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吧。只是,做不到。
好想多了解他,但又怕太过接近,再度被他下达驱逐令——
我们暂时保持一段距离吧。
她才不要。这段日子,她捱得生不如死,甚至想搬到他家附近,偷偷做他的邻居。或是看看他公司的采购部门缺不缺人,她会积极考虑跳槽……奇怪,别人谈起恋爱,会有她这么恐怖吗?简直快沦为心理变态。
蓦地一阵领悟,强烈地蹿过她全身,轰然呆愕。
她刚才在想什么?恋爱?
好死不死,马兰这时又忍不住一个狮子咆哮型的超级大呵欠,打到眼泪快流出。
“饿死了,”他疲惫地垂头捏捏后颈,“你这里还有没有吃的?”
“有啊。”她的嘴,响应流利;她的人,呆若木鸡。
不会吧?她明知马兰是高风险的类型,为什么还继续投资大量感情下去?更糟的是,她发现自己一点抽手的迹象也没有,反而愈来愈投入。
“那就麻烦你开粮赈灾一下,我保证吃完就走人。”目前没力搞七捻三,只想填饱肚皮。
她毁了,怎么会这样?
没来由地,她突然感到害怕。
她才在一段惨痛的教训后立定志向,绝不再碰马兰这种男人,也绝不再轻易谈感情。可是一接近他,她的那些钢铁法则竟瞬间崩垮,原本死掉的全身细胞,也霍然活跃起来,挡都挡不住。
不妙,大大不妙。
“你吃完一定要马上走!”
马兰正窝在沙发埋首吸食泡面,听她这没头没脑的紧张宣告,停没两秒又继续稀里呼嗜,管她去死。
这女的,脑袋是高级水泥做的,跟她缠斗非得有惊人的体力和耐力,否则自己会先气绝身亡。
她到底还要他耗多久才会开窍?怎么平日工作精明的脑袋,对这种事竟钝到无法无天的地步?以往他交手过的女性,冰雪聪明得很。说话三分钟,双方立可达成共识,既不用低能地把话讲自,也不需要任何承诺,零负担,多好。
他愉悦地按下筷子,打个通天大响嗝。
冷冷扫她一眼,见她一副穷紧张的小老鼠德行,他心情真是好得不得了。
比起那些一面逞强、拼命要骄傲,又一面对他动心动情动性的聪明女人,他还是觉得丹雅的钝拙比较可爱,耍起来好有成就感。
聪明人,常常反被聪明误。不让人摸到真心,久而久之,连自己也找不到真心在哪里、搞不清哪个是自己的真心。
都会男女的感情游戏,玩久了,令人生厌。
他决定改过自新,走纯情路线。
“丹雅,我们结婚吧。”
第七章
在这里,男士们忙着露肌卖肉,女士们大展风情。说是健身中心,不如说是各路都会精英的联谊中心。
“嗨,等一下要不要一起去May的PUB?听说她请到号称SarahVaUghnJunior的歌手。”
“不巧,我和他还有两项赛程未完。”马兰在跑步机上边奔驰边无奈浅笑,婉拒窈窕佳丽的邀约,“不过和你聊爵士很过瘾,现在真正懂爵士的人实在太少。”
闲聊一阵,他立刻在美女慨然离去后,由优雅的绅士笑容变脸为魔鬼终结者,忿忿迈进,原地追逐。
“兰迪,我投降。”马兰身旁那台跑步机上的俊秀男子,倒挂在扶栏上,颓坐喘息,汗下如雨,“不行了……”
“给我起来,好好当个挡箭牌!”他狠视前方跑着低斥。
“这到底是干吗?你想进军奥运还是想勇夺亚洲铁人金牌?”这两个月来不断拖着老友上健身房,此仇不共戴天似的逼人跟他一起进行魔鬼训练。
就算再好的朋友也想翻脸。
“你是嫌自己身材不够完美,还是在报复我上次替你拔牙时没打麻醉?”
