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手牵手站成两排,一方与另一方相距三丈,向着对面一排齐声喊唱——
急急令
走马城
马城开
打发信使送信来
你要谁
要洪花
洪花不在家
要你们兄弟仨
到底要哪个
……
一方喊毕上句,另一方接喊下句,整齐嘹亮的童声响彻辽阔天地。
“要阿吉嘎……要依兰要依兰……要小龙……不行,小龙力气大,要阿克敦……”要人的一方七嘴八舌嚷起来,相互争执不下。
这是一种满族孩童游戏,满人尚武,风气剽悍,连童谣游戏也与行军武风相关。两方牵手成行,一方点要另一方其中任意一人,被点中的孩童奋力冲过去,撞开对面牵手处为胜,可带走对方任一人回己方;反之撞不开为败,要留在对方排中。游戏类似攻城与坚守,因简单有趣,也吸引了一些女娃加入其中。
“要白岫……”一个女孩小声怯道。
少年萨图瞥她一眼:“总是要白岫,再撞开你就跟他过去,别在这排拖我们后腿。”
“她向着白岫嘛!”左边的莫尔根嘲笑,“要不然,叫晓霜求白岫别撞开,让他留在咱们这儿。”
晓霜又窘又委屈,讪讪不语。
“向着白岫怎么啦,至少人家从来不会撞伤人,哪像你,牤牛一头,黑瞎子看见你也会吓得转身就逃。”另个女孩不示弱,伶牙俐齿反讥道。
“凶婆娘,将来一定没人要!”莫尔根小声咕哝,阿维这丫头很悍,打起架来像个小子,惹恼了她,吃亏的是自己。
“别吵,就要阿吉嘎。”萨图是这一排的主导,发了话压下争论,定下要谁就是谁。
对面的阿吉嘎作好准备蓄势待发,刚要起步,有人喊“别冲晓霜那儿,撞疼她又该哭了……”立刻引来一片附和,这游戏虽无甚危险,但为求撞开对方人排,有时力道太猛或位置不准正撞上人,也会有孩童受伤,被撞痛大哭的更是屡见不鲜。
阿吉嘎大步急奔,到跟前时气势极猛,一个男童心下先怯了,还没等撞上就一甩手松开同伴,立刻被阿吉嘎冲破个缺口。
一方欢呼一方抱怨,阿吉嘎一指萨图,要走这排的领队人回去。这排没了主心骨,自是斗志渐失,冲阵时屡撞不破,防御时一冲即开,三两下溃不成军,伙伴不断流向对方排中,片刻间只剩廖廖数人。
剩下几名孩童你瞧我我瞧你,早没了心思坚持,忽听得远处大人在唤“吃饭啦……”索性耍赖转身往家跑——“不玩了!”
一时间人心涣散,其他人也被饭菜香吸引,纷纷道:“不玩了不玩了,吃完饭再说……”各自散去。
只有一人,有些不知所措地望着四下散开的孩童们,呆呆站在原地,见别人都跑向各自家院,伫立一阵,也慢慢走回家去。
※※※
推开院门,大黄狗摇着尾巴扑上来表示亲热,跟它玩了一会儿,才拍拍衣上的湿雪屑,起身进屋。
泥坯木顶的草房虽破旧,却熟悉而暖意融融,灶下的柴在火中哔哔剥剥发出轻微的响声,女子正掀开锅盖,霎时雾气蒸腾弥漫开来。她侧过脸避开热雾,朝锅里看了一眼,又盖上。听得门响便抬头,袅袅水汽中,她温淡的笑像氤氲在云里雾里。
“大哥,回来了?”
