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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康再恒无奈叹气,依言闭上眼睛。

  历经一场生产的疼痛,她要是心血来潮,恶作剧捉弄他会觉得很愉快,那就随她去吧!

  艾岑瑄很认真的在他手指上作画,片刻,红唇满意的扬起,宣布完工。

  「好喽,你可以收礼物了。」

  闻言,他掀开眼帘,看向方才被她描描画画的部位,这才诧异的发现,她画在他无名指上的,是一只爱心戒指。「这……」他惊喜扬眸,揣测她这举动的意思。她执起他的手,目光锁定他的眼睛,甜滋滋的漾开笑容。「康再恒先生,你愿意娶我为妻,和我共组家庭,一辈子不离不弃吗?」

  意外状况令他目瞪口呆。「妳、妳这是在跟我求婚?」

  「不然呢?」她娇俏的反问。

  爱,就是要大声说出来,而她现在胸口涨满了对他的爱。

  康再恒好半晌反应不过来。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因为在今天之前,他提结婚提了好多次了,可她每次都含糊其词的敷衍,不然就是顾左右而言他,始终没有下定决心。没想到,就在他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的情况下,她忽然就提了出来,更令人讶异的是,居然还反过来向他求婚?

  「怎么样嘛?该不会换你退缩了吧?」她怨啾着他催促。

  「什么退缩!我求之不得呢!」他连忙声明,喜上眉梢的咧出了一口白牙,拿过她的笔,再执起她的手,依样画葫芦的也画了只爱心戒指在她的无名指上。

  「这是我们的结婚戒指吗?」

  艾岑瑄觉得有趣,把两人的手摆在一起互相映衬,虽然像小朋友幼稚的涂鸦,但对他们而言却意义非凡。

  「等妳坐完月子,我们再一起去挑结婚对戒。」他保证会以实品取代临时道具的。

  「嗯。」她满脸幸福的点点头。

  「艾岑瑄小姐,我愿意娶妳为妻,和妳共组家庭,一辈子不离不弃。」他不忘给她一个完整明确的答案,同时吻了吻她的无名指,封缄诺言。

  「再恒,我爱你。」她发自内心的告白。

  「我也爱妳。」他与她十指交扣,涂鸦戒指上两心相印,就如同他们相属的未来或许充满了许多变量,但有真爱为伴,任何困难都不足为惧,只要他们同心协力,一定可以携手到最后的。

  【全书完】

  编注:

  ☆ 关于章胜欢和沈东烈的爱情故事,请看【追妻麻练烫】系列之一——花蝶1241《美艳包租婆》

  ☆ 关于黎丹和冯品宽的爱情故事,请看【追妻麻辣烫】 系列之二——花蝶1251《前妻超抢手》

  后记

  由于女主角职业的设定,乐思在开稿前特地去一位丫姊家中拜访,这位大姊兴趣广泛,不论是黎丹擅长的手创饰品,或是艾岑这精通的手工皂,她都有涉猎。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了解制作过程、材料工具、询问专用名词……很认真的写重点!在一张纸上,然后还借回她的手工饰品的工具书,打算随时有问题都可以查看。

  依照出书顺序,第二本先写的黎丹,做的功课记忆犹新,写来没有问题,可当一个月、两个月过去,轮到这本艾岑瑄时,问题来了!

  写满重点的那一张纸,不!见!了!

  啊我那天好认真的写了一个下午,是在写心酸的吗?

  我翻遍抽屉、数据夹,找不到就是找不到,八成是被我当成陶小子的计算纸,揉成纸团丢掉了!我实在没脸再去问丫姊,人家那天下午特别亲自示范给我看,有问必答,讲解得好仔细,结果迷糊的我居然白白浪费了她的心血……

  只好认命上网、看书查数据,结果数据查着查着,自己都快变成手工皂达人了,但派上用场的好像只有百分之五——哇咧……终于找到稿子写不快的原因了!

  说到手工皂,最近好像变成全民活动似的,好多人都投入这种肥皂DIY ,这位丫姊本来是心血来潮,可后来愈学愈有心得,不但在公司社团里担任老师,还在部落格接生意,租崛江的格子铺贩卖、也制作婚宴谢礼。

  书里的「沐皂」二字也是来自于她的店名,不过她是馆、我是坊,当我完稿后向丫姊报告时,她兴奋的告诉我:我们真有默契,我后来也改成坊了耶!

  无所谓,反正她不介意,我也不介意,开心就好。倒是感谢不能免,我要在这里向丫姊说声金多虾啦!因为有妳帮忙,减少了查数据所费的冗长时间。

  平时乐思的记性就没有很好,一遇到赶稿阶段,那记性已经不能用很差来形容,完全是处于恍神呆滞的状态,整个脑袋只被稿子充斥。

  为什么这么说呢?当然是有原因的啦!

  例如:半夜肚子饿蒸黑糖馒头,可是等呀等,等到头昏昏、脑花花了,才发现一件很X的事,那就是!电饭锅没插插头!

  例如:从凌晨写稿到隔天中午,想出去和朋友吃顿午餐再回来睡觉,结果约好地方,我骑机车出发,过了两个红绿灯,才发现方向错了。

  所以从那之后,只要熬夜,朋友又约吃饭,嘿嘿,只有劳驾姊妹们大发慈悲来载我了。

  举几洗面奶误当牙膏挤在牙刷上、去邮局轧支票却没带存折\买东西却忘了带钱、写稿到早上叫陶小子起床,才发现是周六……以上种种迷糊事我全犯过,最近,还发生了一件更夸张的事!

  「我的机车钥匙咧?」准备出门却发现钥匙不在它的位置上,乐思问陶奶奶· 陶小子。

  「谁拿妳钥匙啊?」一老一小回应的口气很一致。

  乐思开始四处找,包括穿过的裤子口袋、外套、皮包、放钱的抽屉,再打对讲机问管理室有没有检到钥匙,甚至去察看是不是插在机车上,可找不到就是找不到。最后只好放弃寻找,拿出备用钥匙出门了。

  没想到,就在我弄丢钥匙的事的第二天,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陶小子笑个不停的跑到我跟前。

  「妈咪,妳猜,妳的钥匙丢在哪里?」他憋笑憋得脸都胀红了。

  「洗衣篮?」

  「不对。」

  「洗衣机?」

  「不对。」

  「放衣服的房间地板上。」以上全是合情合理的猜测,可是陶小子却说了个很令人匪夷所思的答案。

  「在、冰、箱、里!哇哈哈哈……」

  我和陶奶奶不信的跑去冰箱前察看,果然看见失踪的机车钥匙躺在冰箱食物的袋子里!

  经过此一事件,乐思的迷糊程度又更攀上一级,只不过,这样的晋级好像一点都不值得高兴哦!

  该不会我未老先哀,提早得到痴呆症了吧。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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