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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中中!”他咬牙切齿的瞪着她,原来是中中!是她在骚弄他的鼻孔!

  该死的!还有什么比活生生打断一个男子汉的春梦更残忍的事?

  中中不理他的抗议,继续数落道:“还有,三哥,你发情的样子还真恶心又难看耶,你这样,金姐姐会喜欢你吗?”

  “中中!”奕南又是一声怒吼,被未成年的妹妹看到自己发花痴的样子可不是好玩的,中中太过分了,怎么可以擅入他的房间?

  中中轻快的拍了拍她三哥的肩,宽宏大量的说: “好了,我就不追究了,你快起来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中中,你到底叫我起来干么?我凌晨四点才睡哪。”他痛苦的抱着头,真是惨无人道,没睡饱就被叫起来是人和的折磨。

  “喏,这束花给你!”中中扳开他的手,不由分说的把一大束红玫瑰塞进他手里。

  霎时玫瑰抱了满怀,奕南竖直浓眉,忍不住训斥道:“中中,你完了没?玩够就把花抱出去,我——要 ——继——续——睡!听清楚了没有?”

  中中平时还算满可爱的,可是捣起蛋来就形同小恶魔,没事把花抱到他房里干什么?他真的快抓狂了。

  “你不能继续睡,你要送花去给卢姐姐,”她又把他拉了起来,她恍如正义使者,一脸神圣头顶光环地道: “因为今天是卢姐姐生日,你要代表我们一家五口去送花!”

  奕南一愣,生日?今天是小詠歌的生日吗?

  他怎么……怎么给忘了?

  哎哎,大概是最近和金海恬打得火热,这是他个人的说法,所以红尘俗事都一概记不得。

  “今天是十二月三十一号?”他没忘记詠歌的生日在每年的最后一天。

  当初她进社团时,年纪小得不能再小,所以他才会戏谑在她名字之前加个小字,没想到后来大家也都跟着他这么叫,甚至连AB酒吧的老板也是这么叫她。

  现在,小詠歌不小喽,过了今天就是二十四岁了,哇,想想也真惊人,他们相识居然堂堂迈入第六年。

  “对!没错,今天是十二月三十一号。”中中见他不致太离谱,也有丝高兴。“你快换衣服送花去,别让别人捷足先登了,今天你要当第一个送花给卢姐姐庆生的男人!”

  奕南不以为然的笑了出来。“谁会捷足先登呀?别开玩笑了。”

  “总之,你赶快去送花就对了。”中中直接作结论道。

  唉,只有她三哥这个傻瓜以为卢姐姐都没人追,据她所知,从他们两个大学时代到现在,想追卢姐姐的男人非但一大把,还多得数不清。

  不知也是种幸福吧,知道准吓死地。

  幸好现在她大哥、二哥、小哥和她决定了,他们要助卢姐姐一臂之力,因为他们再也看不下去了,她三哥这只呆头鹅与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开窍,他们真怕哪天卢姐姐等得不耐烦一走了之,到时候她三哥就后悔莫及喽。

  “不去,我不去,要去你去吧。”奕南直截了当的拒绝。

  送花给詠歌?这举动太恶心了,都那么熟了还送什么花?肉麻兮兮的,他做不出来。

  “我去?”中中不悦的指着自己。“三哥,我待会还要上课耶,难道你希望我旷课?”

  “没错,如果中中旷课,在天之灵的爸妈也不放过你,奕南。”

  奕东威严的声音传来,人也跟着转了进来。

  奕南再度吓得魂飞魄散,他今天是做错了什么,他的兄妹干吗轮流来吓他?

  他求饶的看着奕东。“拜托,老大,詠歌过生日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你们也别这样好吗?”

  “别说了,总之你赶快送花去给詠歌就对了。”奕东不容反驳地把奕南从床上拉起来,打开他的衣柜,选了套帅气无比的西装扔给他。“去换上!”

