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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不过只能出去一小会喔。”

  “好。”他的笑容比外面的阳光还要灿烂,眼睛闪亮,低头快速地在她颊畔亲了一记,抬头,望着她害羞的表情,他唇边的笑更明显,“快,我们出去。”

  这是他第二次亲她。

  那天之后,他没有再吻她,但他们相互注视的眼神却越来越胶着,越来越火热,每次不小心的凝视就会变成长时间的对视,这种状况他们都无法控制也无力改变,一些陌生的东西正在他们之间生长着,不知名也不明意,却真实地存在了,他们都可以感觉得到。

  她在面对他时,越来越心乱也越来越害羞;而他在望着她时,眼神也越来越灼热,只要有她在,他就一定会望着她,只望着她。

  她好像,喜欢上他了。

  扶着他走出屋外时,她猛地明白了这一点,泪水迅速地从眼底涌出来,刺痛了她的眼眶,她悄悄地吸气,克制住那种要流出来的冲动。

  她不可以喜欢,绝对、绝对不可以喜欢他。

  先不说他们只是萍水相逢,短暂的相交过后又会分离;光是他的身分,虽然不能完全肯定,但他是小王爷的可能性还是有的,而她不过是一个村野乡姑,他在以前根本就不会把她放在眼里,现在受伤了,失忆了,对她有了些许的感觉,可将来他恢复了记忆,会不会认为自己曾经对这样一个女子动心是很可耻的呢?如果这样,她会承受不了,真的承受不了。

  她最美好的梦想,不过是找一个老实的男人,平平淡淡地生活在一起,种种菜和养养鸡,生活自给自足,再生几个乖巧可爱的孩子,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她的人生中从来没有预期过会与他相遇,也没有想过要攀上怎样的富贵,她唯一想要的只是平凡的幸福而已。

  可喜欢上他,就绝对平凡不起来,哪怕他现在失忆,他也不可能隐姓瞒名一辈子跟她生活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里;他的孤傲与这里完全是格格不入,这一点就连全伯都看出来了,他一直跟她说他的来历绝对不简单,问她会不会是惹了个大麻烦。

  既然她跟他没有可能,那么又何必开始?

  怎么会就这么轻易喜欢上他了呢?轻易是吗,其实怎能不轻易,他这样的男子很难让人不倾心吧,她望着坐在木椅上,怯意地晒着太阳的男子,心里又苦又甜。

  他虽然脾气差、嘴巴坏,但受了那么重的伤却从来没有因此而乱发脾气,成为难伺候的病人;她以前跟孙大夫行医,见过太多男人因为伤口的疼痛而对家人或妻子破口大骂,甚至还有动手的,加上他又失忆……这种种遭遇,换了别人早就受不了了,可他却只是暗暗地忍了下来,不迁怒于人;还有每次他看着她的样子,专注又认真,火热又执着,这样的目光,她发现自己并不讨厌,反而有些喜悦,欢喜着他是在看着她。

  她想要每时每刻都陪在他的身边,照顾他,甚至他经常嘴坏地逗得她生气,她都会忍不住要靠近他;她是真的喜欢上他了,短短一个月就喜欢上一个人,太不可思议。

  他闭着眼睛,感受到清新微润的泥土气息扑鼻而来,阳光照在他的眼皮上带来暖意,一切都怯意而美好,就连和风都带着明媚的味道,久违的阳光与微风,久违的大地与树林,能这样坐着感受自然的美景,人生又能再有何求?

  睁开眼眸,他细细地打量着自己住了一个多月的院子。

  他们的房间背靠着一座大山,屋外一片片全是浓郁的树林和竹林,竹削的篱笆圈围起来与树林隔开自成院落;屋舍干净整齐,院子宽敞无比,房子是木制的,三间房屋相连,中间那间大的卧房是他一直住的地方,那间卧房还连着一个小小的卧室,她这段日子就住在那里,离他近,而且也方便照顾他。

  宽阔的院子里,左边有一口青石砌成的水井,右边是一大片开垦得整整齐齐的菜地,也用篱笆围起来,里面浓绿一片,一只通体乌黑发亮的母鸡带着一群毛绒绒的小鸡在旁边的青草地上啄着草籽,那些小鸡有黑的、黄的还有花的,每只都圆滚滚又胖乎乎,嫩黄的嘴啄到草根就拼命地往后扯,但明显力气不够,草根从嘴里滑了出去,它们圆圆的身子在草地上翻滚一圈,傻乎乎地愣在那里半晌,好像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那一幕逗笑了他,真是的,就连她养的鸡都像她一样呆呆的但却很可爱;他转头,朝她淡淡地一笑,“愣在那里干嘛?过来啊。”

  她听话地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

  他望着院前那一片翠绿的菜地,“这些,是什么?”

  “蔬菜。”她努力挥掉那些不愉快的思绪,既然知道不可能,想再多也无益,就单纯地享受一下有他陪伴的日子吧。

  “蔬菜?”他微皱着眉,望着那茁壮成长的嫩苗,“都是你种的?”

  “是呀。”她起身走到那片绿油油的小白菜前,将新长出来的杂草拔掉,“这个是昨天晚上我炒给你吃过,你应该认得吧?”

  “怎么可能?”那看起来就跟一旁的绿草差不多,他怎么可能会吃草,他又不是牛,“这东西叫什么?”

  他不可置信的表情太明显,让她唇角飞扬,“小白菜呀。”抬头朝他露齿一笑,“原来你连小白菜都不认识。”

  他俊美的脸庞立刻窘得发红,瞪她一眼,“我失去记忆了,记得吗?”这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提到他的失忆。

  第4章(1)

  “是吗?”她笑了笑,拍了拍手将泥土从手掌上拍掉,在一旁的小桌上拿起一本摊开的书,那是她早上看了放在那里的,随意地指了个字,“这个是什么字?”

  “‘静’字,你当我是傻子吗?”他生气地吼她。

  “不。”她柔柔地笑着,“我只是想证明给你看,就算是失忆,知道的东西还是会知道。”

  这段日子的相处,她发现他对一些常识的问题还是分得很清楚,比如他识字,而且明显是博览群书,偶尔他躺在那里无聊时,她会将爹爹留下来的书拿来念给他听,却发现他其实是有看过那些书的,而且他看过的,显然不只那些,他们还经常一起讨论书里的内容,而那些谈话更让她确认了这一点。

  所以他可以知道朝代的更替与历史的兴衰,却不知道那碧绿的青菜就是小白菜,因为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个,无关失忆;她的心微沉,这个也进一步证明他很有可能就是那位尊贵无比的小王爷,堂堂一个王爷,知道些史书和“资治通鉴”很正常,不认识青菜也很正常。

  “证明了又能怎样?”他冷冷一哼。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身分?”

  “想过又怎么样,反正想不起来,何必再想?”他失忆了,没有过去也不知道未来,这是一个事实,他只能被迫接受——也曾痛苦,也曾难过,但脑海里一直有一句话在回响。

  对于无法控制的事情,既然真的无法控制它,那么就要做到不能让它反过来控制你。

  所以他努力忽视失忆带给他的痛苦与空洞,对于一个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人,他所感受到的绝望任何人都体会不了,但他压制了这种濒临绝望的痛苦,让自己心平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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