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敢情来拿纸是借口,这家伙是兴师问罪来的。
「谁和你说的?」
苏小魅浓眉一横,「你敢做,还怕人说吗?」
他脸一沉,握紧了拳。
瞧他脸色难看,苏小魅叹了口气,道:「我知你也不是故意,她小时救过你一命,你要还她情,想多关照她,这不是不可以,可这城也就这么大,你觉得你老去找她,会没人见着?孤男寡女共处一 室,传出去话多难听。」
他抿着唇,深吸口气,澄清道:「我们俩没什么,我只是偶尔去看看她。」
「你是个男的,还是个少爷,也许你觉得这没什么,但看在旁人眼里,那就很有什么了,我们男人没什么名节要顾,可女人就不一样了,她耳朵已经听不见了,若清誉也毁了,她还嫁得出去吗?」
他喉一紧,只粗声辩道:「我不认为冬冬想过要嫁。」
「那是你不认为。」苏小魅瞧着他,淡淡道:「她要不要嫁,得她自己选,不是让人逼得没得选。」
「我没那个意思。」他着恼的看着眼前的男人,道:「我只是——」
「你只是以为她耳朵听不见,不可能有人要,是吧?」苏小魅没好气的指出这混小子的心思,呿道:「她有没有人要,是你说了算吗?」
「我没这么说。」他恼怒的道:「我们是朋友。」
「朋友?」苏小魅瞧着这自以为是的家伙,轻笑:「我告诉你,男人和女人之间,永远不可能只是朋友。就算你当她是朋友好了,她当你就只是朋友吗?你确定她没有因为你的过度殷勤探望而有所 误会?」
「冬冬不是那种会自作多情的人。」他冷声辩解着。
第4章(2)
苏小魅瞧着他,只问:「是不会还是不敢?」
他哑口。
「你是易家大少爷,她只是个卖豆腐的,就算真的不小心动了心,用了情,能奢望吗?敢奢望吗?」苏小魅笑笑的道:「你知她不敢,所以你去找她,故意去找她,你知冬冬自觉欠你教她识字的人 情,不会赶你,所以你便把她那儿当逃避的去处。」
眼前的男人,话是笑着说的,眼却是冷的。
恍如深冬里的子夜那般冷。
简单几句话,字字句句都像桶冷水,硬生生泼到他身上,教他万分狼狈。
他想为自己辩驳,可姓苏的说对了一件事。
他是故意的。
或许一开始,他并非故意,可到了后来……
过去这些年,他确实越来越故意,故意在深夜去找她,故意在她那儿逗留不去,故意的让她习惯他的存在。
所以他紧闭着唇,一声不吭。
苏小魅知自己说中,只笑着再道:「我看你这小王八蛋,从来也只在晚上去找过她,对吧?改明儿个,你早上自个儿去瞧瞧,睁大了你的贼眼,在光天化日之下,给我瞧清楚些,瞧瞧雷冬冬是个什 么样的姑娘,瞧瞧是不是真的没人肯要她。」
什么意思?
他一怔,只瞧那男人已轻松扛起那三大木箱的蜡纸往外走去。
「最好冬冬是对你没意思,她要是还没对你动心,那是她命好,八成是心里有人了,若真是这样,你以后白天去买买豆腐可以,天黑了就少往她那儿走动,省得旁人对她说三道四的,一个弄不好, 非但坏了人家姻缘,可也是会让她连生意都没得做的。你是生意人,你应该懂得什么叫人言可畏,别等事情一发不可收拾了才来后悔。」
苏小魅叨念一串,临到门口回过头来,皮笑肉不笑的看着那个脸色苍白的小王八蛋,道:「对了,小子,你可别四处去和人说你是我徒弟,你这屋里乱成这样,传出去变成我没教好,他奶奶的还怪 丢人的。」
然后,他就吹着口哨走出门去了。
易远杵在原地,听得脸色是一阵青一阵白。
被姓苏的这么训一顿,心里不知怎,又气又闷别扭得很。
什么叫她若是没对他动心,是她命好?他条件是有多差?对他心动有啥不好?而且什么又叫没动心就是她八成心里有人,冬冬心里会有什么人?