  “穿这个?”奕南瞠目结舌,要他去送花已经很勉强了,还要他西装革覆的,小詠歌的地位什么时候变得那么重要了?

  他在奕东与中中的监视下进盥洗室换了衣服,走出来时还挺人模人样的,挺拔的他,穿上西装益见颀长。

  奕乐满意的点点头。“很好,老纪已经发动车子在楼下等你了,快下去吧。”

  他押着奕南下楼,中中蹦蹦跳跳的尾随其后。

  见他们三人下来,奕西搁下手中的咖啡杯对奕南打气道:“奕南,你穿这样很帅气哦,加油。”

  奕北头也不拍的看着报纸财经版,讽刺地道:“把花送到人家手里最重要,否则穿龙袍也没用。”

  “三少爷,要送花去给詠歌啦?”在忙着烤吐司、煮咖啡的芳嫂连忙抬头给他和蔼热切的一笑,“记得约泳歌上来吃晚饭,我准备了好多菜,都是她喜欢吃的。”

  “你约不到詠歌就不要回来了。”奕东又独裁的宣布。

  中中也狐假虎威地扬声轻哼,“没错!没有卢姐姐一起回来,我们不欢迎你!”

  见鬼!奕南傻眼的看着这一幕,这是什么情况?

  逼上梁山哪,才七点耶,就叫他去送花,他这行为会不会太蠢了一点?

  * * *

  卢詠歌慌忙从被窝中跳起来,七点!

  惨了,她就知道自己会迟到,昨天半夜发生在永和的一场枪击案,五死三伤,让警方和他们这些记者忙坏了。

  情杀,因为求爱不遂就杀害女方全家及无辜路人,她真搞不懂现在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这么软弱、这么偏激,爱情稍不如意便动辄喊杀砍打,这个社会真的变了,好男人也快绝种……

  算了,不想了,身为社会新闻记者的她,如果每天想这些事情准会发疯,因为这些写实的社会案件根本层出不穷,天天在发生嘛,如果她有时间为死者伤着悲秋,还不如花脑力将报导写得更犀利来警惕人心。

  迅速换好衣服,她的直发只要稍微梳一梳就俏丽有型,这头从未烫过的秀发是她的骄傲,还曾有广告商想请她拍洗发精广告哩,只是她婉拒了,她对当明星没兴趣,也不习惯,炫耀的舞台不属于她,她喜欢跑新闻的平实生活。

  “叮咚——”

  门铃响起,卢詠歌有点意外,什么人这么早来按门铃,管理员吗?她对镜中的自己一个苦笑,糟糕,难道她又忙得忘了缴管理费?老是要麻烦管理员上来收,还真不好意思。

  从皮夹里抽出一千三百块奔到门口,她拉开大门就闻到一阵扑鼻香气,好呛人的玫瑰香。

  万花丛中露了一颗头,卢詠歌惊讶的睁大眼睛。

  “奕南?”他还穿西装,这么正式?

  “生日快乐。”奕南微微一笑,把美丽的花束送到她手中。

  虽说是被逼着来的,其实他自己也有点想见詠歌.几天没见了,这星期她忙,他也忙,她理所当然是忙着跑新闻,而他则是忙着上班、忙着补回自己过去的浪荡,没空找她闲混。

  当然,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对詠歌的想念很奇怪,他们是哥儿们嘛,自然要常相牵挂喽,他会想她也是应该。

  “谢谢。”卢詠歌怔忡地接过花束,无法言喻的感动由心底暖起,奇怪,她竟不敢去看他的表情,犹如五年前在沙滩遇溺他搂住她的肩时一样,她的耳根子火速烧红起来。

  连她自己都忙忘了,他竟记得她的生日,还那么早跑来送花给她,他对她,也不是全然无心的不是吗?

  或许就是这一点点有心让她狠不下心来放弃他吧,她始终在等他,无论他多花心、多声名狼藉、多不在意她的存在,她对他的等待不曾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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