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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页

 

  「不是这样的……」

  「我早该知道,你会同情王府的内贼,你就是还存着贼性!」

  重话如巨石狠狠砸落,荆大鹏一出口就后悔了。

  「是哦?」她嘴角轻轻一勾,竟是笑了。

  她跟这个千古不化的顽石荆大鹏解释有什么用?他向来认定就是认定了,她是贼就是贼,连疑犯都有公堂说明的机会,她却只能直接让他定罪。

  曾是炽热亲吻的唇,一说出口却是刻薄无理的吼骂;自以为已得到他的信任,从此一家人快乐过日子,原来还是不可能的奢望。

  她已分不清是背在剌痛,抑或心被拧痛,初见他找到她的喜悦已消失无踪,天知道那时她是多么害怕,还以为就要死在山上了。

  她默默坐了下来,将所有的珠宝收拢好,仍旧用衣物包住,再以包袱巾扎紧,推到桌子的另一边。

  「给你。」

  她挂着淡淡的笑,荆大鹏却觉得她笑得凄凉,笑得孤寂,顿时感到头重脚轻,呼吸困难,待看到她收拾包袱的双手时,更是怵目惊心。

  在微弱的烛光映照下,她的双手从手掌到小臂,里里外外,全是又深又红的指甲掐痕,多数几已掐出血来,凝干成细小的暗黑色血痂。

  他以为她在抓痒,其实是她一直试图让自己保持清醒。

  酒入肚肠,即使不醉,也是微醺晕茫,若要让神智和体力维持清醒到能够随时逃走,她得掐多久?又掐得有多痛?

  这回的探子任务危险艰巨,她能仔细绣出山寨情势图,足见用心;可他见了面却只有谩骂,他对她除了怀疑,还有什么?

  此刻,他还有满腔的怒气,气山贼,更气满脑子馊水烂泥的自己。

  「山贼灌你喝酒,你为什么要喝?」

  「蓝大王一直缠着我,我要找机会逃走,只能先让他别缠着我。他想灌醉我,我也来灌醉他,我没喝过酒不代表不能喝,没想到我酒量还不错,没有醉死耶。」

  「你没有醉死是因为你该死的一直掐自己!」他抓起她的手腕,大声地道:「把好好的两条手掐成了什么样!」

  「哟,还真难看。」她随意瞄向手臂,轻轻一甩就甩开他的手,再将袖子抹下来遮挡住血痕。

  他闻到血腥味,心头一绞,又道:「我帮你上药。」

  「不用了。」她交臂胸前,明显的拒绝意思。

  「你为什么不辩解?」

  「辩解什么呀?」

  「包袱的事。」

  「我已经说了,可你信吗?」她一笑。「不信嘛。你一开始就将我当成了贼,不管说什么都不信了。」

  「你只要说清楚,我就信!」

  「哪个醉鬼讲话清楚了?谁又会相信喝醉的女贼的话?」

  「不准你再说你是女贼!」荆大鹏大吼。

  他记起了杏花湖畔,她掉下委屈的泪水,从那时起,他不就愿意相信她了吗?为何还是以最严厉的目光挑剔她的所作所为?

  他大可等她清醒后再来问包袱的事;办案都可以变通了,罪犯也能因为提供证据或供出同伙,因而获得相当程度的脱罪条件。在初识尚且不是那么了解她的那时,他不也放她一马,拿当探子做为不追究案子的交换条件?

