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似乎很满意她的听话,挽起袖子,开始做早餐。水蓝根本不信他会做饭,谁知他花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弄好了早餐,有煎蛋、稀饭,还有用玉米、鲑鱼罐头和蛋饼。
她瞪着那些看起来卖相还不错的东西,趁他转身洗手的功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偷尝一口,眼睛瞬间瞪得更大了!
天啊!他是怎么变出这么美味的东西来的?蛋很嫩、稀饭很稠、蛋饼很香,这样色香味俱全的早餐,足以用“丰盛”二字来形容了。
“好吃吗?”他坐下,拿碗替她盛稀饭。
“嗯!”她猛点头。
“吃慢点,小心烫。”他习惯性地照顾她,看着她吃,一贯带着冷漠戏谑的狭长眸子带着不为人知的温柔。
“你怎么会做这些?”水蓝很好奇。
“我到美国念书的时候,跟Sun住在一起,Sun很懒,只会用生米做蛋炒饭,我怕被莫名其妙地毒死,所以都是由我负责喂饱我们两个。”欧驰对她解释。
Sun?是谁?阳光般的女孩吗?莫名的质疑一下子在心头浮现,使她的好胃口大减,低下头默默地吃着他做的早餐。
其实她很想问,问他Sun是谁,是不是他曾经的女朋友但她开不了口,她能以什么立场和身份质问他过去的情史,又或者是现在的?他说得很清楚了,他不喜欢她,所以不恨她,他现在只是在玩一个成人之间的游戏,等他腻了,就会跟她saygoodbye了。
吃过早餐,他下了一趟楼,又拎着一个黑色的旅行袋很快地上来,她看着他掏出一迭换洗衣物和牙刷等日常用品,有点诧异地问:“这是……”
“本来就放在我车上的,有时候会在外头过夜,以备不时之需。”他回答,顺手将衣物放到她手上让她帮忙拿着。
过夜?在外头?跟其它女人在外头过夜的意思吗?心揪了一下,水蓝捧着那迭衣服,抿紧了唇,美颜变得几分苍白,嗫嚅地问:“你……常在外头过夜吗?”
“偶尔。”他拿着牙刷去浴室刷牙,还不忘交待:“一会儿记得帮我把衣服挂起来。”
挂起来?挂哪儿?水蓝呆呆地看着浴室的方向,心里全是问号,等他出来,才迟疑地问他:“你是要……在这里住吗?”
“不行吗?”他反问。
当然可以,他现在是老大,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拦得住?“随便你……”她转过身,低头闷闷地在流理台边洗碗,没提防从身后搂抱过来的一双健臂。
“刚才吃醋了?”他的身躯贴着她,一如既往地温暖,下巴搁在她肩头,歪着俊颜打量她。
“谁吃醋了?”她才不承认。
“你啊。”
“才没有。”
“没有吗?又说谎。”
“就是没有。”继续嘴硬。
“那这里……”男人的大掌沿着纤细的腰肢朝上,大剌剌地包住左侧一方的丰盈,“心怎么跳得那么快?”
啊,水蓝惊呼一声,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能傻呼呼地举着满手的泡沫,直挺挺地站着。
“这里,比以前大很多。”他说着能让她羞死人的话,“我一只手都快握不住了。”
天啊!她一动也不敢动,任凭手指轻而易举地窜进了白色的棉布睡裙。
“别……”她脸红得要爆炸了,扭着身子闪躲。
他低笑着抱紧她,不让她乱动,充满爱意的轻咬她细致的颈,“那天我公司的小妹帮你买的内衣,我觉得还不错,什么时候穿上让我看看?”
是那套薄纱的蕾丝胸罩和丁字裤吗?早就被她洗好收进了柜子里,她哪里还敢再穿啊。
“我喜欢看你穿我的衣服。”他舔吻着她贝壳似的小耳垂,逐渐向红唇移动,“还有,Sun是我叔叔的英文名,我可以带你去美国看他。”
没有旋紧的水龙头“哗哗”地流着,可惜没人管它,现在是属于情人间亲密的时刻,不得打扰。
电视里有位专家说过,如果二十一天做同样的事情,那么就会形成习惯,比如对着一个人,就会习惯这个人,而他们在一起已经超过二十一天了。
从他堂而皇之地来到她小小不足三十坪的老公寓,从此就乐不思蜀了,他家明明很大、很豪华,水蓝想不通他干嘛非要来跟她挤。
难道是怕她跑路?可是他现在是征信社的老板,她就是想逃,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啊!
同样的,也是从那天开始,她的屋子里冒出许多不属于她的东西。
鞋架上摆着他的拖鞋,冰箱里有他的啤酒,洗衣篮里扔着他换下来的T恤和睡裤,浴室镜台上她的红色漱口杯里,新加入了一支蓝色的牙刷,而他的刮胡刀很不规矩地摆放在她的化妆水旁边。
水蓝不知道自己和他,现在到底应该算什么关系。她每天早晨都在他怀里醒来,吃过他做的早餐,他会开车亲自送她到某大厦的办公大楼门口,看着他的车离开,她再穿过两条街去“安生”,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不敢想他得知真相的后果,也知道纸包不住火,可是现在,除了得过且过,能瞒了一天是一天吧!
下班回家的时光是一天最美好的,只要他有时间,就会和她一同煮饭、洗碗、散步,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妻,被幸福的光环暖暖地笼罩着。到了床上,他的胃口一如既往地好,化身成为那只叫“饕餮”的野兽,把她当裹腹的美食大餐享用,每晚都变着花样地折腾她,非逼着她楚楚可怜地求饶才肯结束。
太幸福的生活,常常教人患得患失,就像小时候没吃过糖,不知道那是甜的,吃不到也不觉得难过,可真正尝过它的味道,哪日被大人告诫吃多了会蛀牙,心里也还是悄悄惦记着想吃个饱。她已经尝到了幸福的滋味,逐渐变得贪心起来,她害怕哪天就会尝不到这种滋味了。
心情复杂地将晾干的衣物从衣架上收下来,水蓝轻轻地关上阳台上的门,准备出去赴约。
最近这两天,欧驰好像特别地忙碌,早上出去,总是到了晚上才回来,还有几天会在半夜三更才爬上床……他自作主张地拿着她的钥匙去外面打的那一副,到今天终是派上了用场。
今天的天空一直都是阴阴的,方格窗敞开着,却没有阳光洒进来,似乎又快要下雨了。
简单地换上白色的七分袖衬衫和蓝色碎花的半裙,她拿了伞就出了门,不过刚刚走出公寓,就听到身后不远处的马路上传来两声了亮的喇叭声。
水蓝并没在意,继续往前走,谁知“叭叭”又是两声,很明显是冲她来的。
她以为是欧驰,期待地回过头,谁知一辆从没见过的车子在她身边停下,车窗很快摇下,露出男人陌生喜悦的小脸。男人大概三十岁左右,衣冠楚楚,文质彬彬,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但水蓝确定自己应该不认识这个人。
“小姐,你好,还记得我吗?”男人笑着对她打招呼,并礼貌地下了车,站在她面前。
水蓝盯着男人的脸,盯了大概足足有一分钟的样子,终于皱了一下眉头,缓缓道:“不记得。”
“忘了吗?上个月在便利商店,我们见过的。”男人提醒她。
自从那天见过她,他有空就在这附近闲晃,期盼能遇到心仪的佳人,今天好不容易碰上了,可惜眼前的女人似乎真的不记得他了,清亮的水眸里全是疑惑和防备。不过没关系,凭自己各方面优质的案件,他有信心能追到令他魂牵梦萦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