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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页

 

  于觅一惊,顾不得太多便打开门,只见单行尔从门口往内倒进来,她吓一跳。「你怎么了?!」

  「我喝酒……刚吐……」

  他半个身躯压在她身上。这个就是他拚死都要爬回来的理由,单行尔深深吐出一口气,记得自己刚坐在米兰的地铁上,茫然不知该往哪儿去,现在……他找到答案了,她在的地方,才是他心之所向,真正的依归。

  「水……我想喝水……」

  于觅抱着他,感受他身上烫热的温度,心一紧,晓得他会把自己搞得这么落魄都是因为她。她掩上门,替他倒水,然后打湿了毛巾细细擦去他脸上脏污,单行尔舒服得逸出叹息。尽管于觅没说什么,可她柔软的动作依旧泄漏了她的真心。是啊,她喜欢他,他到底还在不安些什么?

  终于,单行尔抱紧她,用尽他最大的力道。

  还好他喝醉,力气不大,要不恐怕她就这么被他抱碎了。于觅任他抱入怀中,感动了。她很清楚自己是如何伤害他,但他仍然选择回来,抱住她,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加难能可贵?

  「我爱你……」

  几乎是从体内深处涌现的告白,于觅感觉自己并不是用嘴巴讲出这三个字,而是用心来说。单行尔傻了,以为自己听错。「你……你说什么?」

  于觅脸热了,连她自己都有些讶异,这三个字竟能如此简单就说出口。

  可要她再说第二次,便发觉怎样都不行,支吾了半天,只生硬地挤出一句:「你听到什么就是什么……」

  单行尔瞠大眼,随即一抹喜色跃上他的脸。「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他像个傻子似地直笑不停,忽然觉得自己全身的细胞都醒了,老天,这感觉超爽的!「我死而无憾了……」他滚倒在地,呆笑着。

  「少说傻话。」于觅拿他没辙,上前扶起他。「别躺在这儿,到床上去。」

  「呵呵呵。」单行尔还是笑,把自己半个身子交给她,走往床铺的过程还低头偷了一个香,于觅嗔他一眼,把他放到床上,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他拉了过去,随即便是一吻。

  不是刚才那种蜻蜓点水般的亲吻,而是货真价实的、湿热的吻。

  他嘴里有着威士忌的气味,使她有些晕茫茫的,像是沉入了水底,被温柔地包围,回到了出生之前那个安全而没有伤害的世界。很久很久以前,她似乎也曾被这么对待过,于觅不记得了,只觉体内涌上一阵想哭的情绪,她再一次落泪,为自己不该有的欺骗。「对不起……我不应该骗你。」

  单行尔捧着她的脸,吐了口气。「没关系,算了。」旧情人不稀奇,于觅刚刚那三个字,已经满足了他所有需要。

  原来不只女人喜欢听甜言蜜语,男人也会。或许情人间需要的,其实是可以确信自己在对方心中独一无二的誓言,仅此而已。

  「总之,只要你没打算跟那家伙旧情复燃就好。」

  于觅愣了。「旧情复燃?」跟谁?

  单行尔没搭理她的疑问,他撇撇嘴,迳自道:「你从那天说遇到旧识之后就怪怪的,成天心不在焉,好死不死那家伙还跑来我面前挑衅,一副跟你奸情匪浅的样子。你说你们没关系,结果隔天居然上了他的车,还捧着他送的花,你明明对花粉过敏!我当然很不爽……」

  他巴拉巴拉讲了一大串,随即抱住她耍赖。「你已经说了你爱我,做人要负责任,不能抛弃我,我小心眼又幼稚,一定会报复……」

  于觅哭笑不得。「怎么报复?」

  「呃……」他顿了一下。「每天送你花……」

  「好有创意的报复方式。」于觅爆笑。「我好怕,我超怕的。」

  Shit!「我怎么一点都感受不出来?」

  他口吻别扭,于觅一哂,轻轻吻他的额。「有,我刚才真的很怕,怕你就这样不回来了。」

  她可以忍受被关宇皓误解那么多年,因为他对她来说无关痛痒,可单行尔不一样,她爱他,他一个冷漠的眼神就能让她心痛到死,他不理她便有如世界末日,他压根儿不用多花力气报复,只要他不再爱她,她的花就永远不会盛放。

  不过这些话,她没打算告诉他。

  「我不清楚你是从哪开始误会的,不过我跟Vincent——不,关宇皓,不是那种关系。」

  「嗄?」单行尔一愣,随即正色,目光认真。「觅觅,你不用顾虑我,谁都会有一、两个旧情人,我可以理解。」

  于觅翻了个白眼。「不是就不是!你到底是怎样认定我跟他有一腿的?他讲的?」

  「耶……这倒没有。」他努力回想那天关宇皓来找他说了什么。「他说你在米兰的名字叫Rosa,对!是来自你大腿内侧的刺青!那种位置,如果不是情人怎会知道?!」

  「海哥、崑哥、撷羽都知道,他们都不是我的情人啊!」

  「这……」单行尔傻了,回不出话,按这个意思,从头到尾就是他一个人在那里自编故事就对了?「那你干么跟他见面?还上他的车、还收他的花……」

  于觅叹了口气。「关宇皓是Alexander的哥哥。」

  「什么?」

  「Alexander Gwan。知道我大腿内侧刺青,为我取名叫Rosa的人,都是他。」

  ★★★

  二十二岁那一年,于觅第一次来到米兰。

  对于米兰,她的认知跟众人一样,就是个时尚之都。她在大学期间兼了不少差,存下的钱全当成这次旅费,她没给自己计划太多,随走随看,钱花完了就回来,只是人在异乡,很多事都不如预想中那般顺利。

  米兰作为消费和观光的都市很称职,但不适合久居,她大学念外文,英文能力还不错,但这里的人不是不会讲,就是讲的她听不懂,处处碰壁之后她彻底学到人不能太随兴的教训,至少来之前,她应该再多了解一下这里的风俗民情。

  那天是个阴天,她来到这里已半个月,一如过去的一周那样坐在米兰大教堂外的广场,她发现自己哪里都不想去。这城市冰冷且傲慢,让她心生厌倦,不过就是从台北的灰色牢笼换成比较精美点的古典牢笼,也许她该换个地方走走,彻底远离这里。

  就在她一脸烦闷的当下,前方走来一名混血男子。

  他一头墨发,五官深邃,长相有点娃娃脸,他走过来,看着她,忽然间讲了一串义语,她没听懂,但心生警戒。义大利的扒手就跟名胜古迹一样有名,这点常识于觅还有,她闪避不理会,正准备离开,却见他忽地从包包内掏出一样事物——是凶器?

  于觅脑子想着该如何对应,结果发现这男人拿出来的竟是一只软绵绵的绵羊布偶?

  这什么!她傻了,就见那男人把玩起布偶,随即轻咳一声,装起怪腔以英文道:「小姐小姐,你看看,你坐在这儿笑都不笑,米兰的天空都要跟着你忧郁了。」

  这是哪里来的神经病?干脆说连温室效应都是她吐出的二氧化碳造成的算了。

  于觅哭笑不得,可男人手上摆动着玩偶,算得上讨喜的脸孔露出一副无辜表情,和她相似的灰眸则逸散着纯粹的光芒,她认输了,承认自己无法对这么可爱的表情板起面孔。「我身上没多少钱,一欧元够吧?」

  「嘿,我可不是打算要跟你收钱的!」男人抗议了,再度操控起模样有些滑稽的绵羊。「我想要的,可是比钱更有价值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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