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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页

 

  「去哪?」

  「我们的凯圣妹妹说想去成人场所见识见识,两个美女出现在夜店实在太危险,所以想请你担任我们的保镖啊。」

  「喔。」官仲仪转向韩凯圣,「是吗?」

  每晚八点前必回到住处的韩凯圣点了点头,「对啊。」说话之间,还附带一个看起来很努力装作对夜店有兴趣的微笑。

  「这么刚好?」

  韩凯圣一阵心虚,「仲仪哥你在说什么?」

  「你不要为难我们的凯圣妹妹。」林辉煌见他怀疑,连忙跳了出来,「清纯小佳人跟倾城大美女陪你吃喝玩乐,别人求之不得,你还嫌啊?」

  因为林辉煌脸颊泛红的样子实在很诡异,官仲仪顺口问了句,「告诉我,谁求之不得?」

  韩凯圣突然笑了出来,「她在飞机上遇到青梅竹马,而且,辉煌不认他,他就叫出她小时候的绰号——」

  林辉煌大叫,「韩凯圣!」

  用意是喝阻,但已经来不及,因为就在同一个时间,另外二个字从韩凯圣的口中吐出,「西瓜妹。」

  西瓜妹?

  官仲仪打量着天际航空的招牌空姐,实在无法把走在流行尖端的她,跟「西瓜妹」这三个土味十足的外号联想在一起。

  他微笑,「看来,你的秘密很不得了。」

  林辉煌见无法阻止,索性也算了,「因为……我以前是西瓜头,住在附近的人一直以为我们家只有兄弟,一直到我上幼稚园,他们才知道原来我是女生,如果能让你开心点,我还可以告诉你,在『西瓜妹』之前,他们都叫我『西瓜头』。

  官仲仪哈哈大笑,「你真的是把我当好朋友对不对?」

  「废话。」她的声音大了起来,「要不然我会把这么可耻的往事跟你说吗?」

  「真遗憾我没有什么可耻的故事可供回报。」

  「官仲仪!」

  「为了表达我的感动,」他笑了又笑,「我们走吧。」

  他们没去夜店,也没回家,而是将车子开上了阳明山。

  虽然才十一月,但上山的气温偏低,微凉的空气中,三人下了车,带着林辉煌从便利商店买来的大堆零食,在宁静中看着与星光相映的台北夜景。

  林辉煌点了烟,「你明天去不去送机?」

  官仲仪反问:「为什么不去?」

  「为什么要去?」

  「没必要当仇人吧,何况,我们并没有开始。」官仲仪露出徐缓的笑意,「我在她身上看到了某一部分的自己,那个『如果……就能……』的自己,如果不去走上一遍,人生是不会甘愿的。」

  他当然知道正熙特别来告诉他「她要去英国」的时候,其实是希望他留她,如果他留她,他们之间就会有一个真正的开始。

  但是若当时他开口,就等于完全阻绝了她过安定生活的希望。

  因为他的工作需要东奔西跑,她若不跟他深入沙漠或雨林忍受远离文明的煎熬,就得面对长时间看不到恋人的寂寞,无论如何,对于安全感的需求多过旁人的她来说,都很不公平。

  「你没想过,万一你的正熙在异乡会渐渐将心偏回去潘才驹身上。」林辉煌还特别强调「回」字,「这一次是你有半年多的时间,刚好又知道她在哪,所以才得以见面,下次呢?可能没有下次了。」

  「不一定。」一直没开口的韩凯圣终于说话了,「其实我觉得仲仪哥不是放弃,他只是在等。」

  「童正熙明天就上飞机了耶。」

  「她还是可以回来啊。」

  林辉煌强调,「他们可能一到英国就结婚了。」

  韩凯圣嗯的一声,就在林辉煌以为她赞同自己想法的时候,没想到她接下来说的是,「结婚可以离婚啊。」

  官仲仪眼中闪过一抹不易发现的笑意,「凯圣好聪明。」

  童正熙是个可爱的人,即使她即将跟另外一个男人去英国,他也没打算跟她交恶。

  让她去过久存于她心中那所谓理想的生活,如果她很好,他会给予祝福,但若她发现不似自己想的,而她后悔的时间还在他的爱情期限内的话,他还是会爱她、照顾她。

  无论如何,他都希望她能「早发现」。

  早发现原来要爱上潘才驹并不难。

  或者是——原来,她真的没有办法抹去他的影子。

  越早厘清自己,对她来说越好。

  「果然男女的确大不同。」林辉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我可以花时间去爱一个人,但不会花时间去等一个人。」

  「我没你想得那么痴情。」他十二月就要回加州了,整理好器材以及行李,大队人马便要深入沙漠,短时间内是与文明世界绝缘的,「我的人生没有为她稍做停留或是修正,感情?有。痴情?说不上。」

  三人说说谈谈,直到夜深露重才下山。

  隔天,是正熙飞往英国的日子,官仲仪原本想再去见她一面,但没想到就在他出门前一个小时,在山上乱吃零食的林辉煌抱着肚子上吐下泻起来--因为这样一个耽搁,时间就走掉了,待林辉煌恢复意识,正熙的班机早已升上万里高空,往千山之外的日不落帝国飞去。

  ***

  伦敦。

  虽然还不到真正的冬季,但十一月的平均温度对亚热带出生的人来说已是难以忍受的寒冷。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正熙还是有点无法习惯。

  天色太灰。

  天气太冷。

  云多雨多,加上初来乍到,所有在台湾可以轻易完成的事情一旦越过海洋,便都会显得困难重重。购物、买书、看电影等等,每次上街都是与地图的冒险--但即使如此,正熙依然维持着隔日出门的习惯。

  气势磅礴的国会大厦,气派宏大的温莎古堡,以及不畏寒冷仍旧在海德公园游玩的孩子们,但更多的时候,她只是单纯的走走。

  多走走,眼界会比较开,心胸也会比较开。

  她在这里没有朋友,整天关在房子中一定会变得很不健康,潘才驹很鼓励她多多认识伦敦。

  「就当散步,也可以到附近的大学旁听或者是问问看有什么可以选读的课,书先念着,将来总会用得到。」

  因为是潘才驹先开口的,因此正熙顺势道:「我已经找到想念的科系了,可是他们说没有开放旁听。」

  潘才驹皱眉,「怎么会没有?你把学校名字给我。」

  一周后,她收到简函,学校欢迎她在新学期开始时到校旁听。

  欢迎她的原因,正熙心知肚明,因为她有一个懂得大英律法的「好丈夫」--名义上的。

  他们虽然已经注册,但一直分房。

  潘才驹是个聪明人,看得出她心意不定,因此那时他要她跟他去英国的时候,加上了但书,「我们可以先当室友,如果感情真的培养出来,那最好,但若是朝外发展,也无所谓,反正我们有离婚协议书。」

  所以其实有点好笑,他们是结婚了,但两人及证人们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也一直放在他们位于布鲁斯贝利的公寓。

  要结束婚姻?简单得很,到户政机关把手续办好即可恢复单身。

  感谢那张协议书意味的自由保证,正熙与潘才驹的感情一直维持着不错。

  比朋友多,但却又比恋人少。

  圣诞节那天,潘才驹在科芬园的高级餐厅定了位子,两人用餐喝酒,气氛愉悦中,正熙发现有一位中国侍者对潘才驹频送秋波,一直过来问东问西不说,后来居然要起了名片,看到潘才驹很困扰的样子,正熙佯装大怒,留着八字胡的领班连忙跳出来道歉,而且坚持他们下次一定要再来,「由本餐厅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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