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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爸、妈,我爱死你们了!”

  来宾们拍手叫好,所有的人都觉得赚到了,这场画展除了艺术作品,更让他们看到了生命的故事,还有什么能比这更美呢?

  《全书完》

  尾声

   诉苦记 凯璃

  Carrie这些日子过得不太好,想在后记里诉苦一番,请各位朋友听我道来吧!

  三月天,Carrie“有幸”向板桥地检署报到,因为是由腰痛的老爸陪同,无法骑机车长途跋涉,光计程车来回就要六百多块,心爱的钱钱就此一去不回……

  为什么要来报到呢?在此长话短说,A男对B女不忠,被C女揭发,A男心有不平,转向C女勒索金钱,因此C女报案处理。那个倒楣又冤枉的C女,就是在下我。

  按照惯例,开庭时间总要拖延一下,前面的几个案子都还没过,我这小Case当然乖乖排着等啰!

  我跟老爸到处晃晃,看到拍卖处有许多人在投标,各个都是神情专注、手拿纸笔、念念有词。听说这些买屋者都是“专业人士”,并非穷人家想买便宜房子,而是买了以后再转卖出去赚利润,难怪他们看起来都很凯的样子,甚至有点像黑道大哥,身穿黑皮鞋黑西装,以及黑得发亮的太阳眼镜。

  晃呀晃的,我们晃回侦查大楼,等候法警先生的呼唤。

  我发现身旁的人都一脸无奈,毕竟很少人喜欢到法院,除了律师之外,他们总得表现得信心十足,跃跃欲试,否则当事人可能会更萎靡无力吧!

  不知在哪儿看过一份报导,说医生的平均寿命比平常人少十岁,原因当然是身心都较为操劳,我想在法院工作的人应该也是如此。

  每天都看到不快乐的民众,听到不快乐的故事,就像替我审理的这位检察官,瘦骨如柴,胡子没刮干净,头发也像很久没理,我想他大概只要能按时吃饭就要偷笑了。

  果不其然,我的案子开到中午十二点多,后面还有N串粽子那么多的人在等,可怜的检察官、书记官和法警都得撑着、耗着,熬着,当我离开法院之后,唯一可以安慰的大概就是他们比我更无辜吧!

  话说Carrie有个周末要赶稿,也懒得去医院拿药,心想才两天没吃没关系,反正以前还不是常常忘了吃。(此药非彼药,正是抗忧郁剂和安眠药)

  不料发病就在暗夜中,作噩梦醒来,全身冷汗,四肢沉重,隔天起床时更觉得恶心、想吐、随时就要昏倒。在此顺便一提,我的消化系统也不好,有时便秘,有时拉肚子,很少有顺利“解放”的时候,据说这叫“神经系功能失调”,就像频尿一样,紧张起来就直跑厕所,当然人一不舒服也会发作。

  硬着头皮过了两夜一天,我终于在周日晚上求诊,就在我家巷后的诊所,医生判断我可能是肠胃炎,开了药给我吃,量我的血压只有五十和七十,建议那就打个点滴吧!健保不给付,自费三百五,又是一条开销。

  上次在诊所打点滴,已经是儿时的记忆,那是因为发烧太久,体力虚弱。没想到快三十了,又躺在病床上打点滴,还要妈妈在旁守候,就跟二十几年前一样,老天这算是让我重温儿时记忆吗?

  “囝仔人怎么身体这么差?”老妈对医生问。

  “都要三十了,哪是囝仔人?”我插了一句话。

  “不管到几岁,都算是囝仔。”医生含笑回答。

  唉!说得是,不管我有多老,妈仍把我当成孩子,也只有在她身旁,我才能作个孩子。

  周一,老妈陪我到台大拿药,因为我走不太动,也没办法骑车,只好狠下心来搭了计程车,来回就要台币四百元,真是痛彻我心呀!

  吃了抗忧郁剂和安眠药,当天晚上总算好转一些,最愧疚的是让妈妈担心,她还上香拜拜,感谢神明让我好起来。

  “要是让我痛、让我昏就好了,你们都不要痛,不要昏。”她是这么说的。

  泪水悄俏从眼角流下,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在哭。

  人说久病无孝子,那是指儿女不孝,但天下父母心,常常是相反的情况。像我已经让妈担心了三十年,她还是一样的关怀我、照顾我。

  我平均一年看四十次医生,逛医院的频率比爸妈还高,真正是个不孝女,想来只有多保重自己,珍惜自己,才是让父母安心的唯一方法,

  妈,这辈子能作您的女儿,是我的福气,谢谢您。

  某个平凡无奇的晚上,Carrie不过是出门吃了一锅麻辣臭豆腐,却开出了一朵超级燸桃花。

  在那个很像夏天的冬天(最近天气多变化,想必大家也注意到了),Carrie心情不错,穿上无袖上衣和短裙,也套了件牛仔外套,免得体弱多病的玉体受寒。

  麻辣锅店里,只有我跟一个“少年家”在用餐,因为是吃热呼呼的东西,我就脱下眼镜吃个爽快,没怎么注意那个“少年家”,只大概看出他染金发,穿着花衬衫。

  但是我越吃越不对劲,总觉得那小男生一直在看我,这未免太古怪了吧?他为何坐在我前方的桌子,而且还面对面的猛盯着我呢?难道他在等女朋友,所以要先练习放电?想当年本小姐出来泡男生的时候,这家伙可能还在老妈怀里吃奶吧!

  虽然事情很古怪,我还是认为他不可能对我有意思,一定是出于某种误会,否则就是他太没礼貌了,肚子饿坏了才一直对我流口水。

  在那两只电眼注视之下,我当然吃得不太愉快,“草草”结束就付钱走人,接着去逛逛书局,培养艺文气息,再慢慢散步回家。

  本以为这段奇遇应该告一段落,没想到最扯的事情竟然发生了!当我走进家门,赫然从阳台看到楼下对面有个“少年家”,就是那个染金发,穿花衬衫的小男生!不会吧?难道他跟踪我回家?但我住在二十年以上的老公寓,看起来根本没什么好偷的,我皮包里也只有几百块,这家伙是不是找错对象了?

  我一时心惊胆跳,电铃声随之响起,传来有点台湾国语的声音,“小姐,我可不可以跟你作朋友?”

  我听了差点昏倒在地,心想他是不是眼睛脱窗了?怎会看不出岁月的痕迹、生命的沧桑就写在我脸上?如果是在十年前,我可能还会引以为傲,但如今早已晋升欧巴桑的我,当然不可能冲下去对他说OK啦!

  “年轻人,我已经三十岁了,非常谢谢你的好意,很抱歉我无法接受,如果真的很需要,我可以介绍小妹妹们给你认识。”

  他回答说看不出我已经三十岁,还说我看起来很正!

  可恶的小鬼,怎么可以用“正”来形容本小姐呢?那还不如说呛,酷,辣!

  我把这件事当笑话说给爸妈听,结果引来一阵激烈挞伐,原因如下:“人家都跟踪到你住的地方了,你还那么轻松?如果他想做什么坏事,改天在楼下等着,你不就完蛋了?”

  一切都是我的错,因为我太友善,太软弱了,呜呜,下次我知道了,我会叫家中的猫狗接听,让对方吓到说不出人话!

  话说Carrie某天在路上晃着,看见一只流浪小黑狗,附近的摊贩会丢东西给它吃,看起来还算活泼可爱,害我一时善心大起,把它捡回家收容,想上网替它找个好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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