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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页

 

  劝他早点睡,他显然不当回事,一整个月没一封信迟到过。

  就连她这个收信人都跟驿站的信使混了个脸熟。

  仔细看他的信,他的字飞扬跳脱,非常脱俗,一笔一勾却很有个性,字数也很吓人,经常厚厚的一叠,信的内容天马行空,把他投宿的客栈,京城的景色,碰到的人,都会细细交代,还常常笔锋一转就诉说起对她的想念,说什么孤枕难眠的,想起两人同床共枕的日子多么甜蜜,看得她差点想撕信。

  夫妻床第上的情事能写在这上头的吗?他不如昭告天下算了!

  人不回来,只让她靠着书信解馋,这是隔靴搔痒吗?

  她的心情越来越不好,信索性不回也不看了。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五天,第六天的清晨,她还睡得朦朦胧胧,却有个冷凉的东西在脸上抚过来,摸过去。

  她觉得痒,伸手就往那不规矩的东西打去。

  那东西去又复返,她干脆拉起被子想把整个头都盖住。

  “你这没良心的丫头,就知道你一点也不想我,还睡的那么熟……我可是好几天没日没夜的不曾阖眼。”

  书轻浅睁开了迷蒙的眼。

  还没来得及解下披风的后王孙就站在她床头,风尘仆仆的,身上还占着露水的冷冽。

  ”你……我在做梦吗?“抹上他的手,冷的,可人是实在的。

  “我回来了。”

  她飞扑进了他的怀里。

  “我怕我再不回来,你会跑了。”疲惫的声音有些沙哑,怕她摔下来,结实搂住她。呼,想念好久的软馥身子,所有的奔波劳碌都有了代价。

  “胡说,我哪那么容易就跑掉!”

  “那你说为什么不给我回信?你可知道每天读你的信可是我在京城很重要的精神食粮,不看过你的信怎么都无法入睡。”抱着朝思暮想的人儿坐上床沿,更用力把她镶入自己的怀里,享受片刻的温存。

  “有闲暇写那些东西,不如早点把事情办妥,让我看到你的人实在。”

  “你的意思是,你想我了?”

  她羞了一下,还是承诺,“很想,我在想,你要是继续在京城逗留下去,就换我去找你了,你的信上尽说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我担心万一皇帝陛下若迁怒,把你下狱,说什么我都得去把你救出来。”毕竟皇帝看上的女婿哪可能让别人说不要就不要,皇家颜面比什么都重要。

  “你要用什么救我?”他挑眉。

  “就算散尽家产,就算回娘家去借……你存心套我话儿?!你这混蛋,赶快把结果告诉我,免得我一颗心老是吊着。”什么时候养成的坏习惯,这男人总是喜欢套她的真心话。

  “你一定想不到,我退婚,陛下答应了我的要求。”虽然一刚开始是不悦的,命令他在客栈等候发落,但三十几天过去,总算来了旨意。

  “没有龙颜大怒?没有要抄家减族?没有要罚人?”不敢置信。

  “毕竟我跟飞凤公主的婚事日久,知晓内情的人,放眼天下人也没几个,这事可大可小,其实是存乎陛下一心的。”当皇帝的人最好面子,他安静的等候总算没有浪费时间。

  “你知道这有多冒险吗?”皇帝老头要翻脸可跟翻书没两样的。

  “我的家族从很远的祖先辈就不停的把生下来的女儿送进皇宫,儿子则进朝当大臣,不管受不受宠,受不受重用,一代传一代,直到现在,都已经分不清楚后氏和皇家的关系牵扯有多深了。

  “但功高震主不是什么好现象,皇上的龙榻旁边不容他人酣睡,人要知进退,所以我很早就主张应该把势力从皇宫撤出来,好让皇上安心,我要是不开这个头,往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遭祸。”想当然耳,当初他的论调遭族人大力反对,诸多叔伯长辈把他骂得狗血淋头,怕一朝荣华富贵不再,无以为继,有后顾之忧。

  这是人之常情,但如今掌握一族繁荣兴衰的责任换他来扛,他还是决定要放手一搏。

  皇帝都自称寡人,寡人,孤寡之人,就是不愿朝中大臣的任何人权力大过他,各方势力互相制衡,皇帝才会乐见。

  他下了一着险棋,险险获胜。

  “对不起,这么大的事没有跟你商量过。”

  “你怕我担心。”她知道,能理解,可还是很想掐他。“可是你想发展的铁、酒、盐这些官府独占的生意,跟朝廷依旧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你不担心少了这层关系,以后在拓展事业上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出现?”

  “要一口气跟皇室完全撇清关系是不可能的,一个不好反而容易引起他们的疑心,让他们知道我们还贪着他们的财,一方面是替我们自己另谋生路,二方面陛下对我的放心才会慢慢卸下,只是这条路有点漫长,你愿意陪着我吗?”

  “说不成吗?我都上了贼船!”

  “什么贼船?!你想跳船也来不及了,我绝不允!”

  她一直觉得他不单纯,可这会儿才恍然大悟,后王孙从来都不是花花公子,他是心眼特多的假面人。

  尾声

  一年后。

  夏日荷塘的菡萏花开了,花白如棉絮,花瓣中带着亮晃晃的粉嫩,绿叶薄水,蜻蜓在水上浮点着,看着看着,让人消除了许多热意。

  大腹便便的后家主母甚是无聊的躺在软榻上,因为接近产期,浮肿的脚已经穿不住绣花鞋,她干脆脱了鞋子,只着白袜,浅绿细白绫花纱的对襟长衣也遮不住她浑圆的肚皮,只能靠百褶长裙稍稍遮掩。

  隔着不远的花架,有一人正在辛苦忙活。

  “不是我要泼爷冷水,出门谈生意你一把罩,随便就能迷倒整个五棱的姑娘们,你做什么都合适,就是不合适干这个。”

  她面向花圃中戴着斗笠,矮着身体,正拿着小铲子锄东锄西的男子。

  还不死心呢,这已经是今年第几次说的新品种了?

  种花,他真的不合适。

  那些花商所说的新品种一到他手里,要不花朵开过一次后就谢了个精光,要不干脆枯死,这个所谓的天分呐,她确信后王孙在这方面是一点也无。

  “我就不信,王子瑶种得出那叫什么‘勿忘我’的胡花来,我就种不出我要的蔷薇花?”

  教人无言啊,都多久的事了,这醋能吃到现在。

  “天下能干的花匠那么多,你随便招揽一个回来都比你自己种的强……好吧,天天谈生意应酬,满身铜臭之余,种种花,摸摸泥土,就当修身养性好了。”这人的好胜心非常强烈,强烈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示意小丫鬟扶她一把,书轻浅笨重的起身。

  这肚子不用手捧着,抱着,总觉得随时要掉下来似的。

  “咦,你过来做什么,肚子那么大了,万一要是扭了脚摔了腿怎么办?“终于抛弃铲子的后王孙急急赶过去。

  ”我总得起来动一动,”都不让她动,到时候怎么生小孩?

  “你站在那别动,这花都是刺。”他凑过去亲亲抱抱蹭蹭。

  “那我去别处。”

  “我陪你去。”随手摘下一朵花,把花刺剔净,递到她手中。

  “谢谢。”她接过来,放到鼻子嗅了下,小小一朵花,却是香气十足。

  “很丑吧?”

  “从你手里种出来的花,就算是葱花,我也喜欢。”他每天总会在窗台前放一朵花给她,她收下,放干之后,夹在书本里,一天一朵,已经夹满好几本书。

  也许到他们年老的时候,能集上一整个书柜的香气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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