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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又笑了笑,“主子原本就讨厌没事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人,要是于姑娘能讲话了,哪天找主子大哭大闹,岂不是惹主子生气?”

  另一个人听了这话,也不由得点点头。“你说的的确有几分道理。”

  “而且你知道吗?当初主子带于姑娘进府时,曾私下说过,留个哑巴在身边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吵到自己,你想,主子医术那么高明,想治好个哑巴不过就是举手之劳,可如今大半年过去了,于姑娘还是口不能言,这说明什么,已经显而易见。”

  对方闻言也笑了。

  两人的声音越来越远,直到再也听不到。可是留给于筝的,却是层层伤口,痛得她心如刀割。

  她怎么也不敢相信,慕容祯居然以这样的心思来看待她。

  她被带进慕容府的确过了大半年了,可他从来都没提出要给她治病。之前她一直以为他不给自己看病,也许是因为没找到合适的药材,可如今……

  她轻抚着自己的腹部,内心深处突然泛起一层苦涩。

  连他的孩儿都有了,可她却只被他当成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婢女。

  当婢女她并不觉得委屈,只要慕容祯真心待她好比什么都重要。

  但现在她想知道,他当初带她入府,是真心想给她治病,还是如那两人所说,不过就是和她玩玩而已?

  想到这里,于筝心头百感交集,忍不住便走到慕容祯所住的军帐,刚踏进门,就见他正坐在椅子上边看医书边喝茶。

  听到她的脚步声,他只是掀掀眼皮,脸色不太好的对她命令道:“我浑身上下痒死了,一会儿给我煮些热水,我要泡澡。”

  自从来了安阳后,从前舒坦的日子便远离了他。

  虽然朱成晋已经极尽所能的让他过得舒服,但对生活品质一向要求极高的他来说,在这种地方生活真是艰苦。

  人就是这样,养尊处优惯了,冷不防到了恶劣环境,总是有些地方难以接受。

  像以前一天泡两遍澡,现在他连两天泡一次都困难,这让他的心情变得十分抑郁。

  而且三不五时就有要死不活的人抬到他面前,治伤时难免碰到血渍,看得多了,食欲自然下降不少。

  所以此刻,他的心情坏到了极点,连带说话的语气也变得十分刻薄。

  见于筝站在那里没动,慕容祯动了气。“你还傻站着做什么,去煮热水,我要洗澡!”

  让他意外的是,她不但没去煮热水,反而迳自走到他面前,提起桌案上的笔,洋洋洒洒写了几个字:当初你带我入府,是不是从来都没想过要治好我的哑疾?

  慕容祯原本心情就不好,偏偏向来温驯的于筝此刻不但没听从他的吩咐,还质问他,宛如火上加油,令他更火。

  他没好气的瞪她一眼,怒道:“你问这个做什么?我现在要洗澡,而你该做的是马上去给我煮洗澡水。”

  他心烦着呢,满身的臭味是他容忍不了的。

  于筝皱着眉瞅他一眼,随即又抬笔写道:“你从来都没想过要医好我的病,对你来说,如果我哑上一辈子,应该是再好不过的一件事吧。”

  看到这段话,慕容祯的火气当场往上飙。

  他,原本就讨厌向人解释,就算是以前拒绝去救哪个病患,虽然心中有无数的理由,可他从来不说。

  他认为,没什么好说的,不想治就是不想治。

  他只会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心意。他对她如何,相信整个慕容府有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到,他对她是特别的。

  他以为自己表现得已经够明显了,没想到她居然跑到他面前,用这么恶劣的态度来质问他。

  最让他生气的是,她竟然不信任他!各种懊恼烦燥顿时全涌上他的心头。

  他不客气的开口吼道:“没错,我的确不想医好你的病,不想让你开口讲话,你能哑上一辈子,对我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

  他冷笑一声,又说:“另外别忘了自己的身分,你于筝,不过就是我慕容祯花银子从妓院买回来的奴才,如果你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现在就给我滚!”

  这番话不是他的本意,但他脾气本就不好,此刻又在气头上,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得出口。

  于筝闻言,俏脸瞬间闪过一抹受伤的神色,几乎是想也没想,转身就向帐外跑去。

  第5章(1)

  轰——

  刺耳的雷声响彻云霄,陷入回忆中的慕容祯,猛然被外面的雷声惊醒。

  他清楚的记得五年前,于筝的尸体被人从战场上抬回来时,也正降着倾盆大雨,每当刺耳的雷声响起,都会让他忆起那场悲剧。

  于筝死了,带着腹中尚未出世的孩子死了。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一定要拼命阻止那场悲剧发生。

  看着外面不断落下厚厚的雨幕,慕容祯此刻心如刀割。

  虽说当时她是为了排斥朱成晋才遭此劫难,可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在愤怒之下说出那番伤她的话语,如果不是自己口不择言的叫她滚,那么五年前的那剧惨剧就不会发生。

  纵然他有起死回生之术,可于筝之前为了保护他免遭汪昊天的毒手已经惨死过一次。他的起死回生之术,只能在一个人身上使用一次……

  说到底,她是为他慕容祯而死的。且她死的那一刻,腹中还怀着他的骨肉。

  屋外雷雨交加,屋内的慕容祯是愁容满面。

  摊开手边那张被他小心摺起来的纸,上面的字迹绢秀工整,那是出自凤夕瑶的手笔。

  慕容祯轻轻将那张纸捏在手中,眸光微闪,神情略显激动。

  一模一样!凤夕瑶和于筝的字迹一模一样。

  想当年口不能言的于筝,和他唯一的交流方式就是用笔写字。他见惯了她的笔迹,即使过了五年,她的笔迹和字体深刻在脑海中挥抹不去。

  慕容祯突然笑了,五年前于筝死去的那一刻,他给自己下了血咒。

  慕容家是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医学世家,祖先流传下来的神秘医术博大精深。

  血咒!对慕容家的后人来说,如同一个可怕的诅咒。

  下血咒的方法是非常复杂,被下咒的人,不但要承受万蚁噬心的痛楚,还会在心愿达成的那一刻,失去自身拥有最宝贝的东西。

  而他五年前想也不想的给自己下了血咒,就是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寻找到转世之后的于筝。

  或许这样的离奇事在别人听来有些不可思议。可对于慕容家来说,血咒却是真实存在的。

  血咒的方法虽然阴毒,却非常有效。

  当初他就是用自己的血和已故于筝的血融合在一起,经过七七四十九日,养出一个至阴至毒的血虫,意味着他的灵魂已经和于筝的灵魂捆绑在一起。

  只要有生之年,他能碰到转世后的于筝,身体便会立刻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那天晚上他大病之时,朦胧中记得被自己抱住的女人,和于筝身上有着相同的气息。

  当时他以为自己在作梦,但是后来……

  想到这里,慕容祯笑得十分得意。当他亲自跑到慕容府的洗衣房,不顾一切将那凤夕瑶抱在怀里时,他便十分肯定,凤夕瑶,就是转世后的于筝。

  他不明白为什么于筝死后灵魂会转到凤夕瑶的身体里,按常理,她的灵魂会到阴曹地府,喝过孟婆汤然后投胎。

  按时间来算,转世后的于筝今年应该只有五岁。

  可他却在凤夕瑶的身上感受到于筝的气息,再加上两人的笔迹几乎一模一样,让他更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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