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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她又找出一袋方便携带的金珠,然后在地上留下一枝绢布梅花。这便是她女侠一枝梅称号的由来。

  拿好东西,她正准备离开,却想起那个与她目的相同的于百忧。

  他是为财而来,还是为这满屋的宝贝?他若是来求财,等他发现好偷的东西都被拿光了,恐怕很郁闷……

  想到做小偷都能相逢,她不禁又想笑了。

  看在大家都是同行的分上,给他留一点,于是她把半袋金珠放在地上,又留下一封小笺,上书:见者有份,一枝梅留。

  随即,翩然离去。

  待于百忧进来,看见满室的古玩珍宝,也烦恼了。

  要说这里的好东西真是多,价值连城,但看得到,吃不下,白搭。他需要的是真金白银,好拿去药铺买药。

  他和袁清妩在柳城义诊舍药,昂贵的药资都是他这样顺手牵来的。

  反正拿的是奸商污吏的钱,用来救治贫苦百姓,他也不惭愧。

  加上他轻功好,下手也不是太狠,至今仍未引起大骚动。

  可是今晚……他拿起那半袋金珠、一枝绢布梅花、一张小笺,怒火中烧。

  “屁个见者有份!老子需要钱买药,你也要买药吗?”他把那张小笺撕得粉碎。

  “什么人在那里?!”接着,无数杂沓的脚步声往库房方向而来。

  于百忧太气愤,没注意到自己喊得太大声。

  眼看着被惊动的家丁就要将库房合围,他只得急忙往外冲。

  那些家丁追不上他,却像牛皮膏药似地黏着他跑。

  于百忧不想与他们多做纠缠,直接上了房顶,却撞上已在此埋伏多时的王老虎。

  “一枝梅,总算让老子逮住你了!”原来王老虎搬家后,遇到一个落拓书生给他出计谋,与其怕被贼惦记而举家搬迁,不如设计,请君入瓮,一劳永逸。

  王老虎觉得有理,这才重回柳城,准备和一枝梅一较长短。

  于百忧冤死了。他既非一枝梅,拿的分额又少,却得替对方担下所有罪过。

  况且,他还不能解释,因为他手里就拿着“一枝梅”。

  于百忧气炸了!这该死的一枝梅,给他惹了大麻烦。

  “不要让我再看见你——”他一咬牙,转身飞往来时路。

  他刚才闪避,只是不想跟那些家丁动手,不代表他打不过他们。

  可既然前路不通,他就往后面走,不然朝左边、或右边也行,他横竖也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

  不过……

  他越打越觉得气闷,凭什么一枝梅可以逍遥法外,他却在这里做牛做马?他一定要让一枝梅也栽一回跟斗!

  当于百忧摆脱所有追兵,回到寿春医馆时,天色已经亮了,大街上又排了三圈准备求诊的病患。

  于百忧的眼泪都要落下来了。这样的日子根本不是人过的……

  袁清妩看见他一身狼狈,大吃一惊。

  “怎么了,小师弟?失手啦?”她一边说,就去捉他的手,想替他诊脉。

  “我没事。”他吐一口长气,瘫在椅子上,任她检查。“钱是弄到了,不过……”他不好意思说自己被人摆了一道。他的自尊心一向高人三等。

  “这些金珠你先拿去用吧!”最终,他还是顾虑了面子。

  袁清妩猜到他有些不如意,但没拆穿他,省得他难堪。

  她问:“你这么累,今天还有办法义诊吗?”

  于百忧给自己倒了杯水,一口灌下。

  “我也正想跟你提这件事,二师姊,我们不能继续下去了。”

  “嗯?”

