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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命中注定的妻子。”

  “所以你相信命更甚于感情?”她好气又好笑。“以前你不懂,喜欢缠着我玩,别人说我是你媳妇儿,你便相信,从此认定了我,这些我都能理解。但你智慧开后,博闻强识,应该发现了,论容貌,我不是最好的,讲个性,你我天差地别,再说平时相处,我们更是三天一小吵、五日一大吵,我们根本不合适,你却要为了那虚无飘渺的命运娶我为妻,让我们两人都痛苦?你到底怎么想的?”

  “你怎知我对你没感情?”他喜欢她好久好久了,也许是自她落地的那一刻,产婆抱她出来,指着娃娃告诉他,这是他未来媳妇,他便把一生的心意都放在她身上了。他是真的很爱她。

  “你若对我有感情,为何不放手,要让大家都痛苦?”

  “你不试着爱我,怎知道将来你不会爱上我?”他上前,想握她的手,却被她避开了。“以前我不好,处处让你丢脸,你嫌弃我也是正常。可以后再也不会了,我会变强,变得比穆大哥更厉害,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以我为荣。”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我都没有嫌弃过你,我拿你当亲哥哥看待,世上有哪个妹妹会瞧不起自己的哥哥?”她第一次如此认真向他表明自己的感情。“我只是无法把你当成一个情人来喜欢,可事实上,我仍敬你如家人。”

  “我不要做你哥哥!”他吼,俊俏容颜一时变得狰狞。“我们明明是未婚夫妻!如果——”他不想戳破她和穆康的事,一个是他的未婚妻、一个是他的恩人,他真的为难。“媳妇儿,我真心喜欢你,也会对你好,给你、也给我一个机会好吗?”

  她摇头。“对不起,我没有办法喜欢自己的“哥哥”。”

  “假使是穆康,你就愿意了,是吗?”他终于控制不住地吼了出来。“我究竟哪里比不过他?你说啊!”

  她吓了一跳,真不晓得为何人人都看穿她喜欢穆康,那穆康知道吗?他会不会觉得被一个身有婚约的女人喜欢,是一件讨厌的事?

  她好紧张,已经忘了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来找赵天源,她现在只想去寻穆康,请他不要讨厌她,就算他不喜欢她也没关系,她不求嫁他为妻,只求常伴他左右,为奴为仆她也甘愿,她……

  她的眼泪不觉地流下来。真可恶,她一向最讨厌纠缠不清的感情,为什么对穆康,她却是怎么忘也忘不了?

  挥剑断情,说得很容易,可实际上根本做不到——

  “唔!”

  啪,她用尽全力杨了赵天源一巴掌。这混蛋!竟敢趁她失神时强吻她,想死是吧?

  赵天源恨恨地瞪着她。“今天如果是穆康吻你,你会打他吗?”他终于懂了,不管他如何求她、爱她,她也不会回应他,她的心里只有穆康。

  “你不要强辞夺理。”她觉得赵天源变得聪明,却反而越来越难沟通了。“我打你是因为你做了失礼的事,与穆大哥无关。”

  “无关?哼。”他转身走了出去。这件事他不会善罢甘休的,是他的女人,天王老子也抢不走!

  “赵天源,我话还没说完呢!你给我回来——”沙贝儿追了几步,却没追上他。

  他怎么变得如此激烈?唉,她头痛得要命。

  第7章(1)

  百花谷内。

  倘若只是采集百草参,这事并不困难。

  百草参又不是传说中能跑会跳的参娃儿,还会使妖法害人,但采集却非常危险,因为大凡灵物身边,都有怪兽守护。

  过往那些采参人折损于百花谷,十有八九就是让怪兽害了。

  但穆康并不害怕怪兽,一来他天生神力,二来他武艺不凡,三来……他摸摸胸口,感受到贴身的天蚕甲,仿佛随时随地散发着沙贝儿的温柔,暖着他的身体和心灵,有她的陪伴,他怕什么?

  他趴在地上,细细地搜寻目标。

  一般草药多是鲜绿,但百花坠落之谷不同,这里万物不生、百里萧条,放眼望去,除了黄沙还是黄沙。

  而那百草参就跟沙地一般颜色,形如路边一颗小石,稍不注意,便永远与它错过。

  所以冬天来寻,比如他第一回探谷,在遍地白雪中寻那参草,反而容易。

  如今秋末,寒风猎猎、沙石飞扬,反而更难寻到目标。

  如果能等到冬天大雪落下之时就好了,可惜岑爷爷状况越来越差,随着气候转冷,他几回断了气息,若非他救治得快,老人家已经命丧黄泉。

  他无计可施,只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了。

  他趴在黄澄澄的土地上,一寸寸地找,每一颗石头都仔细检查。

  第一天,他一无所获,打坐调息两个时辰后再继续寻找。黑夜里,没有火光,他仍然跪在地上,摸着每一块土地、石子。

  金阳升起,晒得他一身的汗水与泥灰,要说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但他只是简单啃块干粮、喝了几口水,便重新投入搜寻大业。

  他找得非常认真,几乎没有放过任何一寸土地,但仍然没有收获。

  两个日夜过去,他全身已经脏污得看不出原样,原本尚称刚毅的面孔上满布胡须,说他是乞丐也没有人会怀疑。

  第五天,他不只脏,还发出一股味道,就算离他三里远也能嗅到。

  一直偷偷隐着,准备在穆康失败时以救命恩人姿态出现的赵天源,不得不将藏身之地再撤离半里。

  他从不认为穆康会成功,毕竟雪堡居民在百花谷内隐居数百年,每年见过的采参人太多,但得参而去的,却是一个也没有。

  他料定穆康必然遇险,届时,他奋力救他,两人同回雪堡,不只别人看重他料事如神,沙贝儿也该了解,论才华、讲本事。他才是最棒的,她的心该从穆康身上转移到他身上了。

  其实,他暗地想,就算不救穆康,只要让沙贝儿看到他此时的肮脏恶臭,那些爱啊情的,都要被熏得无影无踪吧?

  沙贝儿实在是太盲目了。他摇头叹气。

  至于穆康,看着那野人似的身影,赵天源认为,放弃一件做不到的事是聪明,放弃一件做得到的事是懦弱,而不放弃一件做不到的事,则是愚蠢。显然穆康正是第三种人。

  熬到第七天,赵天源已经快受不了了,他好想跳出来大喊:百草参那种东西根本不可能找得到,穆大哥,你死心吧!就算找到又怎么样?拿去救一个九十好几的老头子?

  人生七十古来稀,能活九十已属奇迹,用百草参那种天地灵药救岑爷爷,再过两年,他不一样要翘辫子?

  这种不划算的事,根本不值得做,何况还得受如此大苦,这些人脑袋都坏了,可恶!

  第十天,穆康脏到看不出模样的脸上,突然绽放比天上金阳更加灿烂的笑容。

  他总算找到了——这东西外型如石头,触感如丝绸,用力捏它不会粉碎,却有弹性,正是书上说过的百草参特性。

  皇天不负有心人,师父、岑爷爷,你们有救了——

  他兴奋得几乎呼喊出声,但在下一刻,他面色大变,身子如利箭般直袭长空,就连躲在远处的赵天源都能察觉谷地的变化。

  整座百花谷都在摇晃,地面像被巨人以斧头拼命劈砍、裂出一道道缝隙,无数的土石朝穆康的方向涌去,不多时,已经堆起一座小山。

  然后,砰的一声巨响,小山炸开,一个牛犊大小、头生尖角、浑身绿色鳞片、四肢如蹄的怪兽从土石里冲出来,迅雷不及掩耳地撞向半空中的穆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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