门口的人也回应一笑,刚要走过来,忽见衣摆上大黄刚才踩的黑爪印,不禁下意识去遮,斜着身子想绕过烛雁。
烛雁眼尖,他一遮时便看到了,见他欲盖弥彰的拙相,好气又好笑。
“大哥,你过来。”
他犹豫着,却不敢不听,磨磨蹭蹭挪到近前。烛雁拍开他的手,见他淡青的袍子上印了几个清晰的黑印,叹道:“说了多少回,穿浅衣裳时,别让大黄往身上扑。本来干干净净的,有这几个印子,多难看。”
“我自己洗……”他愧疚地小声道。
“你会洗什么,只给我添乱。”烛雁轻斥,“脱下来我过会儿洗。”况且要是爹见了大哥在洗衣,十成十又以为她怎样苛待兄长,恐怕会心疼得当场晕倒。
白岫便很听话地脱了外衣,老老实实站在原地等。烛雁在厨房来回走动端碗拿筷,嫌他碍事,说道:“大哥,你别在这儿碍手碍脚的”,轰他进里屋,他就老老实实走到里屋去等。
在炕桌上摆好饭菜,嘱声“快吃,别凉了”,他才端起碗,安安静静地吃饭。
烛雁拎起白岫的衣衫检视污渍,早上才换的干净衣衫,也没什么污痕,除了大黄踩的几点爪印以及一些零星湿渍,清水浸一下,不难洗。微思的视线转到桌边人身上,看他吃饭的样子,端正而优雅,很是好看。谁能想到他刚来时,不能说不能动,形同废人。
桌边的这个人,七年前被爹从京城救回,在家里整整躺了一年,要从头开始教他说话穿衣走路,犹如照顾甫出世的婴儿。忽然有一天他奇迹般恢复,清清楚楚叫出她的名字,让她以为终于可以脱离苦海,谁知那只是碰巧,他仅出息了那么一回,随即又说不出了。
所幸之后他进步极速,恢复幅度让人欣慰,大半年便渐渐痊愈,但及至行动如常,却又经过了两个寒暑。
爹为他早日恢复,煞费苦心,外用药内练气,将他的功夫一点点拾回来,他得益于习武,竟果真日渐强健灵敏,前年还跟着爹一同和参客们去赶山,独自捉了只红狐回来,高高兴兴地送给她。
方圆百里都知道佟老头捡了个儿子回家,由起先的半死人出落得俊挺英飒,雪里捕貂崖上擒鹰,矫健如风形貌俊俏,无不啧啧赞叹,一时引为奇谭。
然而,谁也都知道,这个生得又俊、身手又好、性格又温和的年轻人,却是个痴儿。
他二十几岁,心智却如十二三岁孩童。不然早该有大堆的热心人上门提亲。而如今,不仅他,连佟家女儿也被带累,窈窕芳华蹉跎经年,直到半年前,才勉强与邻居时家达成结亲意向。
“烛雁,你也吃。”
一块萝卜夹到她嘴边,她一怔,张口接过,含糊道:“大哥,你别管我,吃你自己的。”
“嗯。”他应声,坐回桌边。
烛雁看他,他便也看过来;烛雁笑,他便也回应地笑,那么清亮似水的眼神,那么简单纯澈的笑容,像是一抹遗忘了前尘旧事重新转世的魂魄,投入这一具旧体复生。
多年前的溺水,长时间窒息令他伤了脑子,难怪当初觉得他言行异常,行动反应均如稚儿,原来他脑中记忆已全部抹去,不仅身世家人,连最基本的身体活动机能也统统忘却,当真是再世为人。
见他身上的袄有处脱线,烛雁取了针线坐在他旁边帮他缝补。他一会儿舀一勺汤给她,一会儿又夹一筷菜喂她,说了几遍“等我缝完再吃”,他仍旧不厌其烦地一筷一筷喂来,像是觉得喂她吃东西是种极大乐趣。
而烛雁知道,白岫是怕她饿。
她这位简单如白纸的兄长,已经逐渐学会照顾别人,即使心智弱于常人,本性却真挚纯良。
缝完袄子,烛雁已吃得半饱,再上桌便没吃几口就收拾清洗起来。洗碗时,白岫跟在她身后,想要帮忙却插不上手,想了想,拍拍她背,关切问:“还痒吗?”
他不问还不觉得,一问倒真觉腰背又隐隐作痒。烛雁小心到门口倾听外面动静——悄无声息,看来应该暂时不会有人来,便迅速到屋里伏在炕席上,解了衣带轻催:“快点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