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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给自己找麻烦了…… 莫霖

  这标题说得真贴切,写这个故事,不只是给自己找麻烦,大概也给出版社找麻烦了。

  我知道,这个故事触碰了满禁忌的题材,各位读者往后翻就知道了。

  为了写这个故事,为了在男、女主角的情感故事里,将“那么僵硬的题材”写进来,着实吃了不少苦头,因为多写一丝感情的故事,便觉得在描写此一特殊背景上不太够味;但多描写此一背景,主角间感情的描述却又不足,实在为难。

  所以可以说,写这本小说真的是在给自己找麻烦。

  这样的故事是莫霖的尝试,能不能获得读者接受、喜爱,芙霖也没有把握,所以莫霖必须承,这个故事确实也给出版社找了许多麻烦,所以,编辑,真是抱歉啊!

  有关于这个故事,有好几个部分莫霖必须先说明,算是为这个作品作最后的交代──

  首先,这个故事里触及许多严肃的“背景”,但莫霖要提醒大家,这些“背景资讯”有些并非实情,纯粹是为了剧情做出的戏剧性安排,这些部分读者千万别信以为真,更请大家多包容莫霖一丝,这些非实情的部分莫霖都知情,这些都是出于故意的安排。

  第二,本书因为涉及此一背景,所以在启事的编排上确实无法摆脱某些让人感觉起来不舒服的情节,所以,此书最后会列为限制级!

  因此,如果你或你翻开此书,看到此序文,还是再确定一下自己已经成年,再继续往下看;如果你或你还未成年,就请此书阖上吧!这本书真的不适合你或你喔……这是出自莫霖的良心建议。

  最后,莫霖知道这个故事确实让出版社有点为难,因为读者很有可能不会接受这样的故事,莫霖完稿后其实也深自苦恼,但莫霖还是鼓起勇气交稿,将著作送到读者面前,接受各位读者的检验。

  所以,还是那一句老话,有任何的批评、指教,都记得给莫霖讯息,莫霖都会很高兴的接受。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很好奇吧!这个故事到底是在说什么呢?

  就让莫霖保留一下吧!

  又是一本书了!

  写第一本的时候,还想着自己好厉害,可以凑出十万字,写完一本书;转眼间,竟习实了一本接一本,每两个月一本的作频率。

  当然创作是孤单的,就算完稿后有编辑的指教,但要写完一个故事最要克服的敌人就是自己,与自己作战,进攻自己的大脑,攻占那创意的山头,一次又一次,每一次都是一场激烈的战役。

  创作没有战友,只能自己来;每一个字句、每一幕场景、每一段转折、每一场冲击,都要自己来。

  如果最后能攻占创作的山头,那也是因为莫霖心里抱持着一个想法:我想要将最好的作品呈献在读者面前。

  每个读者都是莫霖的目标,莫霖的每个故事都是为你们而写的。

  虽然很多时候,莫霖还挺任性的,想写自己喜爱的故事,但还是努力的想争取读者的喜爱,在自己的风格与读者的喜爱之间寻求平衡。

  所以,读者是重要的。

  每个读者的回应,都是让莫霖长的动力。

  最后,莫霖还是一句老话,有任何建议,都可以上到出版社网站留言,莫霖一定会去看的。

  好啦!往后翻,开始看小说了。

  楔子

  午后沉闷的气氛笼罩住这偌大的空间──普通人可不常来这里,或者该说,普通人还是少来这里吧!会来这里的人,不论是自己愿意来,还是被逼着来,都等于是把自己的命运,交给那个高高坐在前方的人。

  那是个刚满三十岁的年轻女子,但清秀的容貌显得很年轻,不过她将头发绑了起来,在头上绑成一个发髻,露出洁白的颈项,两颊垂落着发丝,再加上一副金框眼镜,让她整体外型显得成熟稳重。

  她翻阅着桌上的卷宗,一只手拿着笔不停抄写着,时而跳到一旁翻阅那本厚重的法典,同时分心听着台下的人说的话。

  这是法庭,是决定有罪与否的法庭,更是决定生死的法庭;而她负责的,就是决定下面那个人有罪与否,决定要他生,还是要他死!

  很多人说,她真是好运,工作稳定、薪水高,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若非铁石心肠的人,一定无法稳稳坐着这法官的位置。不然,被告随便几句言语就能把人唬得一愣一愣,哪还能公正的审判?

  “……庭上,我们针对警询与检察官讯问的自白证词提出质疑,被告是在警方与检方强暴、胁迫之下,才会做出认罪的自白,这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我方要求排除证据……”

  旁听席里议论纷纷,她终于抬起眼睛,眼神有点慵懒,不过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可是专注得很。“检方?”

  一名身着黑领、黑袖,紫色对襟镶边的检察官服制的男子站了起来,他的年纪与坐在庭上的女法官相近,都刚满三十岁,是本案的公诉检察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被告之自白出于强暴、胁迫者,不得做为证据,检方绝对没有以强暴、胁迫之方式取得自白,不然,检方声请庭上准许当庭勘验侦讯录音。”

  她看向被告一方,被告的律师点头,她只能无奈同意,“好吧!我们来勘验录音!”

  她很清楚,这只是被告的诉讼手段──这个被告是个惯窃,几次偷窃被抓,都因为不是什么大罪,判刑没多久就放出来;但这一次,看来检方是不打算轻易放过此人。

  况且,这个男人现在在地检署是出了名的大刀检察官──严士扬检察官,有谁不知,那个罪犯落到他的手中,只能用一个惨字来形容。

  她──沈佩璇──跟他可是大学同年级、同班同学。

  她已完成候补与试署阶段,成为正式的实任法官,是地方法院出了名的年轻“美女法官”……这可不是她在自夸,至少在昨天开庭时,有个老律师还这样喊她,害她差点连法官的威严都无法维持。

  而他,因为兵役的关系,晚了她一年才通过考试,目前还是个试署检察官,但依照他这几年来的表现,破了几个重要的大案子,转成实任绝对不是问题。至少现在要出庭时,地检署还派他担任公诉检察官,显见他受到器重的程度。

  她是很乐见他有这样的表现啦!但有时还是替他的冲动与火爆个性一把冷汗……她太认识他了,她知道他绝对没有恶意。

  书记官将录音带准备好,透过播音系统,将被告在地检署接受检察官侦讯时的录音播放出来──

  “监视录影器都拍到你出现在那里了,你还说你是恰好经过,你真神啊!你一经过,那里就发生窃案?”语带奚落。

  “我……我哪里知道……”

  “你不知道?”男人传出吼声。

  现场所有人都是一惊,只有严士扬及沈佩璇老神在在的坐着,两个人像是早就习惯一样。

  “……”像是吓呆一样。

  “我再问你最后一次,看清楚了……这张单子上列的十七件窃案是不是你干的?”

  “……”

  “你还不肯说是不是?那好,我没那么多美国时间继续跟你耗,我先向法官申请将你声押,把你关起来,你到牢里好好想清楚,三天后我再来问你,看你说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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