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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柴子夜一边煎法国吐司,一边分析自己对卢森始终放不下戒心的原因。

  应该说,他一直想让她相信他对她的喜欢是“爱情”,可他不知道她谈过的恋爱次数足以正是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爱情”,而且,她相信以他的经验不可能不清楚,可他还硬要用“爱情”来诋骗她,若他直接说他就是想跟她上床,搞不好她还能欣赏他的坦白。

  “他就是个爱情骗子。”柴子夜得到结论。“一个演得很像痴情种子的爱情骗子,是花花公子界的标杆,当奉为圭臬。”

  没错……

  将前因后果思考清楚后,她有种胸口废气尽除的轻松感。

  “拒绝他是对的,没有什么好怀疑的。”

  她无事一身轻,边哼着旋律边将煎好的吐司盛盘,挤上些蜂蜜,接着把煮好的咖啡与微温的鲜奶一同倾注到杯中,这就完成了一道美味简易的早餐。

  她做到餐桌旁,拿起刀叉,笑容明明还挂在嘴角却陡然感到一室寂寥。

  仅仅少了一个人,这屋子竟就变得如此安静。

  她环顾早已熟悉的住处,她习惯的世界并没有任何不同,可一顿早餐,她的心情起起伏伏、高高低低地回荡了好几遍,只因一个无聊、肤浅、轻佻的男人进来过又离开。

  个性好胜的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承认自己在卢森才离开的第一个清晨就不断地、不断地想起他;可打从一睁开眼,进到厨房、打开冰箱、煮一壶咖啡、煎法国吐司,每一个转身、每一个动作,她的脑中都会浮现这些日子每天每天在她严重晃来晃去的身影。

  她该死的真的对他动心了?

  “不可能、不可能……”她倏地站起来,开始在餐桌旁绕圈圈,这简直是太晴天霹雳的大事。“又不是白痴,明知道他打什么主意,怎么可能还喜欢他?”

  她拢拢一头蓬松鬈发,感觉身体里有到尖锐刺耳的声音歇斯底里狂叫着——

  “没错,你这个白痴、笨蛋,你真的喜欢上他了,这下糗大了,看你怎么收拾!”

  柴子夜快疯了,因为意识到自己并非真的讨厌卢森,只是因为不相信爱情,所以打从心里讲他说的话全归为花言巧语,尽管两人相处时几次她都发现眼见的他跟“听闻”的他并不同,可她还是自动忽略这些讯息。

  直到他真的走了,不再有那些恶心兮兮的甜言蜜语在耳边嗡嗡叫干扰她,她才能冷静、理智地看见他的好……

  第5章(2)

  这时,搁在客厅茶几上的室内无线电话突然响起。

  她的心跳瞬间静止。

  柴子夜捂着胸口,像是要去接起什么烫手山芋般,小心谨慎地移向铃铃作响的话机。

  她知道一定是卢森打来的。重点是,她该用什么心情面对他?

  如果他又想约她吃饭,她该不该答应?

  他真的是为报仇才接近她的吗?

  也许,一开始是这样,可她如花似玉、美若天仙,虽然个性硬了点,不像一般女人那么温柔体贴,但两人朝夕相处,他假戏真做,真的喜欢上她也不为过啊!

  柴子夜这辈子从来没有像此刻这么“优柔寡断”、这么缺乏自信过。

  电话催命似地一声响过一声,在她的手抓起电话的瞬间,她决定了——

  管他是不是真的喜欢,管她有没有心动,她会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就算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火花四射的恋爱,最后一切会归于平淡,然后彼此愈看愈不顺眼,对对方的缺点愈来愈难以容忍,最后“啪”地一声,且八段,老死不相往来。

  何必要再经历一次,然后才能斩钉截铁告诉自己这个世界没“爱情”?

  “喂!”她用低两度、冷冷的声音应话,要让他知道她一点也不期待他的电话。

  “子夜,你睡了吗,有没有吵醒你?”

  啊咧——想太多了,居然是她完全没有时间观念,分不清白天黑夜的老妈。

  “前几天你回家吃饭,我忘了跟你说一件事。”柴母年近六十,可声音仍有如少妇般娇柔软绵。“你汤伯伯,拍电影那位,他说他大儿子到的第一部电影下个月要上映了,要你去看看,有空帮他写个影评什么的。”

  “嗯……确定哪一天,我先记下来。”

  “日期我没认真记,公关票在我这儿,你有空绕回家来,跟阿梅拿。”

  阿梅是母亲自明星时代至今一直待在她身边的助理兼管家。

  “知道了……”因为在心里反复嘀咕那么久,结果并不是卢森打来的电话,她不免有点意兴阑珊。

  “说过多少次,女孩子家说话不要这么没元气,要甜一点、软一点才得人疼。”柴母忍不住念两句。

  这女儿明明遗传了她的好身材、好容貌,可一点也不懂善用自己的本钱,穿着打扮老是宽宽大大的衣服,做那种经常坐一天、腰酸背痛有赚不了多少钱的工作,多少人要她进演艺圈砸大钱捧红她她都不肯,真不知道在想什么。

  “是,亲爱的柴小姐……”柴子夜故意装出娃娃音。“时间不早了,你该休息、敷脸做SPA了,晚安。”

  “就你嫌听我的声音不耐烦,都不晓得我……”柴母又要话起当年。

  柴子夜连忙打断她的回忆。“谁说的?我最爱接你的电话了,就舍不得你太用嗓子,万一哑了怎么办?好了,晚安。”

  话语一落,她立刻挂断电话。

  “幸好反应快……”成功地逃过一劫,松一口气。

  至于那个卢森,想想,再过几天搞不好她就记不得他的长相了,何必在这里庸人自扰?

  她最清楚爱情完全禁不起时间、空间的考验。

  卢森近来经常在办公室里像鬼打墙似的来回踱步;走到门口,手握着门把却忘了要出去做什么;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按下接听键,才发现电话根本没有响;手上明明拿着高尔夫球杆,可练习球道上却摆着王建明的签名棒球。

  回到家,朋友约的饭局、Party他都没兴趣,整晚关在书房里不停地上网更新柴子夜的部落格,关注她的最新讯息、搜寻她过去曾发表过的文章,像个疯狂粉丝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他想念那个可爱的小花园里种植的香草植物,他还想念蕙质兰心、种植这些花花草草的主人;自从搬离柴子夜的家,他就一直觉得自己快被思念给折磨死了。

  他真的没有这种经验,想见一个人却见不到她,连电话都不敢打,每隔十分钟就要拿起电话看一次,看看有没有未接来电。

  她留给他的最后一个画面是她依着门框,神情轻快愉悦,举着纤纤细手轻摆着,想着警告他:“再敢来骚扰我,小心我报警啊!”

  倒不是他怕被抓去派出所什么的,而是他从来没想到自己的爱慕对她来说是种“骚扰”。

  以往他也遇到女人对他说“讨厌”、“不理你了”、“我要分手”之类的情绪用字,可只要他送个礼,说说笑、哄一哄很快就没事了,再不就让对方冷静一下,过不了几天对方自然会主动打电话来求和。所以,他一直以为柴子夜虽然嘴上老骂他油嘴滑舌,可心里还是甜的,两人感情慢慢地滋长中——

  显然他错了。

  他离开后忍着不再去“骚扰”她,而她也真的连一通电话都没来过。

  他相信以她独立、有主见的个性,真的欣赏一个男人,不会存在非得男追女不可的观念,肯定会主动释出好感;也就是说,她口中的“讨厌”并没有什么深远的涵义,就是真的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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