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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页

 

  每每想到这里,她都要叹气著真是孽缘。都是当初那根扁担的错,怎么就杵在那儿,让他给撞上了呢?

  结果她就得为那一棍子负责,负著负著,就把终身给负进去了。

  事到如今,她也搞不懂这个男人娶她、为她赎身脱籍,到底是报恩还是报仇啦?明明她是比较希望可以在明宣侯府待一辈子的,怎么转眼间,就出了府、嫁人了,成了眼前这个行脚商人的妻子啦?

  虽然她愿意跟著他天涯海角的闯荡,见识天下各种风景;虽然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比那个张圆李木之流的人好得太多,既不轻浮,也不木楞,虽然有点噜嗦,但也不是不能忍受──是个人就会有些毛病,彼此也别挑剔了。小芳一向看得开,对人对食物都不挑剔。她只是一直在想:可以天南地北的行走,一个好男人,怎么,就让她下定决心离开侯府啦?

  嫁人半年多来,小芳始终百思不得其解。

  怎么,就轻易放弃那么多那么多可以白吃的食物,就跟这个男人出来啦?

  “喝口茶吧。你在想什么?”男人倒了一杯茶递给她,顺口问道。

  “我在想,我怎么就跟你出来了呢?明明我早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吃明宣侯府的啊。”

  “那里有什么好?我能让你吃得更好!”男人不悦道。

  “再好也是要掏钱买!”这才是重点好不?想到就心痛,现在后悔不知道来不来的及?

  “我掏得起。”男人的回应很有底气。身为一个成功的行脚商人,习惯了粗糙的生活,或许过不上也过不来大富人家那种穷讲究的派头,但纯粹满足口腹之欲却是半点问题也没有,有时甚至还能比京城的贵人吃得更好更道地。

  “这不是掏不掏得起的问题……”小芳瞪了男人一眼,对于这个话题,她同样也不想再说了。“算了,跟你说不通。”

  男人撇撇嘴,对自家婆娘那满脸心痛肉痛的样子,早就学会无视,懒得生气了。反正人是赎出来了,想再回去当奴仆没门,她也只能在每每吃饭时捶一下心肝罢了,随她去吧。

  小芳抱著头想了好久,叹气问道:

  “喂,你脑筋好,那你好好想想,当初我们见面那时,被敲了一棍子的人,其实是我而不是你,对吧?”

  “啊?”男人错愕,不明白自家婆娘又在胡思乱想什么了?

  “唉,果然……”小芳叹气连连。“虽然晕倒的是你,但中闷棍的人,其实是我啊。”

  男人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而小芳也没有解释的心情,只在心中默默垂泪想著──

  小云只说遇上一个想敲闷棍拖回家的男人,就是喜欢。哪里知道,喜欢一个人,是得付出代价的!

  呜呜呜,明宣侯府免费吃一辈子的饭,就这样没了……

  这闷棍敲得她好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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