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何益人暗自讶异在心中。脸上不动声色,他故作惊喜地问:“确定是劲雨吗?这两年来她都很少在香港露面,会不会是看错了?”
该死!老萧是怎么回事?他不是说让程劲雨喝了失忆药吗,她怎么会出现在香港?
“不会错的!”何昕笑容满面地说:“我有一个学妹是劲雨的高中同学,她昨天告诉我,她去机场接朋友时与劲雨擦身而过,由于当时人太多,她来不及叫劲雨,劲雨也没看到她。”
何昕目前就读港大,是个优异的高材生,平时甚少理会帮中之事,何孟人对他的期望也不在黑帮,他希望儿子将来能打入上流社会,到时横跨政商两界,更可以呼风唤雨。
“这样呀……”何孟人微拢起双眉。
疏忽,太疏忽了!居然会给一个防都防不到的人发现程劲雨的行踪,还去告诉他的宝贝儿子。
儿子从小就喜欢程劲雨,他心知肚明,他也并非要反对他们,只是现在时机尚未成熟,等他就任帮主之位时,就算儿子想娶那丫头,他也不会反对,到时变成一家人,怎么样都好说话。嘿,让他们下一代去自由发展,届时他这位准公公篡谋帮主之位一事,就可以一笔勾消,那丫头总不能杀了自己的公公报仇吧。
“爸,您不是说萧伯伯去意大利接劲雨时,和她走散了吗?”何昕心急地催促道,“现在既然劲雨回来了,您快派人去找她,程伯伯过两天就要出殡了,如果劲雨不在身边,那会是他们父女俩最大的遗憾!”
“我知道,我会派人去找的,你不用担心。”何孟人顿了顿,不痛不痒地又说:“不过,阿昕,你也别抱太大的希望,依我看,你朋友在机场遇到的那个人,是劲雨的机会不大。”
“爸,您为什么这么说?”何昕蹙起眉心。
何孟人扬起嘴角,“你想想看,如果劲雨真的回来香港了,她怎么不回来‘程帮’?难道她认不得回家的路吗?这太奇怪了。”
何昕并没反驳父亲的话,“这点我也想过,不过,或者有意外或是其他的原因。总之,爸,您先派人去找找再说,‘程帮’人多势众,香港不大,要找一个人并不困难。”
“嗯,你先出去吧,我还有帮务要处理。”他要快点派人去调查,连护照都没有的人,又怎么能入境呢?
何昕关心地道:“爸,您要保重身体,程伯伯过世之后,您一直都没休息,我担心您的身体撑不住。”
何孟人朗朗一笑,“放心吧,老爸的身体还很健康,有儿子的关心,我就更有活力了,为你程伯伯辛苦一点,算不了什么。”
何昕眼中流露出满满的钦佩来,“爸,我以您为荣!”
何孟人用慈爱的笑容目送儿子挺拔的背影离去。蓦地,奚落的掌声断断续续地响起。
“好孝顺的宝贝儿子!你说,如果他知道他敬爱的爸爸的真面目,不知会做何感想?”
何孟人敛起笑容,扫了一眼走出来的女人,“温芙,你又偷听我谈话了,这不是个好习惯。”
她妖娆地走过去,皮笑肉不笑地说:“我当然要防着点,否则哪天你把我卖了,还帮你数钞票呢。”
何孟人看着她,他得当心这个女人了。
“怎么?这样瞪我,我说错了吗?”温芙娇嗔地问。
何孟人缓缓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一把将她拉进怀里,在她绝艳的红唇一点,笑道:“我舍得吗?”
“你当然舍得。”温芙板起俏脸,“昨天你和谁共度春宵?美丽华大酒家的苏丽玲对不对?”
“那只是逢场作戏。”何孟人忽然把舌头窜入她口中,火热地吻了她一记,“我爱的女人只有你一个。”
温芙媚眼含笑地睨着他,“别在这里油嘴滑舌,还是想想怎么找到那丫头吧,你的宝贝儿子急都快急死了喽。”
“程昆泉两天后就要出殡,绝不能让劲雨在这时候出现。”他阴侧侧地说,“只要三个月,我的篡帮大计就能成功,任何人都破坏不了我的好事。”
“别忘了你想做帮主,还得劲雨签文件呢。”温芙提醒他。
“等三个月后,我大权在握,帮里都是我的人。木已成舟,她不乖乖签文件都不行。”何孟人胜券在握地笑了笑,“更何况劲雨一向很听我的话,她才二十岁,既不可能管理整个帮派,又怎么会不听我这个世伯的话呢?她绝不会怀疑我就是谋夺‘程帮’的主谋。”
“如意算盘打得可真精。”温芙搂住他颈子,笑得极其妩媚,“如果程昆泉在世,你和俄罗斯政府合作对付十万烈焰这件事,说什么他也不会答应的。”
何孟人冷然地笑,“那老头子就是脑筋太死,俄罗斯政府早和他谈过,他偏偏说黄种人不该残害黄种人,真是迂腐的想法。哼,‘程帮’如果继续在他带领之下,迟早会瓦解的。”
“对呀,只有像你这么有商业头脑的人才有资格带领‘程帮’。”温芙不介意给情夫再戴一顶高帽。
“我早就看老头子的作风不顺眼了,什么重情重义,黑道哪来的义理可言?”何孟人狠话不知不觉地撂下,“这次和俄罗斯政府合作的利益很大,只有傻瓜才会拒绝,十方烈焰是黄种人又如何?没有什么是金钱取代不了的。”
温芙吻着他的脖子,喃喃道:“五年前我嫁给程昆泉时,就看出你有雄心壮志,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何孟人开始摸索着她美好的胸线,冲动勃然而起,“原来你那时候就对我有意思了,怪不得两年前会勾引我上床。”
语毕,免不了又是一场男欢女爱的交战,无边春色染上“程帮”大堂,他们肆无忌惮地呻吟了起来。
第五章
半岛酒店真是名副其实的优雅酒店,即使是住惯了富丽堂皇钟宅的钟潜,一觉醒来,也还微有些不知身在何处之感。
晨光微微透过窗帘折射进来,想必又是艳阳高照的一天,旁边的程劲雨睡得正熟,她手臂放在枕头之下,身体睡得歪歪的,睡衣下摆卷到小腿肚,露出白皙匀称的小腿和脚裸来。
钟潜好奇地看着,他发觉她的睡相还满可爱的。挺俏的鼻梁、长长的睫毛翘着,小小的唇瓣好像很柔软,肌肤粉嫩、长发披散,颇有凌乱美感。
奇怪,他以前怎么都没发现她是个这么漂亮的女孩?大概是因为他都忙着挑剔她和不满她,所以根本无暇发掘吧。
昨晚他们聊得很晚,聊累了才各自闭眼睡觉。不知道她怎么有那么多问题要问他,他说的无聊事,她还听得津津有味……咦——他眉头一皱,她该不会爱上他了吧?
越想越不对劲,这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日久生情,近水楼台,何况他又对她这么好,收留她、带她来香港、照顾她的衣食住行……像他这么温柔体贴又大方的男人,任何女人都会被感动,何况是一个孤孤单单的失忆人。他之于她,一定就像溺水的人捉住浮木,由敬生爱,由爱生慕,对他崇拜得不得了,恨不得永远追随在他身边,就算只能替他提鞋也甘心。他挑挑眉,好吧!如果程劲雨这么爱慕他,那么他也不排斥娶她当老婆的可能,反正失忆人既找不到父母,也找不到兄弟姊妹,人口一定单纯,不会带给他太多困扰,娶她连聘金都省了,每天只要叫厨房多煮几碗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