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带回来就带回来,明天硬着头皮求孔蓉就是了。
唉,谁教他全世界最喜欢的就是自家老妈的笑容呢!
第1章(1)
飞机落地出关后,一趟英伦之旅的导游职务算是完美达成,孔日鑫去停车场取回爱车,开心地哼着歌驶向女友住处。
拥有四分之一义大利血统的他,一身健康的肤色,五官轮廓更较一般人来得立体分明,性格脸庞配上不羁的半长发,向来是人群中最招惹女人注意的那一个。
出众仪表加上舌粲莲花的好口才,让他位居旅行社第一把交椅,别人领的是带团费,排不到团没钱领,他却是每月有基本底薪,加上抽成,等于坐领百万年薪。
不只那些阿公阿嬷会再三指定这位能跟他们合唱美空云雀歌曲的导游领团,出手大方的贵妇团更是他的忠实客户,带一次团的小费高过他平均月薪是常有的事,老板更是赚钱赚得笑呵呵,就怕他出去自立门户,给他这位功臣的甜头也不少。
其实老板想太多了。他这个人自由惯了,生性不喜欢受拘束,所以才选择导游这种有得赚有得玩、还能结交朋友的行业,要他坐办公室处理公文当老板,他大概撑不了三天就想落跑。
他的爱情观也是如此。既然能当只尝遍百花的蜜蜂,何必单恋一枝花,让自己被一纸婚约绑住,不得自由?
但他不想要个老婆,女儿却很需要一个妈。
一想起刚满十岁的可爱女儿,孔日鑫眼光便不自觉地放柔。
六年前,他在自己生日当晚收到一份永生难忘的大礼——一个四岁的女孩睁着无辜大眼,怯怯地来到他跟前喊「爸爸」。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年少荒唐时的一夜情,居然因此跑出个女儿,女儿的妈要远嫁国外当贵妇,没通知一声就把女儿当「生日礼物」送来,隔天搭机离台,真不知该说那女人果决还是狠心?
那阵子,他的生活真的只能用「兵荒马乱」四个字形容。
爸妈跟着大哥一家住在加拿大,不可能帮他照顾孩子,虽然他也想过把女儿送去祖父母身边,自己好落个轻松,可终归是不忍心,只好硬着头皮开始学习当爸爸。
不知道有多少次他以为自己撑不下去,结果一眨眼也过了六年,当年的「烫手山芋」如今成了他的心头肉,为了宝贝女儿,他甚至开始学做不花心的好男人,想为女儿找个好妈咪。
这回出国十多天,他没安排长期配合的钟点保母,而是把女儿送去给交往八个多月的女友李丹妃照顾,就是想让她们培养一下感情,倘若两人相处融洽,他就可以开始慎重考虑以结婚为目标,让这段感情进入稳定期——
「砰!」
看见前方红灯,正减慢车速的孔日鑫听见一声巨响,同时连车带人一震,但不像是被追撞,而是后车厢承受了重物下坠的撞击力道。
要命!该不会有人跳楼吧?!
「吱——」
他急踩煞车,实在不想回头查看后车窗是不是一片血肉模糊,但又不能置之不理。
心一横,他紧握拳回头一看——
「砰!」
同时间,孔日鑫再度感觉连人带车一震,眼前的画面更是让他瞠目结舌,脑袋瞬间打结。
没有什么跳楼的人半死不活地在他后车厢盖上抖呀抖的,他的车子干干净净、没有任何杂物,只是车盖上明显多出一个凹痕。
他心里正冒出问号,下一秒,答案就出现了。
一位穿着草绿色短裤、足蹬系带高跟鞋的长腿美女像拍电影一样,从刚好被他车子挡住的巷弄「飞」出来,跃上后车厢,随即神勇地跳下车、穿越车阵,很明显是在追着前方头戴棒球网帽的年轻男子。
抢劫?
不对,那位小姐的背包还好好地挂在她身上,也没看她张口喊半句。
拍电影?
不像,根本没看见半台摄影机跟拍。
情侣吵架?
哼,肯定是!
孔日鑫在三秒内论断事发原因,火气顿时熊熊燃起。
那对火爆恋人不要命是他们的事,倒霉的是这辆新车他刚买不到一个月,开不到五次就被他们一前一后踩出两个凹痕,钣金要花不少钱,好好的新车被人糟蹋,更呕!
不像话!不好好教训不懂事的年轻人,让他们负责维修费,怎么对得起正义公理?
脑袋才想着,身体已经跟着动作。绿灯一亮,他立刻打灯回转,追着那两人穿巷过弄,终于将人堵死在一条前去无路的狭窄巷内。打完电话报警,他再下车理论。
「你们——」
「砰!」
孔日鑫第三度全身一震。
不过才开口,他便见识到何谓「野蛮女友」。
那位长腿小姐身高大概是一六五到一七○左右,却轻松地揪住快比她高出一个头的男子过肩摔,那落地的巨响连他听着都觉得痛。
下一秒,男子正想挣扎爬起,女方一个旋身、抬脚,玉腿不偏不倚往男方胸口一踩,后者痛得惨叫一声,随即眼露凶光,伸手想拉住她的脚,谁知道反被她一拉、一翻、一折,手臂「啪」地一声脱臼后,完全被制伏在地,只能孬种地不断发出哀号。
惊愕之余,孔日鑫早忘了自己要来「讨回公道」一事。
不对,应该说是他及时顿悟古人说的「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句话,实在是太有道理,不可不遵!
新车诚可贵,面子价更高,若为性命故,两者皆可抛。
如果是和男人打他没在怕,对女人动粗,他可没办法,所以上前理论的下场八成是被那个正在气头上的女人扁得惨兮兮。
好吧,他大人有大量,原谅他们这一次,为宝贝女儿保住性命要紧。
闪!
「站住!」
杨家佳一边用手脚压制不断哀号的男子,一边喝斥他的同伴别轻举妄动。
真衰!她不过是出门买瓶酱油,偏偏遇上抢劫,身为女警,就算非值勤时间她也不能视若无睹,只能卯起来追。
只是一个男人已经够棘手,半路竟然还杀出另一个开车尾随的怪咖,要说是见义勇为,也没见他上前帮忙,倒像是原本要来营救同伙,眼见苗头不对立刻先落跑的孬种。
「我是警察!」杨家佳警戒注意那名男子的一举一动。「你的容貌、特征我已经记得一清二楚,逃也没用,奉劝你最好别轻举妄动!说,你是不是接应这名抢匪的同伙?」
要记清楚那男人的长相,真是一点也不困难。
逼近一九○的颀长身高,略带混血儿味道的眉眼五官和那头中长发,性格中又带了一抹落拓不羁的艺术家气质,是品味正常的女人都难免多看一眼的「好货」,多看两眼当然印象深刻,加上他的左臂上有个细环图腾刺青,很难让人记不住。
可惜,这么好的条件去打篮球还是做明星的什么都好,偏偏来做贼,真是暴殄天物。
「抢匪?!」
孔日鑫脸都黑了。
他聪明的脑袋飞快运转,终于明白自己的认知出了什么错。为什么他偏偏以为是情侣意见不合、火爆追闹,没想过是官兵捉强盗?
欸,都怪这名绑着俐落马尾,穿着圆T、短裤的女警,看来就像十七、八岁的清纯学生,要怎么联想成人民保母?
「你误会了,我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他连忙指着爱车解释。「是你们两个接连踩凹我的新车——」
「你为了修理费追来?」杨家佳有印象。她明白了,又是一个爱车如命的男人。「有没有打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