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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瀚一脸古怪地瞪向她。他从来没这样想过,从前他收到前女友退还的东西,根本不会去检视里头到底有什么,顶多丢掉或是回收。

  “你心眼真的很坏耶!居然要前女友把自己退还的礼物拿去送给新男友。”

  “那是你说的,我从没这样想。”

  “那你干么还人家?”

  “我才不管她怎么处理,反正不要在我眼前出现,让我心烦就好了。”

  “看来,你在感情方面很好掌握嘛!”叶涪湘眨眨眼睛,有点意外康瀚在这方面如此单纯。

  原本低头默默扫地的康瀚本来没在意,后来听出她话中有话,觉得自己好像被消遣了,下意识抬头,看着她抱起地上的盆栽,仔细检查。

  “好可惜喔,摔破了。”

  “只是盆子而已,等一下挪到你枯死的盆栽里就好了。你别碰,小心割伤。”

  叶涪湘看着他伸手接过盆栽,再小心翼翼把盆栽移植到她的窗台上,从浇水、施肥,都满有一套的,忍不住说:“你有时候还满绅士的嘛!”

  “我本来就是这样。”正在填土的康瀚微微转头看她,眯起眼睛道。

  “那你中午挂我两次电话,挂假的啊?”她不以为然地挑眉。

  这倒是,他对人总是多礼而冷漠,唯独无法漠视叶涪湘的挑衅,挂她电话这种行为,的确不像是个绅士会做的事情,不过,他原本猜测以她的个性一定会回拨,才这样逗她的。

  逗她?不,这个词不是这样用的。小猫、小狗,才是用来逗的。

  “Gee,都快四点了,赶快动工。你清出墙壁旁边那一块,还有走道,我和家具行联络一下,他们最晚四点半可以送到。”

  在仔细评估她的现况后,最后决定以紧急情况处理,先把她那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打包“藏起来”,等度过危机后再一一打算。所以,他透过熟悉的家具行调来几个“很大、很大”的箱子,好让她躲进……不,是让她把东西收进去。

  到了晚上,她的东西已经收了一大半,只剩下一些难以归类的小东西还得整理,两人的肚子此时也饿得咕咕响。

  叶涪湘原本打算随便叫个披萨外送就好了,没想到他却早一步开口了。

  “你订的那些东西能吃吗?”

  @#$……她在心里臭骂了他一顿。

  “知道你不可靠,我已经订好外烩了。”不顾她臭着一张脸,他迳自说着。

  “你订什么外烩?”

  “等一下,我到楼下拿。”

  他的手机响起,只见他离开房间一会儿,当他再度回到她的狗窝,手上多了一瓶红酒、两个杯子,还有一个铝制的纸盒,他光是站在门口,叶涪湘就闻到阵阵的食物飘香。

  “快来帮我拿。”

  “哇——有红酒。”她当然是先接过酒瓶。

  “辛勤工作后,总得好好享受一下,”他继续指挥,“把中间那一块清掉,箱子搬开,在地上铺上桌巾。”

  第3章(2)

  两人一阵忙碌后,康瀚总算将神秘飘香的铝盒放在桌前。

  叶涪湘把眼睛凑到前面,好奇的问:“哇!你订了什么?”

  “没什么,不过是两道简单的菜肴,”他熟练地将纸盒打开,再拿起刀叉帮她分菜,“迷迭羊肋排跟番茄焗海鲜,这瓶是95年的红酒,你闻闻——”

  “哇!”不懂门道的叶涪湘把鼻子凑上前去凑凑热闹,“嗯……其实我不懂品酒,可是,我闻得出来它很香。”

  人家外送是叫披萨或麦当劳,他却是欧式外烩?真是太屌啦!

  两人就这样坐在他们整理出来的客厅地板上享用晚餐,虽然晚餐精致,但他们俩非常随意的席地而坐——实在是因为周遭乱得没有多余空间。

  虽然知道康瀚有洁癖,而且还以优雅闻名,但偶尔叶涪湘还是会恶习难改地用脚去戳戳他、踹踹他,一旦看见康瀚的表情濒临爆炸边缘,她又会马上变身成可怜小猫咪,当场赔不是。

  “对不起,小的脚残、小的脚贱,不该冒犯大人,请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跟小的计较……”

  叶涪湘就是这样,老是用这招,身为绅士的他,本来就不该随便发脾气,何况人家都道歉了,他要是再斤斤计较,未免显得太小家子气。

  他自认倒楣,摸摸鼻子喝起红酒来。

  看见他似乎消火了,叶涪湘有点讶异他怎么那么好说话,看来她还没踩到他的底线。

  “原谅我了?”

  他依旧默默喝酒不讲话。

  “还在生气喔?”她明知故问,“不讲话表示还在生气喔!如果还不原谅我……那……我也给你踹一下。”明知道他不会动脚,可是,她就是想知道他的底线在哪里。

  “叶涪湘——”

  “哇!救人啊!”叶涪湘见到他一站起来,马上像缩头乌龟一样,一溜烟钻到沙发旁边,离他远远的,只剩下一双眼睛盯着他。

  康瀚从没想过自己会那么容易被人逗笑,但看到叶涪湘的滑稽与俏皮,他脸上突然抽搐一下,接着,他便古怪地坐回去,把脸转开,独自喝着红酒。

  居然没追来?叶涪湘默默坐回位子上,但离他远一点,她将自己缩到单人沙发旁。

  “我们还要收多久才能收完?”

  “要做最后收尾了,应该不用两个钟头。”

  叶涪湘掐指一算,再戳戳他的手臂,“那你还叫我下午请假回家打扫,这样根本不用六个小时嘛,你的公式根本一点也不准。”

  康瀚先生大大方方挑眉回呛,“我不这样说,你会怕吗?”

  “好……算你狠。”

  “你要是真的下班才开始整理,包准你忙到十二点还没办法睡。现在,你九点前可以结束这一切,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和你妈见面,才不会失礼。”

  这倒是。

  “再多喝一点嘛!”知道可以提早收工,心情大好的她继续劝酒。

  “不了,我的酒量不好,三杯就够了。”

  三杯?她因工作需要,时常得跟客户拼酒,三杯,只能用来开场,而且还不是红酒,是三杯绍兴。

  “嘻嘻,你酒量不好,怎么跟客户谈生意?”

  “我们客户很少拼酒的。买房子是大事,拼得醉醺醺的,怎么下判断?”

  “对喔!我都差点忘记,你的客户群跟我们的不一样。”

  两人突然陷入一阵沉默,因为他们一时间都忘了之前的恩恩怨怨。

  他应该是她最讨厌的人,而她,应该也是他的宿敌,三不五时对呛一下是家常便饭——现在虽然也是这样,不过,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上次那间竹林大厦B栋4F,你后来怎么处理?”她印象中,“尚未销售”的照片好像没有贴在这个月的布告栏上,看来他已经找到买家了。

  “我自己买下来了。”

  咦?他自己把凶宅买下来干么?就算是为了业绩,也不用这样吧!

  “那里靠近学校,而且附近有个教会,传教士有时候会需要房子,拿来租人很划算。”

  “你、你整理过了?”

  “当然,”他斜睨她一眼,“绝对比你家干净一百倍。”

  “不是那个整理,”她翻了一下白眼,“要请师公、师父去‘清理’一下啊!”一家三口灭门血案耶!这家伙,居然想租给外国人!

  “他们都是摩门教传教士,如果需要处理,他们自己就能处理了。”

  嗯……也是喔,传教士的角色相当于台湾传统信仰里的师公,好像也没什么不能处理的。

  不过,如果好兄弟不相信摩门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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