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摸摸脸庞,喃喃自言:“可惜脸不一样……”不然,真的会误以为自己又活过来了……
寇君谦走上前,双手搭上她的肩,轻声说:“我不知道你长怎样,你形容给我听,下次我尽量画像一点。”
“眼睛稍微再大一点点,圆一点,不是这种丹凤眼。”
叶容华是古典美人,她不是。
“还有鼻子……”她琐琐碎碎又说了些小细节。“对了,左边眉骨这里有一道浅白的疤,不是很明显,是高一那年发生一点小意外留下来的。早上等公车上课时,有个王八蛋不晓得和我有什么深仇大恨,狠狠瑞了我一脚,害我跌倒,那时留了好多血,医生还恐吓我说会破相。你知道,女孩子都很爱漂亮的,这道疤害我哭好久……”
这是她第一次提到自己的事。
寇君谦小心翼翼不打断她。“然后呢?”
“那时候医生还开我玩笑,说叫我去找那个踢我的男生负责,害我破相非得娶我不可。哼,你知道吗?那个王八蛋闯了祸就给我肇事逃逸,一句交代都没有!如果再让我遇到他,我绝对要狠狠回踹他一脚,让他也当街跌倒让路人免费看内裤。”
“男人又不穿裙子,跌倒也看不到内裤。”他忍不住拨她冷水。
“你管我!”她高兴说来发泄怨气的不行喔?难道随便说说就真的会遇见吗?
“还有喔……”以往对自己的事情绝口不提,今晚像突然打开了话匣子,主动对他提起一段又一段的往事。
他没有打断她,有耐性地听着。
站累了,就坐下来,坐累了,就回床上躺,挨靠着,长谈至天明。
一直以来,都是她在听他说,这一回,换他听她说,了解她的过去、她的喜好、她的生活,还有那些年少青春的往事……
天色蒙蒙地亮了,靠在他肩上的曲采嫔说啊说地睡着了。昨晚一阵折腾,让重新凝神聚魄的她,看起来有点没精神,像他养的蚕宝宝刚蜕完皮也是很虚弱……?!怎么真受孙旖旎影响了?
寇君谦关掉床头灯,藉着清晨微光打量这张细致的脸容。
真奇怪,明明是同样的一张脸,他却从未将她当成叶容华,一次都没有。
即使最初苦追叶容华时,他也不曾对着她“睹脸思人”过,自她从画中走出来那一刻开始,再也不曾。
他脑子里,无时无刻都能区分她们,清楚地知道她们是不同的两个人。
她是曲采嫔,她有她的特色、她的个性,不是任何人的替身。
对他而言,成熟美丽的叶容华,是男人渴望的美梦,勾起他迷恋情动的感受,而纯真俏丽的曲采嫔则是家人,带给他的是一种回到家才能感受到的宁馨安谧,让他忍不住想疼惜宠爱的小妹妹。
一整晚,他都在想,他能够为她做些什么?
听她提起那些往事,他才发现,其实她很怀念还活着的那段日子,即使是夏天里一口八宝冰的味道、上学时匆匆忙忙赶公车、成群结伴夜游的疯狂、收到的第一封爱慕者情书、甚至是当街被踹跌露内裤的糗事……每一件,她都想念。
不去提,是再也回不去,所以避免让自己感伤。
当他问到,她还有什么遗憾,或者想做、当时却没来得及完成的事时,她这么告诉他——“有一个人,我不知道他是谁,在我高二那一年,他每天都会请快递送来一份餐点,留一张纸条写些他的心情,字不多,就寥寥数语,但是他很真,赤裸裸地向我剖白心意。我虽然不认识他,但是他的字里行间,总是透着一股淡淡的忧伤,我相信他是真心喜欢我,可是我甚至不知道他是谁,也来不及当面向他道谢,谢谢他对我如此用心……”然后,意外就发生了。如果可以,她其实很想见他,想问他,他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她。
如果可以,说不定,她真的会跟他谈起人生的第一场恋爱。
如果可以……她一点都不想连爱情是什么都不曾体验,就这样结束自己的人生。是啊,如果可以。
如果可以,他也想帮她完成心愿,填补心里的遗憾。
可是都这么多年了,那个男孩如今人在哪里?他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更别说那人如今是否已经成家、还记不记得她……
寇君谦叹息,动作轻缓地将她安置在枕上,拉好被子才由床上起身,简单梳洗完准备出门。他和叶容华约好吃早餐。她有晨跑的习惯,最近他在调整作息,逼自己早起陪她晨跑,以便亲近佳人。
为了追她,他也真是诚意十足了,应该不输给采嫔记忆里那个腼腆羞涩的专情小男生吧?
