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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页

 

  可是回家一路上,他气到不肯跟她说话,那件事她反省过了,好吧,她是有一点点超过,可是小孩无辜啊!

  “那是他应得的,何况散装食物醒来就有危险。”

  “你有没有想过,那个服务员会不会有一个生病的母亲,他很想专心照顾,却因为要工作赚钱,不得不让母亲一个人躺在冰冷的病房里?有没有想过,他破口大骂不是因为性格脾气不好,而是因为心情很糟、一时失控?”

  “哪有那么刚好的事情,又不是写小说。”她抿抿唇。

  “如果就是有呢?”他笃定地回望她。

  “你……你怎么会知道?”

  “因为我聘他到我父亲的公司里上班。他的母亲在等待心脏移植,而他根本负担不起手术费,他是个孝子,却不能在母亲所剩不多的时间里好好侍奉在旁,很气恨自己没出息。”

  “……然后呢?”

  “我承诺帮他负担医药费和生活费,等他母亲病好出院,他再到公司上班,但他母亲始终没等到一颗作健康的心脏,在上个月过世了。办好丧事后,他就到公司来上班了。”

  他果然是大好人,不像她这个坏蛋。低头,狡辩多话的她,第一次觉得没话可说。

  “绯琳的事也一样,你闯了祸、我就得收拾,如果我爱你、要负担你一辈子的话。那天,绯琳情绪不稳,她想自杀,你们两个在某些性格是相像的,都固执骄傲、都对事业有着满满热忱,也都是说到做到,不管后果的那种人,我怕她真的自杀,怕她的死成了我们之间的遗憾,而我不容许这种事发生,因为我爱你、我要你,不只是一小段,我要长长远远、一世一生。”

  他爱她?怎么可能……他只是、只是……是什么呢?是让她牵肠挂肚、彻底失眠的男人?是害她驾御再驾御都无法御心的男人?是她说过千百次“幸好”、“没关系”、“无所谓”,却没办法真正“幸好”、“没关系”、“无所谓”的男人。

  “错,你明明很爱她,她对你那么坏,你也不说她的坏话,如果不爱了,你不会这样挺她。”她硬是强辩。

  “刚好相反,爱恨是一体两面,会恨是因为爱仍未舍下,而不爱了,就不会再恨,你会恨一个从身边走过的陌生人吗?就算他踢了你一脚。”

  “那不一样,你甚至还留着她的手机号码。”

  “在认识你以前,我气她、怨她,虽没说出口,但我放任自己孤僻,放任自己不相信人性,我留着她的电话来提醒自己曾经怎样被一个女人背弃,也提醒自己应该对美女过敏。

  然后,我认识了你,你说不要让我变得可怜,你说只要一个吻就可以安慰你的心,我先爱上你夸张逗趣的表情,再爱上你的手艺,渐渐地,爱上你的人、你的心。

  对她,我在不知不觉间放下,删不删电话号码已经不重要。你弄错了,我不是挺她,而是因为不爱,便失去气怨怼的力。”

  “……不恨是因为无爱?”她喃喃重复。所以她气恨父亲,是因为心中的爱无法割下,即使他对她们做了坏事情?

  “对,我爱你,才会气你,气你不善待自己,愤怒是变相地把别人的错误拿来惩罚自己,你不需要为了我去对付绯琳,她要嫁给别人,我无所谓,她要和几个男人劈腿,我不在乎。如果淫照事件不是你出的手,我只会当个旁观者,但那天……很抱歉,我把你很久以前的玩笑话当真,我应该查证的,不应该贸然出手,以至于引发后来的误会。”

  她点点头,心里满是说不清的感受。

  他说爱她,要负担她的一辈子,他不要一小段,要长长远远……都是一些她平常嗤之以鼻的鬼话,怎么现在听来,倍感亲切?

  “你老说爱情只是一段,我不反驳你,并不代表同意,我想给你更多的时间,让你亲眼看见我的表现,你会慢慢发现,其实错误的爱情只是一部份机率,不是每个人的婚姻都以悲剧做为结局。

  我这种人是,要做就做到最后、做到最好,在我决定你当女朋友那天起,就同时决定我要负责你的一辈子,除非你不要我,不然我会牵着你,一路走完我们的人生。”

  满满地,溢出喉咙的是幸福甜蜜,因为他说了一辈子,说他会做到最后、做到最好。向秧秧念头动摇,恍惚间,看见一对酷似他们的年老夫妻。

  “我母亲不只一次问我,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我三十了,已经到适婚年龄,但你还小,再加上你对婚姻的不确定,我从不拿这种事来勉强你,但你对分离的不安已经太严重,严重到一点点争执便扭头就走,连把话说清楚都不肯。

  你是不是想着,先说分手就先赢?你是不是认定我一定会回到绯琳身边?你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天底下的男人都没信心?

  这次,你把我吓到了,你不介意和我冷战一个月,我却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再度发生。记不记得你告诉过我——世界上,哪个人没碰过几件悲惨的事?女强人小姐,你敢不敢赌?”

  “赌……什么?”她傻傻地应和。

  “赌你看人的眼光。你说过,我是一个很好的好男人,有勇气你就和我对赌,赌我这个好男人能不能爱你一生,守护你一辈子?”

  他没等她回话,放下手上的纸袋,继续说:“未来十天,我要到美国出差,我不打电话给你、不和你联系,你好好利用这几天想清楚,如果你敢赌,就穿着这套小礼服、带好身份证、印章在家里等我,如果你不敢,从此,我再不会来烦你。”

  “……带身份证、印章做什么?”

  “我会带你去办理公证结婚。”

  他在求婚?可这种求法,未免太酷了吧。

  “什么?不可以,这样太快……”

  白聿鑫才不管她说什么,就算结婚不是什么多好的答案,但那纸证书起码可以带给她基础心安。他看透了她的不安全感,看透了她的口是心非,他再不要把她的话当成一回事。

  “你还有十天的时间,不必急着回答我,就这样,我要回去整理行李。”走到门边,他停顿两秒,又转回桌边,拿起她的藏书《古木古风》,问:“你知不知道御心是谁?”

  “不知道。”

  “你一定没参加这本书的签名会。”

  “书是别人送的。”

  他点头。“御心就是我,你还坐在我的艺术品上面放过屁。”

  “你是……”没等她把话说完,他就酷酷地走开了。

  向秧秧看着他的背影。聿鑫竟然是她最崇拜的御心?她脸上浮起一抹傻笑。

  尾声

  他要回来了、他要回来了!

  向秧秧从早上就开始心慌,到了晚上仍然睡不着,凌晨四点半,她绕着自己的床闲逛,答案尚未揭晓。

  要不要穿上小礼服等他?要不要和他赌上这场?要不要把他收纳为自己的专属男人,并附赠自己的一生?

  十天了,她心底没有草稿,好吧,用理智分析法来找答案。

  如果和他说再见……

  第一,她看不见他,会很想很想他,就像这十天一样,天天诅咒电话不肯响。

  第二,没有一个把她的手艺当成珍钻佳肴的男人,她会懒得下厨,一天天荒废自己伟大的手艺。

  第三,白天工作已经太忙,根本没时间运动,要是连夜间运动都取消,她会在三十岁之前变成胖猪,被人家以女士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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