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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能够偶尔与他搭上一句话,每次林雨桐听说他要主持哪个活动时,就会跑过来当义工,布置会场,装点气球鲜花什么的。

  若是正好碰到凌荀在,就会在他面前晃,凌荀偶尔跟她说上一句,“这里摆得有些歪”、“这里气球多放几个”的话,林雨桐都会觉得很快乐,然后回味一整天。

  凌荀主持活动一直有个搭档,那女孩叫于灵珊,高挑漂亮,皮肤白皙,笑起来很甜美。

  在学校里与凌荀接触的最多的就是这女孩,可是他们之间却从来没有传出绯闻,因为他们是亲戚。

  一日林雨桐因为留下来帮忙,突然发现整个会场居然只剩下凌荀与自己,心噗通噗通跳得很厉害。

  因为差不多弄好了,她便收拾了包袱,跟在他身后往下走,整栋大楼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她跟在他的身后看着他削瘦的背,身上剪裁精致的黑色风衣,有几分傲气,她想贴近他一些,脸色微红,突然就有了勇气,准备与他表白。

  她盯着他的背影,想了很多开场白都被自己给否决掉,眼前的男人突然停下来,林雨桐怔了怔,也忙停下。

  刚才想得太入神,此刻却发现外面下着密布大雨,整个天空灰沉沉的,校园笼罩在迷蒙水气中。林雨桐刚想说点什么,却听见于灵珊的身影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她扯了扯凌荀,“表哥,走吧。”

  于灵珊往凌荀的身后一看,突然看到林雨桐那个娇小的身体,微微一笑,将雨伞塞到她的手里,“小桐,你还没有走?伞借你,明天还我就好了。”

  “谢谢你,灵珊。”林雨桐感激地朝灵珊笑了笑。

  就在这个时候林雨桐听到了一句话,她听到凌荀在于灵珊的耳边轻声道:“灵珊,她是谁,你为什么要把伞借给她?”他的话虽然很轻,可是她却清清楚楚地听到了。

  林雨桐拿着伞,看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蒙蒙大雨中,有些手足无措地站在那儿。她的玻璃心碎了一地,眼泪毫无预兆地掉落下来,原来自己多番努力对于他来说,都是无足轻重。

  想想也是,她林雨桐算什么?虽然自认为长得还有几分姿色,可是往于灵珊旁边一站,就相差得太远,与凌荀这个太子爷相比,更是不配。

  她平日懒散,成绩不好,运动也不行,基本上没有什么专长,还有一些婴儿肥,越想越觉得自卑,她突然想将自己埋在土里,将自己狠狠地埋掉。

  林雨桐低着头呆愣了许久,举起一只手来朝自己说,凌荀,我一定要努力做到配得上你为止。等到那一天,我一定要向你表白,凌荀是凌氏唯一的继承人,她想若是有一天进入凌氏,她便能更加接近他了。

  只是凌氏是大集团,哪里是她这种什么都不会的人能进去的?

  就在这一刻,林雨桐找到了自己人生的目标,突然一切不重要的东西全都被抛到一边,将自己整个人扔进了努力念书的世界里。

  飞飞和萧萧都说林雨桐是不是被鬼附身了,可是只有林雨桐自己知道自己被刺激了,她是太卑微,所以他才记不得她。

  第1章(2)

  从这日起,林雨桐除了重要的聚会才参加,一般的聚会她基本会将自己藏到图书馆去。

  不过就算是聚会,她也会带一本英文字典去,抽空背单字。如今的她脱胎换骨,再也不会看到她上课睡觉看课外书的情形,到了周末时,她便去练瑜伽锻炼自己的身材,看着自己逐渐瘦下来的曲线,她开始有自信不少。

  学期考试名次也越发往前,奖学金对她来更是手到擒来。

  可是不管如何她还是那个胆小的她,与凌荀的差距还是很大!每天她都会抽空,将有关他的事写在日记上,有关于他的嗜好、他的穿著记下。

  这样的日子很空虚却也很充实,爱着一个人,远远地看着一个人,有点累也有点倦却同时地也很幸福。

  三年不过转眼之间,凌荀比她高一届,很快便要毕业了。

  凌荀毕业前一天,林雨桐无意间在厕所门口碰到他,碰到他的那一瞬间,她的眼泪一直往下掉,她哭得很难过,这段埋藏在心里三年的暗恋,她都快要崩溃了。

  此刻他站在她的面前,她的心酸酸的,好想将所有的事情都跟他说。

  凌荀也觉得奇怪,突然看到一个女孩子在他面前哭得泣不成声,弄得像是他在欺负她似的,本来平时他是不会管这些闲事,可是周围又没有其它人,他不放心将她就这么扔在这儿,只好走到她身边,微抿了抿唇,淡淡地开口道:“这位同学,你怎么了?”

  “我……我肚子疼。”林雨桐泪眼朦胧,抬头看着他,这是三年来,他主动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可是他就要走了,想着想着,眼泪再一次簌簌地落下来,看着他的眼神皆是不舍。

  “要我送你去保健室吗?”凌荀皱眉问了一句。

  “好。”林雨桐回答得很干脆,跟在凌荀的身后,能靠得这么近的机会又有几次呢?林雨桐逐渐停止哭泣,突然似乎来了勇气,在他的身后轻声道:“那个……”

  此刻正好停在保健室,林雨桐还想说些什么,凌荀的电话却响了,他接了电话之后,将林雨桐往里面一推,“保健室已经到了,我还有点事,你先进去吧,再见。”

  这个再见听起来似乎很郑重其事的样子,真的要再见了,不,是暂别,只是暂别一年而已,她怔怔地站在保健室门口,脸上是浓浓的落寂。

  接下去的一年里,林雨桐总是有些失魂落魄,似乎做什么都打不起精神。萧萧和飞飞拖着她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凌荀他是很好,可是他遥不可及,你真傻,太傻了。”

  林雨桐喃喃道:“我真的很喜欢他,就是很喜欢他,我觉得这一辈子我都不会这么喜欢一个人了。”

  林雨桐毕业之后,以她优异的成绩进入凌氏,她以为进了凌氏就能见到凌总,可是她错了,凌氏集团的凌总可不是那么想见就见的。

  他有很多工作,他很忙,有很多会议要开,有许多时间要去出差,很多事情都是亲力亲为。

  林雨桐从进公司的第一天开始,便开始注意自己的仪容,她想着万一有机会出现在他的面前,她一定要用最完美的状态。

  直到那一天。

  前一晚跟萧萧飞飞她们去唱歌,玩得实在是太晚了,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失声尖叫,已经八点四十。

  慌忙穿好衣服,随便洗了脸,就狂奔出门搭出租车。

  直到下了出租车,直往公司跑去,幸好,还差一秒钟,她就要迟到了。眼看着电梯门就要关上,她冲上去,伸出一只手塞入那条小缝中,“等一等。”

  她一进去,才发现电梯里居然只有一个人,而这个人便是她暗恋了四年的凌荀。

  她的心怦怦直跳,她好久没有见到他了,真是好想他,因为不敢看他,先是低着头,可是随即又忍耐不住抬起头,偷偷的打量他。

  他今日身着一身铁灰色西装,剪裁精美笔直,目光直视前方,眼中带着疏离的冷漠,唇淡淡地抿起,比起大学时代的他,如今更加英俊,更加成熟迷人了。

  林雨桐的心就那么往下坠,完全陷入甜蜜的漩涡中,这一刻,心中激动无以言表,她轻叫了一声,“凌总好。”

  凌荀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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