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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果他们之间真的出现爱情,那么一定是被他逼出来的,被他温柔的鸭霸给一寸一寸逼出来。

  他不准自己蠢,而她不想被逼,于是两人同时转移话题。

  “你饿不饿?”他问。

  “我饿死了。”她同一时间出声。

  “看,我们多有默契,这么有默契的男女不当情人,对不起天地。”他痞痞笑说。这句话,他告诉自己,他在演戏,是假的。

  她也痞痞回答,“一个整天没进食的女人还不饿,除非是天女下凡。”

  “对我来说,你比九天仙女更美丽,要不要我做一首诗给你?”

  “谢啦,有多余力气的话,不如拿去写歌词赚大钱。”

  “就这么担心自己的年终奖金?”他捏捏她的脸。

  “哪个赚钱的上班族不担心年终?”她把他的手拨开。

  “市侩。”他嘲笑。

  “等我的钱赚得比你多,再来讨论我的市侩问题。”

  他们相视而笑。

  “想吃什么?”

  “烧仙草。”

  “你习惯吃的那家?”

  “对,他们的料很实在。”

  方英雄笑望她。真是个怪女人,钻石鲜花买不到她的笑脸,而一杯平凡的烧仙草就能套出她的喜悦,他该考虑要不要把那家烧仙草专卖店买下来。

  “很可惜……现在不行。”

  “为什么不行?”

  “烧仙草是给健康女人吃的,生病的人只能喝粥。”他走到门外,端了一碗稀饭递到她面前。“吃吧,看看合不合口味。”

  “你做的?”

  向晚晚盯着红红绿绿、看起来营养丰富的稀饭,很有他的饮食风格。如果告诉她,他在里面加了磨成粉的维他命,她会信。

  “如果我的目的是想要毒死你的话,我会亲自下厨。”比起做菜,他更擅长砍人。

  她失笑,舀起一口稀饭吃下,味道不错。

  “看来你对我的工作绩效还算满意。”所以还没毒死她的计划。

  “就算对员工的工作绩效不满意,我也不会做菜给他们吃,我会用另一种方式惩罚。”

  “哪一种?”

  “逼他们出道当歌手。”

  幸好稀饭吞进去了,要不然她会喷饭,喷得非常没有形象。“没错,这是个好方法,歌手不是人当的。”

  “你也认为歌手不是人当的?”

  “当然,看你赶通告、跑签唱会、练歌练舞……我越来越认同维他命是个好东西。”没有那些颗粒,正常人都会瘫了吧。

  “真可惜。”

  “可惜什么?”

  “知不知道拍片结束后,我要做什么事?”

  “什么事?”

  “开演唱会,二十七场,除了台湾两场、香港一场之外,其他的都在大陆。公司已经开始做企划,我告诉他们,演唱会上面要安排小提琴双重奏。”他指指她再指指自己。

  第6章(2)

  “你的意思是……”

  “把你推上舞台,假使反应不错,我打算签你成为下一个重点栽培的新人。”

  事实上,有不少人已相中晚晚,想邀她拍广告,是他挡着,不准别人越雷池。

  “你以为我还敢跟你签约?”她横他一眼,并没有把他的话当真。

  进入这行一段时间了,她明白演艺圈没有外人想的那么好混,除了才华、勤勉之外,还得天时地利配上人和,十人当中能红的不超过一个,而那一个会红个半年或五年还很难确定。

  “你在记恨五千万?”

  “谁不会为五千万而记恨?”

  “有钱人。”

  “那就对喽,我刚好不是那一类。”她嗤一声,低头吃稀饭。

  他看着她吃,发现她连吃饭都很好看。

  “晚晚,身体感觉比较好了吗?”趁着她吃饭,他从浴室里拧来毛巾给她。

  “全好了。放心,明天可以陪你全程跑通告。”她接过手,毛巾是温热舒服不烫手的,显出他的细心。

  “如果你好了,可不可以陪我去一个地方?”

  “你能去哪里呢?走到哪边都会引起注目,带你出去可是比带一只红毛猩猩还醒目。”这是当红歌手的悲哀,有了钱和名声却失去自由,被媒体追过的她,对紧迫盯人的记者诚心佩服。

  “易容。”

  “要不要订一张人皮面具?楚留香先生。”她一样当他说废话。

  “我发誓绝对不会被人发现!”他高举五指。

  “如果被狗仔追到,我会让秦秘书剥一层皮。”她摇头,不想惹事。

  “第一,秦秘书不敢动你。第二,我有绝对信心,不被发现。拜托,陪我去,好不好?”他握住她的手,他的掌温、他的眼神都在说服她。

  “你到底想去哪里?”

  “去阳明山,现在虽然没有海芋,但是我们可以看星星。”

  突如其来的话酸了她的心,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约定,她以为时光逝去,记忆早该隐去,但他没忘,一直没忘记那年夏天的约定。

  罪恶感油然而生,他怎能不怪她,却还要和她共同完成约定?

  “对不起。”她说。

  他知道她的意思,点点头。“没关系,那么现在……我们去?”拉起她的手,他再问一次,用那种方英雄特有的温柔鸭霸法。

  于是,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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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台北住了那么久,向晚晚没到过阳明山,这不稀奇,她也没到过小巨蛋、故宫博物院、动物园、101或国家音乐厅,她是典型的台北乡下人。

  车子开得飞快,他们在黄昏时分来到阳明山。

  向晚晚偏头看着身边的男人。他戴着一顶及腰假发,是假的,但发质很好,黑黑亮亮的,他没束发,也不让她把头发束起来,然后两人戴上同款但颜色不同的鸭舌帽,都穿长版T、牛仔裤,也都把眼睛隐藏在大号的太阳眼镜后面。

  他说:“我们穿情人装。”

  她笑笑答,“不对,这叫撞衫。”

  他说:“又不走星光大道,谁管撞不撞衫?”

  一路上,他们不断讲话,从他考上高中那年说起,他说了他的失意、说一个没兑现的承诺让他沮丧至极,说他是怎么在西门町来回徘徊,逛着他们共同走过的回忆,也因此才会被星探发觉。

  他还说,原先他以为对方是诈骗集团,本来想抡起拳头揍人几拳,是她清清亮亮的声音阻止了他的动作。

  “我的声音?”向晚晚很疑惑。那个时候她又不在,怎么能阻止他的动作?

  “没错,你对我喊‘流氓’,声音很大,弄得我的耳膜嗡嗡作响。”他说完,弯腰大笑。“都是你害的。”

  “我害的?”她又搞不懂了,怎么她人不在,他也能听见她的声音,又能害他?

  “对,是你害我变成明星。以前我比较喜欢当黑道大哥,那个行业,很帅。”

  方英雄竖起大拇指。

  “帅?什么逻辑啊!”她一把抓住他的指头。

  “当然帅,我老爸是黑道大哥,他的事业做得很大,老婆孩子养了好几个,出入有名牌轿车,身后小弟跟了好几个。总统说话,媒体敢反对、党内同志敢阳奉阴违,我老爸说话,下面的别说屁都不敢放一个,要是把事情搞砸了,还要提心吊胆,担心自己哪只手、哪条腿会被作废。怎样,是不是很帅?”

  “所以报章杂志上面写的全是真的?”

  “我没想要隐瞒过我伟大的家世。”

  “还伟大咧,是复杂好不好?难怪会生了一堆英雄、蓝波。”

  “小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名字很烂,可是有了甘地、蓝波、伟人和圣贤在后面垫底,我就知道,老爸对我还是比较偏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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