晨跑完拎着早餐回来,远远看见56号大门打开,他像躲瘟疫般迅速走避。
不是他不懂敦亲睦邻,实在是此妹太过麻烦,自己活在没人知道的诡异时空也就罢了,还会影响到周围的人,为了保住早餐,不得不如此。他不想像临江买个酱油要买三次,笨死了。
避开56号芳邻,正要回他59号的家,孙旖旎正好迎面而来。
“早,孙小姐,昨晚谢谢你。”
“小事一桩。”她摆摆手,目光还留在远去的56号芳邻身上。
“如果有机会回到过去,你想做什么?”
“咦?”正欲找钥匙开门的动作停住,寇君谦狐疑地回望她,无法立即判断这句是纯哈啦还是另有用意。
他想帮采嫔圆她的梦,让她不那么遗憾。
这个答案,几乎是立即地跳出脑海。
不过,不可能的吧!人怎么可能回到过去?
孙旖旎回眸笑了笑。“有机会的话。”
机会?什么机会?
没来得及问清楚,她已走远。
44巷真的怪人一堆,净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寇君谦耸耸肩,很快便将此事抛诸脑后。
第5章(1)
他没想到,孙旖旎那句话不是纯哈啦而己。
那日之后,又过了一段时间,他的小蚕宝宝已经“蜕皮”过三次了,真的一次比一次更美丽……
当然不是说叶容华不美丽,而是如今的模样比较适合她,总觉得属于曲采嫔的美丽应当如此。
寇君谦由杂志上抬眸,她正在和笨狗玩无聊的握手游戏。
养狗并没有造成他太大的困扰,她将它教得很好,狗狗的一切也都是她在打理,只除了和叶容华约会时也顺便带它出去散散步、打预防针、做个宠物美容什么的……
基本上,他觉得狗狗认的主人应该是她而不是他。
“立正!投降!装死!”
明明是很蠢的游戏,她们还是玩得好开心,那只蠢狗还真的一个口令一个动作,把她逗得哈哈大笑。
“采嫔,过来。”换他喊口令了。
“什么事!”闻声,她立刻转头,小碎步跑来,好乖巧地跪坐在他身侧。
“右手。”他说。
她乖乖伸右手给他。那模样和她养的狗还真有几分相像,他差点也要脱口接她的标准台词——握手!投降!装死!
他笑出声来。
“怎么了?”她疑惑地望他。
“没事。”他轻咳了声,掩饰笑意,低头审视她掌心的纹路。
“该准备画下一张图了。”这段时间,她会贪懒,昏昏欲睡。
他已经摸索出诀窍,一旦掌纹淡了,气色变差,就表示该准备下一次“蜕皮”了,有了心理准备,就不会再像最初那样手忙脚乱,备受惊吓。
他就着窗边的温煦日阳打量她。
明亮慧黯的大眼睛、秀挺的鼻子、樱花色的粉嫩唇瓣、略圆的脸形,她笑的时候,两颊会浮现浅浅的小梨涡,发亮的脸庞像是全世界的星光都落在她身上,明亮而耀眼,她依然是个小美人,不过她的美,是让朝阳为之失色的明媚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