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翼翼地将油灯放在木板上,跨好姿势,上了有生以来最胆战心惊的厕所后,再穿好小裤裤,拿起油灯,慢慢开门走出去,直到踏到地面上,她才放松地呼了一口气。
“天啊……好惊险的厕所!真怕一个不小心摔下去,那我就真的是‘满身黄金甲’,有得瞧了。”将油灯递还给他,心有余悸地喃喃自语。
随着她的话想象她摔下粪坑的精采画面,他差点笑出来。为了避免破功,他只好抬头看天空,转移注意力。
随着他的动作抬头,她忽地发出赞叹声。
“哇……好多星星喔!亮晶晶的,好像钻石,好漂亮喔!在台北,根本看不到星星,这里的夜空真美!”
伸展双臂,眼睛微眯地抬起脸,享受着月光的洗礼。
***
“住在这里真不错耶,空气清新,风景优美,就连星星都比平地亮。当然,厕所除外。”她没忘了让她提心吊胆的厕所。
“附近方圆几公里都没人,你不怕吗?我问你喔,你一个人住在这个荒郊野外,有没有碰过……‘那种东西’?不要告诉我有,要不然我会吓到不敢睡。”说到“那种东西”时,她不自觉地放低声音,大眼害怕地四处张望,身体还夸张地抖了一下,赶紧移靠到他身旁,紧挨着他。
巴那思还是没有回话,看到她自己吓自己的反应,他忍不住觉得好笑。
他不是一个爱笑的人,甚至可以算孤僻,但是这个女人夸张的行径总能让他忍不住发笑,看得出来她不是故意制造笑果的,但她的反应就是很好笑。
他第一眼就看到她身上的套装,会穿这样来爬山的只有那些没大脑又讨人厌的都市小姐。
结果,他发现她没大脑是真的,但人还挺可笑的,一点也不讨人厌。
那时,当他听到嘹亮的哭声时,原以为她是假哭,想引起他的注意,于是他感到厌烦,反而越走越快,不想理她,没想到她却越哭越大声,就算相隔三百公尺,还是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真要说起来,他是被她豪迈的痛哭给打败的!
没有一个女人会哭得像她这么壮烈,不但音量惊人,眼泪鼻涕更是满脸。别说做作的都市人了,就连族里的女人也没有一个像她这么夸张的。
她敢在他面前没有形象地大哭、大笑和大吃大喝,一点儿也不扭捏作态。
这一点,还算对了他的胃口。
但是她的聒噪和天马行空的怪异念头,却险些让他抓狂,好几次都忍不住想拿布塞住她的嘴。
她不但喜欢自说自话,还会自编、自导、自演,就算他装聋作哑,完全不响应,她还是可以一个人自得其乐地说个不停。
想到她接二连三地将自己当成熊啊鬼的,抱头鼠窜的逗趣反应,他就忍不住摇头。
真不知道她的脑袋瓜都装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不得不承认,她这个人还挺好玩的,夸张又少根筋的反应,让他一想到就觉得好笑。
对了,记得上星期去部落时,巫师煞有其事地跟他说,这几天他会遇到生命中的贵人。
难道,巫师说的贵人是指……
这个女人吗?
不,不可能,她不可能是他的贵人!
他马上用力摇头,否定这个荒谬的臆测。
想到她稍早抱着他的大腿痛哭的画面,他忍不住笑了出来。
真要说,她应该是“跪人”吧?
和煦的光线持久地照在齐千夏闭着的眼皮上,她不情愿地半睁开眼,转过脸,避开透过窗帘投射进来的阳光,蹙了蹙眉,环顾着陌生的卧室。
虽然在这个房间待过大半天,但直到现在她才看清楚房间的全貌。
这是一间很小的房间,而且非常简陋,除了床和床边的一个小矮柜外,没有其它家具。
她掀开粗糙的毯子,伸个舒服的懒腰,不小心拉痛膝盖的擦伤,让她痛得龇牙咧嘴的,神志总算清醒了些。
膝盖的伤痛阻碍了她翻身下床的动作,她低头一看,发现磨破皮的伤口红肿,有化脓迹象。
“哇……惨了,我的脚会不会报废呀?”看到膝盖的惨状,她苦着一张俏脸,喃喃自语。“不知道他这里有没有药?要不然……吓!”
突然被一道黑影吓到,止住她的自言自语。
准备进房赶人下山的巴那思,首先看到的就是她膝盖上红肿化脓的伤口,结果一时忘了他的伪装,劈头就是一顿好骂。
“你是白痴呀!昨天说了一堆废话,为什么就是没提到你的膝盖受伤?”昨天,他一心只想赶她下山,因此没放太多心思在她身上,虽然察觉她举步艰难,但也不以为意,以为她只是山路走久了的肌肉酸痛,压根儿没想到她的膝盖伤得这么严重!
赶她下山是一回事,但是赶一个膝盖受伤的女人下山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点人性,他还有。
“我……我……”她呆了好几秒才领悟到自己听到了什么,顿时又惊又喜地跳下床,叫道:“矣,你会说话!不……我的意思是说,你会说我听得懂的话耶!咦?不对,那你昨天为什么故意说我听不懂的话?害我……”
“你的膝盖不痛了?”低沉的声音不耐地打断她高亢的叫声。
“膝盖?”她完全忘了膝盖的痛,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低头一看,这才发现伤口迸裂,鲜血直流,痛感再度回笼,一张脸瞬间皱得像酸梅。“……好痛喔!”
这女人果然是个白痴!巴那思没好气地想着。
“坐着,别动。”粗手粗脚地将人搬到床上坐着后,他打开木床边小矮柜的抽屉,拿出一个小罐,旋开盖子,挖出一坨草绿色的东西,单脚半跪在她身前,手势轻柔地替她抹上。
“喔……”裂开的伤口搽上药,刺痛的感觉立即让她猛往后缩。
“别动,这药很有效。”他左手压住她的膝盖,继续在伤口处涂药。
手下柔嫩的触感,差点让他恍神,他必须强迫自己专注在她的伤口上,才没做出逾矩的丢人举动,但是眼睛仍忍不住瞥向她裸露出来的肌肤上。
自从昨天遇到她以后,他就一直处于亢奋状态,她的身材如何,他可是清楚得很。虽然不是故意吃她豆腐,但是亲密的肢体接触,让他昨晚在十度的低温下,连冲了十几分钟的冷水澡,还好山上不缺冷水。
齐千夏咬着牙忍痛,不敢再乱动,只好转移注意力,将目光放在眼前的男人身上,这一看,她终于发现一件大事!
“咦?你的胡子哩?”她满脸诧异地指着他光秃秃的脸大叫。
少了满脸杂毛,他居然从“野人”摇身一变,成为轮廓立体的大帅哥!
感觉好奇怪,好像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虽然她跟“野人”也没多熟啦,但起码有半天的相处,而眼前这张脸却是全然的陌生。
他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立体分明的五官充满野性美。
他有一双她所见过最漂亮的眼睛,又黑、又大、又明亮。双眼深不见底,眼窝很深,双眼皮明显,眼睫毛又长又浓密,完全不需使用睫毛膏,让她看了嫉妒又羡慕。
除了深邃的漂亮大眼外,他的鼻子又直又挺,略宽的唇习惯性地抿着,下巴方正。这是一张不苟言笑的酷脸,也是一张非常吸引人的俊脸,只可惜左脸颊有道明显的伤疤,破坏完美,但整体而言还是帅呆了。
她目不转睛地瞪着他看,目光热切,如果眼睛能吃人,他可能早就尸骨无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