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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毛后来又更正,「璞玉……这样总可以了吧,不要逼我,这是最后底线,你不要叫我说那是一块和氏璧。」

  在国外乡年,官仲仪有时会想起童正熙,不过仅止于有时。

  这次既然小毛提起,而他刚好又有空档,就回来看看这个当初说他「仅止于这些智商」的女生,现在有没有什么不一样?

  「把她上班的地点给我。」

  小毛嘻嘻一笑,从皮夹中抽出一张纸片,「她在附设咖啡馆。」

  官仲仪低头一看,小毛给他的是一张设计高雅的名片,中间以烫金印出「卡农书馆」

  书馆附设的咖啡馆?她不像是会走服务路线的,她的眼中有种淡淡的骄傲,一般客人绝对会受不了。

  「不要小看卡农书馆喔,那里对员工的要求不比大企业低。」小毛自顾的说着,「我如果要找原文书都是去那里,他们自己有一套分类规则,就算是冷门语言的书也有人懂。」

  小毛顿了顿、然后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他们书馆因为要扩增,在找新人,你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试试。」

  在这之前,宫仲仪只是想回来看看而已。

  很单纯的「看看。」

  不过小毛的话却让他兴起了另外一种想法,如果他出现在她的生活范围之内,她会怎么样?

  不管她还记不记得他,那都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

  官仲仪在五月初,第一次踏入了卡农书馆。

  虽然是捷运站可到的范围,但由于位在小巷内,也让他花了一点时间。

  书馆是层三楼建筑,以钢骨和玻璃为主,靠着小巷的地方则种了一些植物,远远看去,有点小庞毕度的味道。

  进入书馆,一迳明亮与简约的设计,看起来十分舒服。

  客人不多,但从他们身上价值不菲的西装与外面停着的几台百万名车来看,都有着某种程度的社会地位以及经济能力,外国人也不在少数,服务人员书卷气很重,跟那成排的书籍感觉十分契合。

  靠近门口的服务人员正以一口流利的阿拉伯文与一名肤色黝黑的男子交谈,男子似乎是在询问某本书,两人一副说书甚欢的模样。

  至此,宫仲仪终于明白小毛为什么会在说起卡农书馆时,露出了那样颇为向往的表情。

  一个典雅,文化,很闲适的空间。

  店长室在二楼一角,没有门,就是一个隔出来的空间,里面有个年轻男子正低头忙碌着。

  宫仲仪轻叩了隔间木板。

  男子?起头,先是一怔,继而露出想起什么似的表情,「官先生?」

  「我是。」

  「请坐。」男子露出了爽朗的笑,「我是潘才驹。」

  潘才驹将手边的工作停了下来,用内线吩咐服务生送两杯咖啡上来后,两人才算是正式面对面。

  在这之前,官仲仪已经寄过网路履历表,也与店方的人通过电话,那人请他今天下午过来面谈。

  现在他可以确定,当初与他在电话中交谈的就是潘才驹。

  「官先生之前都待在美国,从事考古方面的研究工作。」潘才驹拿过电脑列印下来的网路履历表,显然在确定上面的资料是否正确,「虽然我们对员工素质的要求很高,但还没有这样资历的人。」

  「不过是在古文明发源地待过一些时间而已。」

  「官先生太客气了。」那不叫「而已」,那样的资历与经验,是可以成为风云人物的。

  对他来说,这个叫官仲仪的人算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卡农书馆扩展,主要是为了即将进的考古原文书,当他正在烦恼有没有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的时候,居然就在成堆的网路履历表中看见了一个有着考古专长的人,背景与资历都完美得无可挑剔。

  他跟他通过电话。

  表达方式与说话用语皆是上上之选,潘才驹甚至要怀疑,他这般的资历为什么会愿意到书馆——即使他很以自己的书馆为傲,但仍旧不得不承认,这个名叫官仲仪的年轻博士可以到更有发挥长才的地方,例如博物馆,如果他愿意,他也许可以是史上最年轻的馆长。

  通常,他不会用一个只能任职半年的人为员工,但官仲仪的专长太诱人,他可以不去计较他在网路履历表中提到的「只能任职到年底」这句话。

  他是喜欢人才,但眼前这个人才太劲爆,有点不似真的,「以这样的资历,在卡农有点大材小用。」

  「那你觉得哪里比较适合我?」

  「图书馆或是大学之类的。」

  官仲仪好整以暇的回答,「我相信以你的能力,可以管理一个中上型企业,又为什么会在卡农呢?」

  简单几句话,问得潘才驹哑口无言。

  「我觉得,」官仲仪脸上虽然有笑容,但却没有笑意,「工作只有合不合适,而没有所谓的大材小用。」

  潘才驹眼中闪过工作狂的光芒,「六月重新装潢后,卡农会多出古文明的图书区,你有专长,在卡农绝对可以如鱼得水。」

  官仲仪笑了笑,他其实很想告诉他:我在哪里都可以如鱼得水,所差别者,只不过与之为伍的东西不同。

  在沙漠,他与狂沙跟爱吐口水的骆驼作伴。

  在雨林,他跟胖得快要飞不动的蚊子日夜共处。

  在加州,他四周围绕着美女。

  在台北,有童正熙。

  骆驼一只换过一只,蚊子一批飞过一批,加州美女年年有,但青春记忆却只有一个。

  他会来卡农,是因为童正熙在这里。

  以前分隔千里,他久久才会想起这个人。

  现在近在咫尺,他那沉寂多年的想念突然鲜活。

  不是迫切,他所期待的是见到她的瞬间。

  当年,他是搞叛逆的大学生,她是乖乖女高中生,再次见面,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感觉像是开盅前的最后一注,运气好,他可以重温年少时的心情,运气不好,就当这段时间是为母国贡献心力吧。

  「我喜欢这里的环境。」官仲仪的眼神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我想我会很愉快。」

  潘才驹正想在说些什么的时候,咖啡送来了。

  他看见一抹淡绿色的裙角。

  「帮你们先介绍一下,这位是童正熙,咖啡馆的员工。」潘才驹并没有发现官仲仪脸上加深的笑,迳自说着话,「正熙,这位是官仲仪,下个星期开始就是我们的正式员工。」

  四目交错,她显然没认出他。

  正熙对他比出一个手势,「欢迎。」

  童正熙……官仲仪明白小毛所谓「吸引人」是怎么回事了。

  她的眼神成熟了,但唇角却还有着稚气微弯,看似矛盾,但却融合出一种奇特的感觉。

  不是女人,也不是女孩,而是介于两者中的微妙气味。

  「童小姐。」宫仲仪用着外交辞令,「幸会。」

  「叫我正熙就好了。」落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她的表情突然有了些微妙的变化,蹙起眉,模样是打量的,「我们是不是……」一句话还没说完,她突然又露出那种受不了自己的表情说:「对不起,是我想太多了。」

  果然不能小看睡眠不足,哪,才两天没睡好,居然会觉得陌生人面熟。

  他们怎么会见过呢?顶多也就是人有相似,书上说的,既视感嘛,还好她紧急煞车,要是在三好先生潘才驹面前,上演对陌生男子说「你好面熟」的脱线剧码,她的形象就全毁了。

  不过,真的只是既视感吗?

  正熙偷瞄了那个名叫官仲仪的新同事一眼,他也正看着她,眉眼之间有着看好戏的捉弄,不是她在说,那种喜欢嘲笑跟捉弄别人的眼神,她一定看过,问题是在哪?在谁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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