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
“你说什么?”略为提高的音量拉回了她些许神智。
唔,她刚才说了什么?跟瞌睡虫混战了下,努力摇了摇头,困难地思考着。刚才好像说什么跟照片有关……她睁开眼,看见手拿漫画坐在自己床沿的人,正低头瞪视着她。
“我确定你以前提过,你想当摄影师的。”
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她说要当摄影师,是光明正大帮他拍照的好借口,她差点都忘了。眼皮沉重,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随意道:“摄影只是兴趣,我后来还是觉得……嗯,还是要有基本学历,能找个好工作才是重要实际的事。”以上,完毕。她要睡觉,请不要吵她。
“我一直以为你要考有摄影系的A校……”像是陷入思考,好半晌才又问:“那你之后想考哪个学校?”
身后没了任何反应,他回头。
“小花?”
不到五秒就立刻沉沉睡去的人,微打起呼来,甚至还开始流口水,令他不禁哑然失笑。
“这项秒睡特技,还是这么厉害啊。”目光温柔地望着自己的童年玩伴。高大身躯站起,跨越半个房间,拉过屋里唯一张椅子到床边来,把所有想看的漫画全找出,就这么静静坐在床旁阅读起来,就像在自己的地盘般。
一直陪伴他的,是稳定的呼息声。
走廊上,漫画社团作品正在一楼走廊展览,某张特别杰出的漫画原稿轻易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那是一幅战士驰骋沙场图。一个身披战袍的浴血战士,正挥舞着大刀,骑在骏马上冲锋陷阵的景象。
“神韵抓得真好。”杜芳华也在围观人群中,仰颈欣赏着轻易便让人坠入画中氛围的好图。“没想到我们漫画社里还有这种人才。”不管是描绘能力、线条笔功、气氛,都掌握得十分山色,她不禁看向底下的签名。
“旗?”一个龙飞风舞、看来书法底子极深的“旗”字。
这笔名她好像有点印象。
“啊!我想起来了。”前方几个一二年级漫画社学姐惊喜道:“难怪我觉得这画风眼熟。我曾听说过‘旗’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从高一起就跟某家电玩杂志签约,每张图都早已被厂商内定使用,很值钱的。怎会愿意拿来展览?而且,我没听说他有参加漫画社呀!”
听到“值钱”两字,杜芳华的目光更在画上打转。镀了层金光的画,越看越是欣赏。
“喜欢这幅画吗?”身后有人问。
“嗯,能靠画图吃饭很厉害。”她不自觉点了点头。
“这种画是赚不了多少钱的,顶多只能多买几条油彩。”声音带了点笑意。
“说得好像你知道似的,总之能靠自己的才能赚钱就是厉害。”她往后斜睨,看到一个戴着眼镜的高瘦男生,好像有点眼熟。“你是漫画社的?”
“算幽灵社员,很少参加社团。”这男生长相乍看平凡,但一双眼暗始终带着笑意,所以多看几眼便觉讨喜,属于平易近人那一型。
“你喜欢画图吗?”他问。
她摇头。“我不会画,但爱看别人的作品。你会画吗?”
“嗯……一些。”他含蓄的说,那双友善的眼睛眨了眨,问:“你最喜欢什么漫画?”
“最喜欢的漫画?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呢!”她霎时眼睛一亮。
“真的?那你看少年漫画吗?”
“那还甩讲!连香港漫画我都很爱,像改编自温瑞安小说的《四大名捕》,还有《大唐双龙传》都很好看,还有更早期的《风云》——”
“对呀,不管是书上跟故事都很棒,《英雄无泪》也很好看!”
这话题可谓是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两人各自聊起喜欢的作品,兴奋不已,兴致勃勃的各自推荐介绍好漫画,一下就拉近了彼此距离。
最后,居然还发现对方同样在小学时沉迷于盗版时期的漫画——虽然对作家不好意思,但那个黑暗的盗版猖獗时期,却是许许多多漫迷最幸福的年代,因为各式各样的作品齐出,百家争鸣,选择性极大,作品丰富到几乎让人目不暇给的地步;直至后来智慧财产权抬头,雷厉风行的取缔,许多漫迷看到一半的作品骤然消失,地下出版社一间间的倒,合法的出版社却因日本版权取得规定严格,许多以前见过的好漫画都因拿不到版权而纷纷在台湾销声匿迹;而且因为版权昂贵,出版社不得不考量市场销路;还有极少数日本作家坚持不让自己作品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发行之类的等等问题,都让读者能看见好作品的机会锐减。
两人唏嘘感叹的同时却又觉得谈得过瘾极了。
“唉!我好想看竹宫惠子的《风与木之诗》喔!”两人正谈到自己最想看哪一部作品的话题上。
“你说的这部作品,连在日本也很难再找到了,可堪称是梦幻逸品呢。”他笑。
虽然两人今日才第一次交谈,却像认识多年般投契,连未来理想都谈得尽兴。放学时间早就过了,天色一黑,两人早早便转移阵地到附近的饮料店。她吸了一大口珍珠奶茶,发出心满意足的叹息:“很少遇见跟我一样看过那么多漫画的人。”
“我也是。”
两人相视而笑,心底都认为能够认识对方真是太好了!当天分手前,还各自约定明天要带自己心爱的漫画来交换借阅。
“小花,听说你跟‘旗’在交往?”早自习才刚结束,好几个女同学立刻纷纷围上追问。
“什么?”才要补眠的人,努力睁开一只眼。
“林若旗。就是那个专门帮电玩杂志书封面的插画家‘旗’啊!也就是现在每天都跟你交换漫画的人呀!”
“喔……”他呀。交换好几次漫画后,他才有些脑腆的说出他是业余插画家的事,所以她是知道的,要谈他也不是不可以,可是昨晚没睡饱的人头还在痛,根本不想动脑也不想说话,只能无力挥手。
“大家晚安。”继续趴下,阵亡。拜托大家放她去睡吧。
“晚什么安呀!这消息到底是不是真的?”几个交情好的同学一起大力摇晃她,犹如七级大地震上身,“上星期天他把自己的画带去给你看,你们还去约会了对不对?刚好被我妹撞见你们在一起,你别想打混过去!”
需要用“撞见”这么耸动的形容词吗?这种八卦式提问,好像某水果牌日报的标题。
“拜托不要摇了,我说、说就是了。”被摇得受不了的人讨饶地吐出事实:“上次出去,只是最近打工的书店要做壁报宣传,请他帮忙而已。”
“你叫他帮忙画壁报?未免太大材小用了吧?他怎么可能答应这种事。”大家一致质疑地摇头。
问题是,他不仅答应,而且早就画好了呀。
她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看看大家的气势,这节休息时间铁定泡汤了,只好托住下巴认命回答:“只是临时找不到人帮忙,刚好遇见他,问了一句,他就非常阿莎力的答应了。”
“你一开口,他就立刻答应了?”众人兴致更高的议论起来,空气中粉红色花朵越开越多。
“物尽其用、能者多劳;为善不欲人之、为朋友两肋插刀,这些话没听过妈?”她谆谆教诲着。“店长非常满意他画的海报,还送了他一本限量原版画册,所以不算免费帮忙啦。”
可不信事情有这么单纯的人,每节下课都实施疲劳轰炸,炸得她午休肘不得不脚底抹油,溜到年级教室最角落的楼梯间去,却意外发现那里早被熟悉身影霸占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