  何以相处日久,他待她越是苛刻?他承认,她的过去犹如他黑暗的心魔,他不敢、也不愿去碰触;另一方面却期待她能自发地「改邪归正」,从此不用他烦恼此事,就好像从来没有那些过去,大家可以若无其事地愉快相处下去。

  然而一旦她在他的认定里走岔了,他轻易地就将她丢到线的那一边,同时表达自己的愤怒,俨然一副「你让我失望了」的正义嘴脸。

  她没走岔,走岔的是非常在意她、却又不敢面对她过去的他。

  「那些……」他一直想问的事情,索性今夜就问个明白吧。「别人告你拦路骗钱、抢钱是怎么回事?」

  「我没钱吃饭啊,只好去骗去抢。」

  「你给我说实话!」

  「实话就是那些事情都是真的,荆捕爷,你可以抓我归案了。」

  「胡扯什么!」

  「我没胡扯。我认了,我站在这让你抓,包你记上好几件功劳。」

  他瞪着她。都这个时候了,还在跟他装疯卖傻。

  她看他不动,笑道:「没有绳子吗?我去帮你找……」

  「荆小田,你当真醉酒了胡言乱语。去躺下,好好睡个觉!」

  「刚才泼了水,酒力也消了,早就清醒睡不着了。」她拿手掌抹着湿头发。

  「啊,还要跟您说声对不起,过去冒用荆捕爷的姓,实在僭越了,我会跟孩子说,他们不姓荆。」

  「怎不姓荆!」他气恼她越来越见外的口气,吼道:「荆毛球、荆七郎、荆阿溜,你是荆小田!」

  「好吧,阿溜跟你姓,他现在可以自食其力,有个严格的头儿管教他,还有诸葛大夫尽心医治他,我也能放心离开了。」

  「离开?」他大惊。「去哪里?」

  「你如果不抓我去关起来,我就找个人嫁喽。」

  「我不准!」

  「哟,连我嫁人也管?荆捕爷,您好像管太多了吧。」

  「荆小田,你少在我面前扮戏,我不许你自暴自弃!」

  扮戏,就得隐藏自己的真实情感,换作另一个身分去演上一段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经历到的生活;所以,她可以是戏班子跑龙套的秀官,可以是歌妓秀娘,可以是去烧香拜拜的千金小姐,可以是贵气又傻气的羊小秀公子,可以是个打饭丫鬟秀儿,也可以是个遭受欺压逆来顺受的村姑姜秀姑。

  扮久了,也累了。不扮戏就不扮戏,她已经在山上扮了快十天的戏,那个「姜秀姑」绝不是她的本性,她受够当个温驯听话的小绵羊了。

  况且,戏台子能唱多久呢?她仍得回到真实的生活里来;而在此刻面对荆大鹏,她玩累了,嘴巴也笑酸了,懒得再跟他扮戏了。

  走出这个因荆大鹏而搭起的戏棚后,她永远不可能是他的九妹妹,也不会是被收留同住的丫鬟,更不会是挽着手臂亲密喊相公的娘子。

  她只是个贼。

  好累,好累。她坐到床上,不发一语。

  烛火微弱,飘摇不定,她的身子藏在半明半灭的晦暗光影里。

  荆大鹏看得是胆颤心惊。不说话的她沉默得可怕,连那双向来灵动的瞳阵也沉滞得有如一摊死水。

  「我求你,心里有什么话,不要藏住,你讲出来,想骂就骂,想打就打,今天是我无理——」

  「没什么好说的。」她截断他的话。

  「从小时候说起。」他干脆直接命令她。

  「好吧,荆捕爷,我跟你招了。

  「我从小没爹没娘,我也不知道怎能活得下来,无论如何,我是活下来了。我年纪小时,就是个小乞丐;长大后,我当过丫鬟,赚那一点点吃不饱的钱,却得跟阿溜他们分开,大户人家规矩又多,我做不到一个月就带他们离开。

  「我穿起男装,想办法赚钱,简单的就去洗碗、刷墙;粗重的有挑砖、锯木,阿溜也找个小工,扫扫地,捡菜叶,勉强糊口,但医药费就不够了。

  「后来我准备卖身给妓院,他们说我声音好听,会教我唱曲儿,将来捧我成为当家花魁。卖身银子都谈好了,我可以拿到一大笔钱,给孩子们在城里租一间房子,供他们读书,给阿溜请好大夫,每个月还能赚钱给他们零花;可是阿溜知道了,抱着我大哭,不让我去,说我要敢去卖身,他宁可一头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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