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一样。」许夕夏从电脑桌一路滚到床上,企图要当只鸵鸟。「我爸妈和哥哥对我很好,真的很像家人,而你……我就当作重新交个朋友,当然没隔阂呀,可是他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厚,你自己想象,你身边突然出现一个陌生男人告诉你,他跟你已经交往八年了,你心里做何感想?」那不是让人很为难吗?
「我会说哈雷路亚,感谢主。」
「……」果然,地球人想要跟外星人沟通,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
「好了,他既然来了,我就不跟你多谈了。」
感觉她好像随时都会挂电话,许夕夏用力地抓着电话,喊着,「不要啦,你不要挂电话,其实我觉得我们还有很多细节可以讨论。」
「夕夏,你……」那头欲言又止,不禁叹起气来。「夕夏,在你还没丧失记忆前,我就认识方庆至这个人,因为他陪你来过出版社,一副像是怕你被骗般的保护者嘴脸,而且我也听你的幼嘉学妹说过,你和他之间的爱情……你也许不记得了,可是当你出车祸回家休养,他从国外赶回来到你面前时,看见的是不记得他的你,你知道他的心里有多难受吗?」
许夕夏这下子真的是无言以对了。
那一幕,她还记得。
他错愕不已地看着她,那神情是震惊还带着难以置信的痛。
「好了,你恢复不了记忆也无所谓,反正他真的很爱你,你试着去感受他的心吧,你们相爱过,就算一切都忘光光了,总还留下痕迹,大不了你再爱一回不就得了。」
「可是……我不能理解那么优秀的他,怎么会喜欢我。」许夕夏扁着嘴。
不是她妄自菲薄,而是方庆至这个人是无可挑剔的完美,他的五官立体有型,感觉就像是从电视走出来的偶像剧男主角,就连身形都像名模,再加上他现在是自行创业,挂上夏至科技董事长头衔……这么完美的人怎么会喜欢她?
没有道理,她没有办法接受,也不认为自己会喜欢他那款看起来就是一副精英分子的人。
「唉,我懒得理你,四月三十日记得交稿。」
喀的一声,翁韶晴真的挂了她电话,教她只能抱着无线电话哀号。
怎么办,她要怎么办?有没有事情让她装忙?
一道灵光突地闪过脑际,她露出狡黠的笑。
嘿嘿,她要忙交稿,没空理他。
「夕夏。」
门没有敲,随着声音到来,人已经踏进她房内,吓得她从床上跳坐起来,有点不知所措地看着来人。
「你怎么可以不敲门?」
「进你的房间,我向来不用敲门。」方庆至斜倚在门边,看着她一头乱七八糟的鸟窝头,穿着棉T和篮球短裤,和高中时期的她并没有太大差别,依然是青涩的脸庞和圆亮的大眼,感觉就像个学生。「肚子饿不饿?」
「不饿。」她想也没想地说:「你这阵子不是在忙吗?既然在忙,就不要勉强自己过来。」边说,边走向书桌,打算开始假忙。
「不勉强。」她没要他进房,他就站在门边,目光随着她而转动。
「不过,我有事在忙,所以……」她看也不看他,委婉地下达逐客令。
「再忙也要吃饭。」
「我下午吃过点心了,所以现在——」话还没完,她这不中用的肚子马上咕噜咕噜叫了几声,戳破她的谎言,教她霎时瞪大眼,恨不得捶打这不听话的肚子。
「哈。」
耳边是他毫不客气的笑声,让她又羞又窘地横眼瞪去。
这家伙……她怎么会跟这种家伙谈了八年的恋爱?她是脑袋坏了还是被拐了,这家伙很明显就不是她的菜呀。
她绝对不会喜欢这种不长眼耻笑她的家伙,更是讨厌他非常自以为是的傲慢和狂妄。
尤其当他穿着俐落的西装,像个从电视中走出来的男模时,她完全无法跟他站在一块,总觉得光是服装的不同,就足以划开两个世界。
更可恶的是——「是有那么好笑?」笑呀,笑死你,猪头。
方庆至笑勾唇,笑眯的眸隽亮却带了点邪气,让脸上那抹笑怎么看怎么勾魂,可是看在许夕夏眼里,就觉得yin荡下流又可恶。
「你宁可饿着也不跟我去吃饭……」他试着抿去笑意,深邃的眸上下打量她。「我知道了,你很怕我。」
她哈了一声,发噱地噘起嘴。「我会怕你?」
「感觉是有那么一点。」
许夕夏怎吞得下这口气。「等我三分钟,我换一下衣服。」
「两分钟。」他转头关上门。
「一分钟!」她喊着。
等她整装完毕,理好一头鸟窝,冲出房门外时,就见他懒懒倚在墙边,勾唇笑得邪魅。
「看来是不怎么怕我。」
「我本来就……你干么?」话说到一半,她瞪着覆在自己手上的大手。
这手温热厚实,一路暖进心底。
「要确定你到底怕不怕我。」
「我当然不怕!」
「嗯,很好。」他牵着她下楼。「今天去逛夜市吧。」
许夕夏没搭腔,因为她在这一瞬间发现自己笨笨地上当了。
她在干么?她这个笨蛋,为什么偏就这么禁不起激?
她已经不想算这是第几次上当了!
夜市里熙来攘往,挤得水泄不通,光是沿着区分开的走道走,许夕夏几乎不用自己动,光被人挤就能往前。
「过来这边。」方庆至轻柔地将她拉到自己前头,伸出双臂,将她护在怀里。
瞬间,她的背贴在他胸膛上,虽然还隔着两层布料,但是热度熨贴着她,让她不自在地冒出一身汗,兴起挣扎逃脱的念头,然而,就算她有心想要脱离那胸膛,汹涌的人潮也让她无法动弹。
「啊,这边刚好有位置。」
她还没意会到位置在哪,手再次被他牵住,往左前方快速移动。
桌面吃完的餐点根本就还没有收拾,方庆至将她往位置一按,靠在她耳边说:「你先在这里坐着,我去帮你买甩饼和蚵仔煎。」
不等她回答,他已经快一步挤入拥挤的人潮里。
第1章(2)
初夏的夜里,微带寒凉,然而夜市里头却已经提早进入盛夏,她只觉得自己穿着棉T就已经冒出一身汗,真不知道方庆至怎么穿得住那一身西装?
看着他的背影,许夕夏心里真的很复杂。
她看过很多小说,小说里总说失去记忆的人会因为恋人而恢复记忆,就算不恢复记忆,至少也会记得气味或习惯,因而想起一些残影,可是……她半点都没有。
和家人好友相处时,偶尔会出现些许片段,可是唯独他,什么都没有。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都说她和他恋爱了八年,但该不会是她根本一点都不喜欢他吧?要不然怎么可能连一丁点怀念都没有?
可是,他却很懂她。
她不喜欢到正式餐厅用餐,尤其厌恶有着繁琐礼节要遵守的欧式餐厅,而她最爱的就是动作快速的热炒店,或者是可以享尽全球美食的夜市。
他将她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知道她心情好时会特别想吃热炒,赶稿时,喜欢吃可以快速吃完但又很有饱足感的沙威玛,心情不好时,她可以从夜市第一摊嗑到最后一摊……
如果没有下足功夫,他怎么可能这么懂她?
可是……她对他没感觉呀,怎么办?;
她很怀疑,也许从一开始,她就没喜欢过他,要不然失忆至今都两个月了,为什么她还是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