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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要笑喔,这可是好吃的证明呢。”

  “我做事情从来不需要别人证明。”

  “那——”她笑咪咪的,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突然瞥到刚从入口处进来的女子,脖子一缩,将蛋糕往另外一边移了些,身子也转向另外一边,“喂,你女朋友来了。”

   ☆  ☆  ☆

  那个穿着白毛衣的短发女生,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对方浩军来说,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笑起来有点男孩子气,但却不会让人感觉粗鲁,反而有种潇洒。

  眉宇之间有点顽皮的昧道。

  她跟那个应该是老板的人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说说笑笑,他皱着眉毛的脸看起来不是很高兴,但她很显然的不太放在心上,对她来说,调酒以及蛋糕似乎比同居人重要多了。

  同居人……

  方法军突然想起那个辣妹服务生说的话,“她不是我们老板的女朋友,他们只是住在一起而已。”

  然后,另外一位穿着黑色长靴的女子进来了,三言两语,一下就跟老板吵了起来。

  白毛衣女生不是害怕,也不是高兴,反而像……看到土狼的幼狐。

  原本笑意盎然的脸此时有种讨饶的感觉,不只她,连带酒保以及刚才替他们服务的辣妹都是同一号表情,而其他几个外场人员甚至采取绕远路的方式递单子,有志一同的避开了爆炸点。

  白毛衣与黑长靴……

  “浩军,你今喝怎么了,心不在焉的耶。”陈倩倩一脸奇怪,“不舒服吗?可是刚刚离开吃尾牙饭店的时候都还好好的啊。”

  方浩军当然不可能告诉她自己好像个女人给吸引了,尤其是他一向很鄙视一见钟情这种事情。

  于是,他说了一个很普通的理由,“喝多了吧。”

  “刚才尾牙的时候?”

  他扯开一记笑容,意思很明显。

  虽然他是BS高级专员兼招牌彩妆师,但工作可不是化化妆、拍拍照片跟广告就好,他有一定的人际关系,也还有研究项目,而且与其他自居于艺术家的美妆工作者来说,他并不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麻烦。

  好像,很多人把孤僻与有个性画上等号。

  但其实个性并不是自己塑造的,而是在生活的细节上给人的印象使然,只是很多人不了解这点,一个劲的以不太自然的方式塑造个性。

  方浩军自己是满喜欢认识新朋友的。

  所以在那种宴请各级主管以及相关厂商的场合,他喝了不少,或者说喝了很多也可以。

  陈倩倩亲眼所见,完全相信,“那要不要早点回去休息?”

  方浩军拉回神思,“也好。”

  吴欣宜连忙起身,“我来开车好了。”

  “你开我的车送我回家,那你呢?”

  “我再叫计程车。”

  于是两人步出了酒吧。

  吴欣宜开车很稳,深夜的马路上,车身平稳的前进中。忽然,下起了一阵雨。

  方浩军开了一点车窗,让一月的冷风吹进,些微的雨丝打在脸上有种清凉感觉,醒醒脑,也醒醒精神。

  虽然他现在仍清楚记得白毛衣女生的一颦一笑,但是只要他回家睡一觉起来,一定什么都不记得。

  因为世界上没有一见钟情这回事。

  绝对没有。

  第三章

  方浩军是因为刺眼的光线醒过来的。

  昨晚直接倒在床上,窗帘没拉,午后的冬日太阳就这样大刺刺的穿过落地玻璃窗,然后照在他的脸上。

  他一向浅眠,光线刺到眼皮,一下就醒过来。

  有点神经质——吴欣宜是这样说的。

  他不否认,浅眠的确算是神经质的一种,而他身上,怕也只有这点符合一般人对于艺术工作者的既定印象了。

  梳洗过后,他开车直驱西门町。

  “拍摄街头女性”这种事情虽然可以交由一般职员去做,不过,因为这是第一线的接触,抓住客层是美妆事业最重要的工作,所以多年他都习惯自己动手。

  自己挑选,自己拍摄,从女性的喜好中塑造出可能的流行。

  一月底,学生大概都放寒假了,行人步道上多得是少年少女,声音很大,脚步轻快,方浩军就站在捷运出口,拿着数位相机对着路过的少女以及年轻女子按下快门。

  唔,这个眼影画得不错,这个,哇,唇膏颜色太深,再来这个感觉还不坏,满清新的,这个……昨天晚上在日升酒吧的白毛衣?

  方浩军将目光从数位相机的镜头移往捷运出口的楼梯,短发,大眼睛,走起路来有点闲散,脸上有种睡不饱的慵懒感觉。

  她今天穿了一件,呃,有点像大学社团的衣服,牛仔裤,球鞋,削瘦的肩膀上背了一只颇有分量的袋子。

  她正在上楼梯,而他就倚在扶手旁。

  几秒过后,两人视线再度对上,像昨晚一模一样。

  不知道她还认不认得他,毕竟他们的“曾经见过”也只有短短几秒,但是,方浩军还是不由自主对她点了一下头。

  她扬起眉,颇有意外,“你记得我?”语气很怀疑。

  方浩军一笑,“你昨天穿着白毛衣。”

  她的眉毛挑得更高,“我还以为你昨天喝醉了。”

  还以为?

  这么说,她也记得他,这倒是个好现象。

  方浩军的心情不自觉的好了起来,但很快的,他又发现自己居然为了这一点小事高兴有点不太寻常。

  他对她好像真的有点……特别?

  这应该算是特别吗?

  他还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一见钟情这件事情,但,若说人与人之间有所谓的缘分存在,他倒是不会反驳。

  “你背着这么大的袋子要去哪?”

  “去买东西。”她的小脸一沉,“昨天出门前忘了关窗子,雨水打进来,我那些不能浸水的全部浸水了,如果不是为了买那些东西,我才不要这么一大早起来,眼睛根本睁不开。”

  她说话的方式以及表情都让方浩军觉得好笑,“现在是下午两点。”

  “对于一个总是睡到下午四点的人来说,一点起床的确是一大早没错啊。”看得出来,她很努力为自己的生活型态作解释,“在我的观点里,早晚应该是依照个人的生理时钟来分辨,而不是靠中原标准时间。”

  如果是平常,有人这样对他说,他一定会觉得对方是无可救药的懒散,但是这些话出自她的口中,他只觉得有趣。

  他想,大部分是因为她身上本来就有种悠闲的感觉。

  “你在这里干么?”她眼神移到他手中的数位相机,脸上出现了一丝怪异,“你该不会只拍女生吧?”

  她的表情好像在指责他是个色狼似的。

  “我是,但跟你想的不一样。”

  她眼神半眯,“你只拍穿着短裙的长腿跟胸部对不对?”

  天大的误会,他看起来像这么变态的人吗?对他投怀送抱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他犯得着在西门町拍女生的胸部?

  方浩军剑眉一扬,正想开口的时候,她却突然笑出来。

  “我开玩笑的啦。”她的眼神闪过一丝恶作剧,“我知道你在做什么。”

  “你知道?”

  “嗯,贝蒂,就是昨天帮你点酒的那个服务生跟我说你是彩妆师,在流行领域里工作的人到街上拍路人是很正常的,我只是有点,嗯,无聊而已。”她笑笑,双眼弯弯的看起来非常可爱,“因为平常接触的人不是很多,我有时候会讲些无聊的话,你不要介意喔。”

  两人站在捷运出口处一阵交谈,已经引了某些程度的注意。

  她不是名人,但他是。

  因为没想到会遇见她,方浩军只做了普通程度的掩饰,所谓普通程度就是——乍看之下不知道,但多看几眼就能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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