要躲到日本不可吗?如果你不想跟殷孤城在一起,我想他也无法勉强你的。

  望着她的泪眼,何愿的心情还真不是普通的复杂。

  说实话,他根本没有想过绯寒与殷孤城会有什么的。

  第一,殷孤城与绯寒是兄妹,虽无血缘关系,但分寸的拿捏殷孤城不应该不懂的。

  第二,他知道殷孤城身远弋乏女伴,他是社会的精英分子,跟他这种搞音乐的不同,名誉重于一切,再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第三,她说殷孤城不好相处,她对这种要猜心的男人向来兴趣缺缺。

  总之,殷孤城有一百个理由不能与绯寒有什么,却有一个爱上绯寒的理由,那就是殷孤城是个正常的男人!何愿只要一想到殷弧城与他心爱的绯寒上过床,他心里就发毛。

  殷孤城有钱有势要什么女人没有,为何要染指绯寒,如果只为了美色,有钱没有买不到的美人。

  “我若在台湾住下去,很快就会因为进退两难而被逼疯。”她累了,无法再承受下去了。

  “先睡个觉,明天醒来再决定你要怎么做。”

  半晌,殷绯寒在泪眼里睡去,何零打电话唤来丁玲,丁玲带着酒和花走进他家。

  她插好花,他等她吃完便当,丁玲先是不发一言,何愿自顾自的说话,讨了一些没趣,然后丁玲终于开了金口,“你确定你要管这件事吗?我觉得你最好不要管太多,男女之事不是你看得这么简单。”

  然后他们开始喝酒,也许他不是什么社会精英,但在地下乐团里也是号人物,除了打鼓,手下还有两、三个乐团跟着他到处行走江湖,别怀疑,何愿的乐团走的是企业化经营,现在也走出了一片天。

  “绯寒是好朋友,我不能不管。”

  “你不觉得你像个午夜牛郎?不但得留意大小姐的喜怒哀乐,随时准备替她擦眼泪,还要时时乎意她的近况,最要紧的是,大小姐根本不爱你,那花这些功夫不会觉得白费吗?”

  “真好喝。”他又倒满一杯子。

  “不觉得有点淡?”丁玲扬眉。

  “不会,我现在比较喜欢喝淡酒。”他吸了吸鼻子。

  “太淡的酒喝起来也没多大意思。”她扯动嘴角。

  “我可不想喝醉,你知道我这人重视形象,酒后失态可不是好事。”

  她望着他,暗忖他话里的含意。

  “你还没回答我打算怎么做?按我的意思是劝绯寒回到殷孤城身边,反正她去到啦,殷孤城都找得到。”

  他直视她,眼神坦荡,“你到底是不是绯寒的好朋友,为什么非要逼绯寒留在她不喜欢的人身边。”

  “她不喜欢吗?我看绯寒早八百年就爱上殷孤城了,你是不是装作没看见?”她没醉,旁观者清。

  “你非要在我的伤口上抹盐吗?”他扬眉。

  “没办法,实话总是伤人的。”

  “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他望着她。

  丁玲一点也不觉得惊讶,“听起来你好像伤得很重。”

  “没什么,大家都是朋友,会有这样的的结果,我不接受也得接受。”

  “你不要管闲事了,人家的事自己会解决。”

  “也许。”他耸耸肩,“我会在该放手的时候放手。”

  “你的头脑真的是食古不化,都知道绯寒喜欢的人是殷孤城了还不放手,我看你是自找苦吃。”她叫。

  他拿出口琴吹着,不是第一次听他吹,但这一次听起来特别悦耳。丁玲想着自己的心事,没注意到绯寒已醒来。

  “我要走了。”她已不再那么痛苦了,也许离开台北后,她就能把自己的伤心全部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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