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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再这么叫我了。”康健拉回神,对耳边的手机皱了皱眉。

  “什么?”正在唠叨的唐妈妈停了下来。

  “叫我唐健就好。”感觉到自己口气太冷淡,他顿了一顿,口气温和了点:“到底三十岁了。”

  “你们年轻人就是不在乎年纪,还会自己四舍五入,才二十八的人就在那里报三十了。”唐妈在另一端哀怨。“啊扯远了!快点说你现在在哪里?妈妈去接你回医院。”

  但唐健却被母亲的话说得眉头更深。

  二十八。这个数字重重击在他的心上,让他抚了抚胸口,想抹掉那份不适感。

  他才二十八吗?为什么感觉自己的年纪应该要更大一点?

  而且,二十八岁……这个数字似乎和某件事连在一起,非常重要,他却想不起来。

  他的短期记忆依然很混乱,有时候他甚至会看到一些影像,和现在周围的一切完全不搭轧,好像他同时生活在不同的两个世界似的。

  他叹了口气,对目前这种近乎无助的情况非常不耐,却又没有办法改变。

  在他的大脑自动修复完毕之前,他都必须忍受这种一团浆糊的感觉。

  “……小健?小健?”他娘在那一端连声呼喊。

  他的神被叫了回来。

  “做什么?”他和天下所有的儿子一样,粗鲁地应完父母之后都会有罪恶感。可是因为对方是父母,所以总是有点可以任性的空间。

  “你现在人到底在哪里?你是不是去找那个周小姐了?知雅说,你向她问周小姐的电话,可是她说她没告诉你,你是怎么找到她的?”

  找人一点都不难,比较难的是如何赖下来,不过,也真给他赖成功了。

  “总之,我现在很好,你不要担心。”

  每次想到惟惟努力找各种理由要把他赶走,都被他一一破解的无奈神情,他就会觉得心情特别好。

  嗳,她怎么会这么可爱呢?可爱到让他想一口吞下去。

  但是不行,唐健按按依然疼痛的肋骨,他现在还没有条件“吞”她,而且进展太快会吓到她,等他伤好一点再说。

  到时候,他保证能吞得她心甘情愿,娇柔软绵。

  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这点,好像天经地义她就应该是他的,在他的身下承受着他,让他快意地冲撞驰骋。

  一阵灼热感在他的两腿间聚集。他痛苦地变换姿势,苦笑一下。

  还好惟惟上班去了,不然一定又要骂他色狼、禽兽。

  天知道,男人的身体在早上本来就会自动苏醒。他只是受伤,又不是死了,天天看着她娇慵乍醒的样子,却动都不能动,是男人就不可能没反应,所以早上他会对着她勃起,真的不能怪他吧?

  “阿健,你和文慧铃是怎么回事?你们两个是不是真的分了?你比较喜欢那个周小姐吗?你们两个人何时开始的?怎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母亲在那头连珠炮打探。

  “我和文慧铃以前很要好吗?”他突然问。

  “就一直很稳定啊!细节你这个闷葫芦平时也不爱说,我只知道你们不温不火的走了好几年,中间偶尔就吵个几次架吧。说来那个文慧铃也太娇气了点,女孩子家还那么难伺候……”唐妈妈又开始唠叨起来。

  说到底,儿子是自己家的,女友是别人家的,所以感情出问题,再怎样也还是护着自己儿子。

  听了半天,没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唐健果断的使出“粗鲁的任性权”,中断他娘亲的叨念。

  “好了,我要收线了,过一阵子我再回家,再见。”他挂断电话。

  今天是星期一,惟惟去上班了,出门时当然是一脸无奈。

  他的每丝直觉都依附在她身上,惟惟对她很重要,可是他还想不起来为什么她对自己这么重要。现在整间屋子都是他的,他决定好好的侦查一下敌情,而且完全没有做贼的罪恶感。

  翻过她的抽屉之后,他知道她很闷骚——穿在外头的衣服都是保守的式样,内衣底裤却缤纷灿烂。他的长指勾起一件丁字裤,浓眉挑了一下,花了点时间遐想她全身只穿这件丁字裤的样子。

  翻过她的藏书,依然闷骚——硬邦邦的软体语言工具书有好几排,其他的就全是粉红色的浪漫爱情小说了。他抽出几本翻了一翻,其中的一些段落让他深受启发,并认为等他身体状况好一点之后,可以实际执行在惟惟身上。

  她的笔电带到公司去了,只留下一台老桌机,里面存了一堆旧照片。唐健对这个部分极有兴趣,于是一个图档一个图档地点开。

  照片的时间涵盖极广,从她高三一直到最近的生活照都有。

  一开始他神情轻松,不住对着画面中那张青涩娇美的容颜微笑。随着照片一张张翻去,时间点一步步往近期推进,他轻松的神情渐渐消逝。

  没有他。

  怎么会?

  她的生活照里完全没有他!

  高中,大学,乃至于工作之后,统统没有他!

  怎么可能?

  他记得她!即使在脑子最混乱的时刻,属于他们的甜蜜片段依然会不时地从黑雾里突围而出,带给他无限的安慰。

  他记得她大一时青涩生嫩的俏模样,他记得他们一起从校门口走向教室,在阴雨连绵到阳光灿烂的季节都有。他记得她扬眉对他笑的甜美风情,还有恼起来跳进他怀里咬他脖子的娇蛮。

  他一张一张的点着,突然跳出的一张照片让他停了下来。

  这是她大二那年,他们系学会举办晚会,照片中的她穿着当晚要演话剧的戏服。他对这种活动从来不感兴趣,因为她要上台演戏,他才去了。

  那天晚上,她笑得很开心,系学会的摄影组帮他们俩拍了许多合照。回到家后,她腻在他的怀里,他们彻夜不停热情地做爱。

  但,照片中的人只有她而去。

  有几张是和他不记得名字的同学合照的,男男女女都有,独独没有他。

  没有他。

  不对。一切都不对。

  唐健暴躁地踱到窗边,推开窗户,吸进一口微热的空气。

  他明明在她的生命里,是谁把她偷走了?

  不!是谁把“他”,偷走了?

  窗玻璃映照出他自己的脸,那熟悉又陌生的一张脸——他为什么一直觉得这个影像和他记忆中的不一样?

  他摸了摸头发,突然对这头长发前所未有的厌恶。

  “妈的!”

  唐健猛然转身,按着隐隐作痛的肋骨,大步往门口走去。

  如果生命中的一切都脱出他的掌控之外,起码他自己的外表是他能掌控的,他要回复到自己记忆中的那个模样。

  一阵强烈的刺痛突然从他的太阳穴穿过去。

  “啊——”唐健痛楚地蹲跪在地上。

  一连串影像源源不绝地闪进他的脑中。

  全部是惟惟。

  有报纸简报,电视新闻,有车子,有山,有水,有很多的人。人影快速晃过,刺耳的说话声像用快速度播放的录音带一样,叽嘎凌迟着他的耳膜。有人在哭。他看到她父母,他们共通的朋友,明亮的草坪,一格一格的灰色石碑……

  最后,定格在一片鲜艳的红彩。

  红彩之后是白。全然的白。泛着青色的白,苍凉的死白。

  他的双臂染血,眼前是一片死白。

  康健粗重地喘着气,吃力地扶着墙壁站起来,他的脸色跟他脑中的色彩一样的惨白。

  他想起来了。

  他想起二十八岁这年会发生什么事。

  这一年,他心爱的女人会死。

  他必须救她!

  第3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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