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简础洋一脸受教的样子,晓得她连提要求都舍不得他太操累。“好,那就去垦丁。”
杜乐茵体贴人的方式如冬日暖被,烘得熨贴舒适,十分受用。和她在一起,远比他一开始预料的还要舒心,这辈子从没过过这般舒坦平和的日子。
某方面来说,就是因为她够可爱贴心,才会令他在允许范围内,想疼、想宠,对她好一点。
这一点,杜乐茵也知道。
第3章(2)
晚上,两个人就这么闲扯瞎谈,亲密地偎靠着。交往大半年,现在杜乐茵是越来越少回自己的家了,他们一个在台北北,一个在台北南,距离太远而相聚时间太少,她考虑过要不要搬家,但没看到合意的房子前不好意思提……唉,算了吧,何苦连对自己都装模作样地说谎?
她内心希望的,当然不仅仅是住得近,更渴望住在一起,分享彼此的生活,每天醒来的第一眼和睡去的最后一眼,看见的都是心爱的人。
但……或许这只是她一个人的想法而已。
杜乐茵感受得出,他的心思没她这么深、这么重。简础洋很重视自己的空间,不会想和她住在一起。他的世界总有些地方是她无法涉足的,就像系领带这件事一样。
她隐隐叹息。说出搬家的事,也许简础洋会很上心地替她找房子,可她多少会感到失望。
她靠着简础洋,蹲坐在沙发上,扳起自己的脚趾头。
他正看文件看得专心,只手撑着头,微侧的脸部线条刚棱俊凛,轮廓清晰,沉思的表情衬着那双含敛的目,很吸引人。
她心怦怦跳,因为很喜欢他,所以就连对方一个垂眸的动作,都会令她心跳到不行。不过杜乐茵偷偷在脑内代换了一下,如果是挖鼻孔的动作咧?她是不是就不会有这样的反应了?
想着那画面,她吃吃地笑了。
她因笑产生的震动影响了他,简础洋挑眉,停止阅读瞧了她一眼,看她像只粉白可口的兔子窝在他怀里,乖顺的样子逗惹得他勾起唇来,俯首亲吻她发顶。“想什么,这么开心?”
“想你挖鼻孔是什么样子,是不是也这么好看?”
“呃。”没料到她脑袋里转的竟是这古怪念头,他不禁噎住,哭笑不得。“想那些干什么,你要真想,我做给你看不就行了?”
“真的?”杜乐茵瞪大眼。
“假的。”
“小气!吧么这么卢。”
“卢?敢问杜小姐,我挖鼻孔,你挖什么给我看?”他戳了戳杜乐茵不满翘起的嘴,笑得很坏。
“挖……”不知想到什么,她一下子从脚根红到脸,整个人像只被烫熟的虾。
她瞪他一眼。这男人平素看来很拘谨,但有时候,就会显得特别……呃,邪佞?
特别是欺负她的时候。
所以她哼哼两声,无视他的调戏,随手摸了个指甲剪给自己剪脚趾甲。
她低着头,剪得很慢,状似专注,偏偏发红的耳根还是没遮掩住心思,简础洋笑看着,手臂一个用力将她给牢牢扯入怀里。
“我来。”
还不及反应,指甲剪便已落入他手里。
简础洋手伸到前头,将她白润的趾一只只分开握住,再行修剪。
他坚硬的下巴抵着她的肩,白日刮净的胡因近深夜而冒了些头出来,不时扎进她真丝薄透的睡衣里,奇异地麻痒。
这姿势太亲昵,他的每一口呼吸拂落在她脸畔颈侧,给她造成莫大影响,敏感的脚趾被人揉捏的感受非常奇妙,她头晕耳热,脑际一阵醺醉似的酩酊,连腰都软了。
她忍不住发颤,简础洋看着,安抚似地亲了亲她。“别怕,我技术没那么差,不会剪到肉的。”
“才不是那样……”杜乐茵闭了闭眼。这男人简直是她的毒,她上了瘾,却不想戒除。“我自己……”
“小心。”简础洋把她箍得更用力,整片胸膛贴着她的背,仿佛就连心跳声都快同步,化为一体。
杜乐茵低垂着脸,羞得都快蒸发了。不是没做过比这更亲密的事,她实在没必要这般大惊小敝,可是、可是、可是……唉。
“喀嚓”、“喀嚓”,简础洋动作仔细,帮她的趾甲都剪好,还用手抚了抚顶端。杜乐茵逐渐宁定下来,气氛安适,这远比先前激烈的拥抱还要令她更加感受到两人的靠近,如果是现在讲出来……也许,不管他反应如何,她都不会太失落了。
“那个……我想搬家。”
简础洋抬眉。
“刚好租约快到期,我们现在……住得太远了,很多事都不方便,我想找个离这儿近一点的……不用太近也没关系,交通方便就行了。”
简础洋听着,表情逐渐严肃起来,像在思考什么。“房子找好了?”
“没,还在看。”
简础洋沉默。确实,他们现居位置过于遥远,不论去谁那儿都不方便,但没想到……先估量到这一点的,居然是她。
“信义区如何?离上班的地方近一点。”
“可是离这儿还是远啊,而且又贵……”
简础洋一笑,抱了抱她。“我朋友在那一带有置产,先前问我要不要住饼去,我嫌麻烦。他不收房租,水电、管理费自理,帮他把房子看好就行了。”
听起来很诱人,但……
简础洋看她神情,明白她的顾虑,笑道:“距离问题就不用担心了,我也会搬过去。”
“……啊?”
“要不要一起住?”
简础洋问得很平静,好似只是在问她“要不要吃这个”一样。
杜乐茵睁大了眼,还不及回答便听见他道:“我这里,你上班不太方便。”他本身自己有车,但未必可以随时接送到她。“如何?”
“好。”杜乐茵笑了,答应得很干脆,这本来就是她日思夜想之事,自然没必要多矫情。
她眉梢弯弯,笑得好甜,尽避没有过于热烈的反应,简础洋依旧知道她很开心,这样就好,总归是打算好好过下去的,住在一起不过是迟早的事。
他想,他喜欢她。
她不多彰显自己,轻轻淡淡,恍如微风,拂得人心神舒畅,却又不至于淡泊无趣,尤其那一双明明白白、显露爱意的眸光,满足了他被爱的渴望,甜甜地靠过来撒娇的时候,更像极了棉花糖,松软可口。
那种感觉,大概像养了一只猫或者其他小动物,有空就疼,没空就先搁一边,随心所欲,没有太多压力,偶尔看着它摇尾走来向自己示好,就觉得开心。
有这么一个伴侣,他觉得够了。
可她毕竟是人……他脑里闪过这念头,但很快抹去。他会照顾她、对她好,让她开心满足,补偿他不够爱的部分,这应该可以了。
思及此,简础洋吁了口气,将她拥得更紧。“乐乐。”
杜乐茵为他突来的称唤一愣,好气又好笑。“是音乐的乐啦。”他老爱这般叫她,害她对厂商自我介绍的时候差点都把自己名字讲错了。
简础洋一笑。“我喜欢你叫乐乐,一辈子快快乐乐的。”说罢,他俯在她耳边,又唤了一声。“乐乐。”
顿时,杜乐茵浑身一颤,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她明白他在示好,尽避方式很笨拙。像她喜欢Costco的凯萨色拉,每次都能自己吃掉一盘,他下班想到,总是绕过去带给她;有时他和自家老总下来“棠人”巡视,看到适合她的东西也会一股脑儿地买,导致款式相似的项链,她都已经有了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