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白了他一眼。“是有多惨?”
“嗯……我想想……”他皱了眉头。“被诱骗辞了工作、被劈腿、然后摔断腿、进医院、被同事捅一刀……”
“好好好,你别算了。”
回想起来,好像真的有点惨。
虽然历经了这么多鸟事,可是很奇妙的,此刻她却完全想不起来当下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
是当初其实没那么痛?还是现在已经很幸福?
“对了,房子我找到了。”伍维光从背包里拿出数位相机,按了几下。“二房一厅,屋龄三年而已。我有拍几张照片回来给你看。”
“真的?”她凑了上去。
一股淡淡的香味飘到了伍维光鼻腔里。
“好香!什么味道?”
“啊,糟糕,”施文琪一惊,突然想起不得了的事。“我忘了你对香水过敏,刚才还拿了思璇的香水来试——”
“已经不怕了。”他打断了她的话。
“嗄?什么?”
“我已经不怕香水味了。”
“为什么?”过敏会自动痊愈的吗?
“我也不知道。”他耸耸肩,扬起嘴角。“大概真的就像之前一个朋友所说的……我对香水的过敏其实是心理因素。”
她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怪胎。”
“你还不是很爱。”他揶揄了她一句。
“啰嗦,所以什么时候可以搬进去?”她转换了话题。
“房东说他会重新粉刷一次,大概月底可以搬吧。”
是的,他们决定同居,就在交往一个月之后。
虽然两人都觉得有点快,但更多的是迫不及待,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一点,合得来就结婚,不合就散。
毕竟她三十年华了,她的光阴不是他赔得起,所以他早早提出了同居请求,万一不合,他就放她自由。
当然,这样子的“体贴”他可不敢照实说。
因为你纪年大了?这样子的体贴会让他被赐跪主机板吧?
总之,月底到了,他俩开开心心搬了进去,正式展开同居生活。那天正好是伍维光的生日。
切蛋糕的时候,施文琪说:“真好,这样以后就可以天天一起吃饭了。”
他说,也可以天天一起睡觉。
她骂他色胚,他说她想歪了。她涂了奶油在他脸上,他则是在她尖叫声之下抱着她强吻。
像两个笨蛋似的。
不过,很幸福,很快乐。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