  “我们每天要看上百余个病人,风雨无阻,全年无休,我们不是铁人,早晚要垮的。”

  “但病人都找上门了,难道要把他们往外推?”她做不到见死不救。

  “那种迫切的病患,当然要马上救,但你想想,我们现在看的都是些什么人?有脚臭的、脸上出麻子的、连家里公鸡不下蛋——”

  “小师弟,公鸡本来就不下蛋。”

  于百忧愣了下。“抱歉,我累得有些糊涂了。”

  袁清妩走到他身后,双手按在他的肩膀上,帮他舒活筋骨。这种解乏放松的手法也是医圣教的,他们这些徒弟都会,但以袁清妩最厉害。

  她一动手,他差点直接睡下去。

  “我明白你的意思……好吧,从今天起,我们开始挑选病人,只治那些真正伤病者,其余的,请他们自己去看郎中。”

  “而且,我们要轮流义诊。”于百忧打个呵欠。“这样才有休息的机会,不至于累死。”

  “那今天我先来吧!你忙了一晚,去睡吧!”

  “嗯!”于百忧也不跟她争,他本来就快累挂了。

  他起身往里屋走,袁清妩追着他的背影喊:“记得先梳洗啊!还有,中午我回来替你做饭。”

  “不必啦,我恐怕要睡到下午才会醒。”他摆摆手,进了房,关上门,完全没留意袁清妩脸上一闪而逝的落寞。

  袁清妩比于百忧长了两岁,她跟他差不多高,英气的外貌、麦黄的肌肤,甚至不如他的白皙细致。

  但她从小就很喜欢这个漂亮的弟弟,他们是邻居,每天一起玩,累了,还睡在同一间屋里。

  他们一起拜师学艺,一起出师,一起帮人义诊,他们在一起的时间长达十八年,久到她觉得自己身边一定会有他的存在。

  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少真正地看她。

  他的目光不会为她停留,他的人总有一天也会离开她吗?

  她心里酸酸的,眼眶涌上一股热。

  于百忧回到房里,也没梳洗,便直接往床铺躺上去。

  他一身泥灰,很快就在整洁的锦被上抹了几个黑印。

  他也没在意,反正他常常这样干,何况这床只要过一天,又会自动变干净。

  他不知道是袁清妩私下帮他打理。他是个聪明的男人,但从来不够细心。

  于百忧闭上眼,本来很累,但不知为何,翻个身,耳边又响起方笑颜低沉、如风吹柳树梢的声音。

  它们从他的脑海、胸口、从他身体的每一处响起,他听着听着,瞌睡虫便跑了,再也睡不着。

  昨天那个自称翠墨的小丫头说要想办法安排他和方笑颜见一面,不知成或不成?

  他真想再见方小姐一面,再听听她说话。

  想着想着,他就再也躺不下去,从床上翻下来,开始梳洗一身的脏乱。

  可等他把自己打理好,又想他这样走出去,十成十又要被想看诊的病人围住。

  最后,他剪了一小撮头发,黏在下巴当胡子,又找了一顶帽子戴上,才从后门溜出去。

  他的改装手法不错,一路上都没被人认出来。

  但他的运气就不怎么样了。

  当他来到方家大门,向门房说要求见方小姐,立刻被赶了出来。

  方家有女初长成,方小姐容颜虽称不上绝世,但身世背景却是极好,每天都有无数有心人上门求凰。

  初始方笑颜还会耐心应对,但时日久了,圣人也给磨出脾气来。

  于是,她交代门房,单身公子若无人介绍,她一概不见。

  于百忧无奈地望着那高耸的门第。翻墙进去不是难事,但这样做,难免得罪方小姐,反而得不偿失。

  佳人近在咫尺,却无缘得见。他心里憾恨。

  但他又舍不得走,便呆呆地看着那紧闭的大门发愣。

  也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忽然,一道从侧门钻出来的娇小身影吸引了他的视线。

  “翠墨姑娘!”他惊喜地道。

  翠墨被他一喊,吓一大跳。

  “你是谁?叫我干什么?”

  “是我啊!于百忧。”他掀起帽子,让她看清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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