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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的尝试 绿光

  这套主题书,让人很玩味。

  为何我会这么说呢?

  记得2009年书展主题书,是「月光奇迹」。

  那时候写了套书之一的《金屋藏艳妻》时,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子,不过那个点子,我略略拟了大纲之后,就没再动过,只因我觉得那样的主轴设定,也许阿编不会喜欢。

  然而,当我拿到这一回的主题书大纲时,我简直傻眼。

  原因就出在,这套书的设定,跟我当初拟的大纲,雷同到几乎百分之百。

  呵呵,这可真是有趣了呢。

  所以下笔时,份外的开心。

  然而,比较不同的尝试,是在于这一对主角设定已经长跑八年之后的爱情。我很少尝试写恋爱之后的故事,而且主轴是摆在长跑八年之后产生的问题。

  爱情初始,向来是最惊险刺激却又甜蜜快乐的阶段,但撑过几年之后,两人的互动通常不是开始趋于平淡,要不然就是转化成亲情,也有可能,在交往这么多年之后,才突然发现对方更真实的一面。

  是啦,所以除了求倒带的部份,在爱情长跑之后的真正心灵相通,也是我想要呈现的一个主轴。

  PS.亲爱的凰颖,在书展上,我跟妳提过了,要借妳的名字一用,如今已经用上,谢谢妳~^^

  至于书中的女配芳廷……这名字,我要先跟芳廷说一声「拍谢」,我先斩后奏了,实在是因为这个名字让我印象很深刻。为啥呢?因为我在书展的签书会上写错名字了……对不起,我有严重的小白症。

  所以,在这里跟芳廷说一声,借用了妳的名字,希望妳不会介意,此外,要是那本签错名字的书,真的让妳受不了的话,不要客气,妳可以捎点消息给我,我可以赔妳一本全新的……^^

  第1章(1)

  煦风吹拂凤凰花,抖落一地霞艳。

  凤凰树下,男人伸出手,拾起她发上的凤凰花。

  「嗯……学长是说真的吗?」她眸色惊恐,很怀疑自己出现幻觉。

  面前穿着学士服的男人,有着清爽的短发,出众的五官,高大的身形,在烈日底下,他充满强烈的存在感,尤其是那双深邃瞳眸,不笑时总教人感觉到压力,可她知道,他没有恶意,只是一种习惯罢了。

  好比,不屑对方时,他会连看都不看一眼,笑得勾斜唇角,通常代表他心情不好,但当他唇角微抿,就是他很开心的时候……这些事,是因为她很喜欢他,而一直偷偷注意着他所观察到的。

  「妳以为我会闲到开妳玩笑?」他哼着问,眸底没有不耐,只是一贯的戏谑口吻。

  「可、可是……我想不出来学长喜欢我哪一点,我又没有优点……怎怎怎么会想跟我交往……」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自然一点,可在喜欢的人面前,再加上他一分钟前狂妄的告白方式,教她紧张得快要喘不过气来,就连说起话来都快要咬到舌头。

  于令忍微瞇起眼,看着她一头未烫未染的长发,清透粉嫩的脸颊有着圆圆的大眼,稍丰的唇,一切都显得太稚气,但她偏是对了自己的味。

  不像时下聒噪的女孩,她总是恬柔地被淹没在一大票时尚的女孩身后,静静地看着人说话,静静地悠然自得。

  今天是他的毕业典礼,是他给自己告白的最后期限。他行事,向来是有把握才出手;一旦看上猎物,他会订下计划和时限,等待时机成熟,手到擒来。

  「是吗?我倒觉得自己想不出来不爱妳的理由。」他喃着,大手自然地握住她的,一如他想象的柔软。

  有人说过,想要把感情传递给另一个人,除了语言外,还必须把所有的心情凝聚在指尖,贴覆在对方的肌肤上,丝毫不差地传递过去,而他,尝试着这么做,一次告白就要她点头答应不可。

  他没预警的碰触,让祝凰颖粉颊烧得通红,没料到他的告自如此大胆,动作好让人难为情……「真、真的吗?」

  于令忍黑眸瞬也不瞬地注视着她,像是凶狠的鹰隼锁定着猎物。

  「凰颖,我喜欢妳,我想得到妳,想占有妳。」他低哑喃着,看着她脸上的红晕烧向粉润的耳垂和白皙的颈项「当然,当我得到妳的时候,就等于是把我自己献给妳,而妳……收不收?」

  透过他微颤的指尖,她感受到他不像外表呈现的那么从容。,他的指尖是如此温柔,像是小心翼翼地保护着珍宝,教她欣喜若狂。

  「……收。」她也想不出不收的道理啊。

  因为她本来就暗恋他,作梦也不敢奢求的好运降临身上,她怎么可能不把握?

  在这一天,祝凰颖尝到了爱情的喜悦,她整个人晕陶陶的,简直快要飞上天。

  两情相悦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奇迹,尤其当两人是属于天差地远,只敢想象不敢妄想成真的组合。

  也在这一天,于令忍挟持了祝凰颖的爱晴,从此之后,她成了他的俘虏,心甘情愿。

  ※※※

  如此爱情长跑八年,看着他服完兵役,进入百大企业打拚,两年后,随即找了人投资,自己成立了「轻妍馆」药妆连锁公司。

  而她,早在几年前便搬去和他同居,替他打理生活琐事。

  感觉上,两人的感情早巳稳定得像是老夫老妻,就只差一张证书证明他们的关系。

  祝凰颖知道他努力在事业上冲刺,还没有结婚的打算,所以她也不怎么急,只是眼看着她都二十有八了,她不急,家人可是已经等不及了,更何况几年前他便正式拜访过她的家人,如今家人催婚,似乎还颇有道理的。

  可是,他还没打算,她又能如何?

  「总不能要我求婚吧?」

  明亮的咖啡厅里,在下班时候人潮渐渐汹涌。

  祝凰颖压低声响,有一下没一下地搅拌着咖啡。

  坐在她对面的吴芳廷,是大学时代的好友,自然知道两人交往的点点滴滴。

  「挺不错的方法。」吴芳廷皮笑肉不笑地说。

  「芳廷。」祝凰颖鼓起腮帮子,瞇起水润大眼,半点杀伤力都没有,反倒像是在撒娇。

  「拜托,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谁跟谁求婚重要吗?重点是,赶紧结婚吧,把妳那口子给定下来,省得三天两头就见到他的绯闻,妳没反应,我都觉得我快要吐血了。」吴芳廷向来直人快语,说起话来总是一针见血。

  不能怪她反应这么大,只因她可是一路见证他们交往,眼见凰颖陪伴着于令忍度过丧母之痛,支持他无后顾之忧地创立公司,然后再见他以俊魅的夺人丰采,成为媒体宠儿,成为名媛贵妇青睐的对象……如此演变,教她一肚子火。

  「厚,妳嘛帮帮忙,都跟妳说那都是媒体捕风捉影了。」祝凰颖毫不犹豫地声援男友。

  「厚,妳嘛帮帮忙,偶尔也吃点醋,跟他反应一下好不好?」

  「可是,那根本是假的,妳要我吃醋,不就变成我无理取闹了?」才不要呢,她可是计划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如何爱他、宠他的生活里,才不想莫名其妙地燃起战火。「唉,妳知道的嘛,有时候绯闻就是一种营销手法,我何必跟着起舞?」

  轻妍馆虽然已经站稳药妆业的一角,但她知道令忍想要让公司更上层楼,而最快的方式,就是炒作绯闻,不必花费半毛的广告费用就能达到最好的效果,最重要的是,所有的暧昧全都是媒体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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