“没错。”才怪,但真正的理由太不堪,他宁可胡诌。
那个死朱丹雅,都是她害的!
他是个健康的男人,有正常的心智及正常的需求,偏偏不幸碰到天赋异禀却又坚若磐石的圣女贞德,折腾得他生不如死。
自从那次差点擦抢走火,他就夜夜难眠。她的每一寸起伏,每一处的滑腻雪嫩,一再地干扰他平静的夜晚。
我喜欢。
每次一想到这,他就全身沸腾。
他突然发出神鬼战士死前全力出击的长啸,愤吼着猛力狂奔,吓得其他跑步机上的人驻足呆视,暗暗担心快速运转的跑步带会冒烟起火。
几分钟之后,他站在淋浴间的冷水袭击下,面壁思过。
“我跟她求婚了。”
“谁?”男子莫名其妙地停下抹肥皂的手。
“我上次带去餐会的那个女的。”
“她?”勉强回忆一下,好像有印象,“感觉不太配。”
换马兰发愣。“为什么?”
“不知道,反正就这么觉得。你不是跟那个官家千金走得很近吗?”
“哪个?”他身旁一大堆抢着跟他“走很近”的女人。
“长发直直的,长得不错,很懂得乘机卖弄架子的那个。她每次撩头发,一定会故意甩一下她那只戴宝格丽钻表的手腕。”晶光闪闪。
“你说艾蜜莉?”
“YA,她比较配你的型。”世故精明,知道怎么玩游戏。
马兰当然也想过他和丹雅对不对味的问题,因此设下各项测试关卡。奇怪的是,设限的目的本是诱她越界,但最后越界的老是他自己。
所幸他天生伶牙俐齿,几次犯规都狡辩成功,让丹雅傻傻吃闷亏。
她干吗这么老实?害他玩都玩不起来。
“她怎么说?”
“嗯?”
那人在水柱下叹息。“我问你,你求婚的对象怎么回答?”
“说我发神经。”
那人爆笑,余音绕梁。
“说得好。”哎哟,笑到几乎岔气,“你没事干吗提结婚,终于想定下来了?”
“应该说,终于碰到让我想定下来的对象。”
“难道你那票六宫粉黛没一个曾让你想定下来过?”
“让我有这念头的那一个,却不想‘定’我。”
“她不会是个女同志吧?”居然会对这种人没兴趣。
“你的嫌疑比她还大。”
“天晓得我招谁惹谁了。”那人没力地呻吟,“我是怕够了如狼似虎的女人,才找哥儿们帮忙挡一下。”却因此被怀疑是男同志,“你不也是老找我们垫背,为什么就没人怀疑你是男同志?”
“因为大家早认定我男女通吃。”怄到他都懒得解释。
那人凉凉瞥视步出淋浴间的马兰,半晌后,才懒懒低问:“你最近‘心情’怎么这么好?”
都已经激烈运动一个多小时,外加冷水冲击,他的“男子气概”依旧威风凛凛。
“你是吃了什么补品,还是服用了什么药剂?”
“只是不小心想到不该想的事情。”
“哇。”拍手拍手,“没想到年过三十的老男人也有青春期。”超纯情的。
“你太久没被人揍了是不是?”马兰狠瞪那人皮笑肉不笑的脸。
“干吗,你不是向来奉行伊比鸠鲁学派的享乐主义吗?这么压抑,未免伤身。”
“因为,除非结婚,她是不会让我碰她的。”他一字一字切齿道。
“喔,所以为了得到她,你只好向她求婚。”
“你说什么屁话。”马兰不爽地将浴巾甩往那人脑袋,挂上他的小人嘴脸。
“你对她有兴趣,只不过因为你还没碰过她。碰过之后,说不定她就跟什么艾蜜莉或妮可一样,大家只能做做好朋友。这样不是很好吗?大家各取所需,偶尔还可以换换口味,好聚好散。为什么要扯上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