话说回来,她心里真的有人吗?
这念头,教胸口猛地一慌。
他拧着眉,满心不悦的压下那慌,抿唇想着。
她要有喜欢的人,那不早同他说了?还任他这般来去?
还是她真的……对他动了心?
心口,莫名怦然,无端想起前些天夜里,她同他下棋,他握住了她手……
那时,她试图抽手,可没真的抽回,她也让他握着。
那夜,她没在抽手,是因为怕呢?还是因为喜?
恍惚中,掌心里似还残留着她小手的温度。
深深的,他吸了口气,拧眉垂眼将拳紧握。
她想过要嫁人吗?可曾想过?
忘了,第一眼见她,究竟是何时。
他与她生活在同一座城里,可这城里的孩子何其多,人都识得他易远,他却不一定认得旁人。
但是,他却清楚记得,是何时开始对她动心。
当时,为了教她识字,他常去找她。
刚教她识字的那一年,他还有些怕人见着,怕人知道他同她这小傻瓜老腻在一块儿。
毕竟,他可是小霸王呢,若是被人发现他老喜欢成天和她这么个嫩呆的小姑娘待在一起像什么样?届时那些总视他为头头,当他是老大的朋友们不笑话他才怪。
所以,他才总在人前避着她,在人后才来找她。
说实话,他心里隐约也知这样不好,可那时他好面子,只顾着同伴的眼光,没去多想她若知晓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那时,他还当自己是个少爷,是这城里的小霸王。
那时,他还觉她不过是一耳有残疾,万分可怜的小姑娘。
那时,他还以为比她高尚,以为他愿意教她识字,是她的荣幸、她的好运。
他既是帮了她,那人前装没见着,那又如何?
他告诉自己这没啥不对,他可也有他的颜面、有他的名声要顾及。
可是,和她相处久了,他慢慢发现自个儿其实喜欢和她一起,胜过喜欢与同伴一起骑马出猎,一起上街胡闹,他喜欢和她聊天斗嘴,喜欢看她从石头上笑翻过去,喜欢教她如何发音、怎样写字,身 子光是和她待在一起看书,他心情就会变好。
十岁时,她还如孩子一般,可三年过去,她渐渐出落成一水灵灵的姑娘。
他十六那年,年少气正盛,虽然已经沉稳了些,却也依然还好面子。
那一天,他推不掉同伴的邀,和城里几间商家的少爷们,一块儿上馆子吃饭。
说是吃饭,其实是喝酒,几位少爷半大不小,在家被管得严,上馆子可没人敢管,更何况,他这易家少爷也在场,城里各家饭馆哪个敢不看他这脸面?敢不替他上酒?
那会儿,他其实心底知道,这才是他们硬要找他一块儿出门的主因。
他不是不介意,可长那么大,他早清楚身为易家少爷,人对他皆有所求。
这身份方便,可也扰人。
事实上,是越来越扰人。
儿时,大伙儿玩在一块儿,那是没多少是非,虽有所求,也不敢明目张胆,可年岁越大,那些图求,却渐渐越发鲜明。人对他好,背后都有其求,只是有的做的高明,有的就显粗俗,藏不住那贪、 那求。
瞧着同伴们在酒楼饭馆里喧嚣着,对窗外楼下街上往来的姑娘评头论足,对桌上菜肴挑三捡四,对着他阿谀奉承、逢迎拍马——
他喝了两杯酒,忽然只觉腻味了、无趣了,起身说要走,大伙儿一怔,纷要他再留,他却只觉得懒,没再多说便起身下楼,明明觉得他扫了兴头,那些人还是跟屁虫似的跟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