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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帮我追牠!」

  「追牠做什么?妳要吃烤野兔吗?」他还没有饿到在路旁随手捉只动物就直接拔毛清肠涂佐料。

  「没有啦!牠毛好蓬哦!我要摸看看是不是很软!」

  就为了这个单纯蠢理由,她追野兔追到牠惊慌失惜,以为自己要被串进竹签,上架碳烤?

  「妳当心点!不要只顾着追兔子― 」

  说时迟,那时快,她的身子蓦地消失在眼前。

  秦关大惊,飞奔上前,看见她跌落一处凹陷的窟窿,摔得四脚朝天,沾了一身污泥。

  「呜……」

  还会呻吟嘛,应该摔得没多严重,要是没声没息,连喊痛都不会,他才需要紧张。

  他步下窟窿,扶起她,迅速扫视她是否受伤,所幸,大概只有臀儿重重摔着了。前几日下了雨,窟窿底部积了些泥水,害她的粉色短氅变成褐泥色,当然,她那张小脸也难逃一劫,一片狼藉。小孩子,真麻烦。他以袖替她抹净脸。「有受伤吗?」

  「没有。」

  「没有就好。」他不费力地抱起她,带她到小泉旁稍事清洗,才发现她右颊有破皮流血,她竟然没哭,不像一般小女娃一受伤就惊天动地大哭,他并未随身携带伤药,只能仔细将伤处的泥沙洗净拭干,等回府后再上药吧。

  「我没有摸到小兔……」她在抱怨,不是抱怨自己跌得好痛,而是抱怨软嫩嫩毛茸茸的小免从面前溜走。

  秦关暗暗叹气。「等等。」说完,他离开小泉,她眨巴眨巴看着他的背影,没多久,他回来了,手里多出一只比她刚刚追逐的更肥更嫩毛色更白的小野兔,将牠塞进她怀里。

  秦关没想到他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干嘛因为她一脸失望,便去替她捉只小兔来完成她的心愿?

  「好软哦!」

  果不其然,她咧开嘴儿,笑得开怀,完全忘掉自己跌得多狼狈,小脸埋进兔毛间。

  「骚味好重!」马上又吐吐舌、皱皱鼻,从兔毛里逃开,但笑容仍在。

  他早就料到,带回小兔,一定会得到这种效果,一定,会逗笑她,她太容易满足,示点小事,她就会超快乐。

  「走吧,回严家去。」他看见被她解下的粉色短氅抛在她脚边,她身上只剩下不保暖的袄襦,不适合再久待于空旷原野,此处风大,很容易受风寒。

  「嗯!」她用力点头,放走怀里小兔;她本来就只想试摸兔毛,现在如愿以偿,当然就要让牠回兔窝去。暖呼呼的小兔一溜烟跑掉,一阵凉风,激出她的喷嚏,接近黄昏的气温,确实是冷了许多。

  她蹦蹦跳跳回到暴暴身边,从马屁股摸到马头,再帅气上马,尾随于她身后的秦关,在马背上一坐定,便用自己的衣袍包住她,不让一丝一毫的冷风有机会侵袭她。

  他虽沉静寡言,不代表他的善解人意和他的言词一样稀少。

  「好暖哦。」她咕咕笑了。

  「坐好。」

  「包成这样,我才没机会摔马哩。」她几乎要淹没在他的衣袍里。

  「妳的马怎么不走了?」秦关夹紧马腹,暴暴却不动。

  「哦,牠不知道要走哪个方向回严家。」身为主人的朱子夜,不意外爱驹的反应。

  「牠不识路?」

  「牠只认识我家牧场周遭几里的路。」

  简言之,两人一马,在茫茫茵海间,真的迷失了回家的路。

  第2章(1)

  患难之中,建立出来的感情最是可贵。这句话,是从朱子夜口中说出来的歪理,她凭借着这一点,大刺刺将两人的关系定位在「好哥儿们」,毕竟她与他,有一块儿遛马和迷路的好交情,而铁证就是他送给她的那支珠珠钗。

  交情?

  有这种玩意儿吗?

  秦关怀疑,朱子夜确信不疑。

  于是,这对好哥儿们,在那一年的那一天,正式成军。

  秦关并不想陪小女娃玩起友情家家酒的游戏。

  一开始他摆出冷冰冰态度,希望她会识趣摸摸鼻子,自个儿离他远些。但朱子夜太热情,每年同她爹亲上严家作客,头一件事便是杀进他房里,关哥长关哥短,热络向他报告她这一年怎么过、做了哈些大事、剃过几只羊毛,再更热络问他这一年又是怎么过、做了哈些小事、雕琢几颗宝玉……虽然相隔两地,她几乎天天给他写信,信件内容自然一样废话连篇。她字丑,被爹戏称为蚯蚓字,她握马鞭的时间比握毛笔长,字当然无法练美,然而秦关不同,他的字既工整又漂亮,一撇一勾一砾一策,苍劲有力,流水行云,而他最常回信的内文就是一行字!不要浪费纸墨。

  可她不管,照写,乐此不疲,靠鱼雁往返来联系哥儿们情感。

  明明有足足一整年未见,她却像是不曾与他分离过,没有生疏、没有尴尬、没有隔阂。每回来,都带着笑容和愉悦声调;每回来,都叽叽喳喳说个没停;每回来,都在他身边待满六、七个时辰而不嫌闷;每回来,都让他放下手边工作,陪她聊着他曾经觉得是苦差事的家常闲话……

  她打扮不变,依然是英气十足的骑马裤装,依然是嫌麻烦地将长发扎辫,随手甩在胸前,依然是漂亮的麦色肌肤。

  她笑容不变,依然是咧咧露出白牙,依然是不懂得以掌捂唇,挽救最后一丝丝姑娘家该有的婉约气质。

  她聒噪不变,依然是一件芝麻小事也能说得天花乱坠,比手画脚地说得眉飞色舞。

  唯一产生的改变,是奶味十足的八岁女娃儿长成了十三岁娉婷小姑娘,似箭的光阴,让他与她的相识日子,堂堂迈入第五年。

  习惯,真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秦关习惯了她的率真、习惯了她的黏人、习惯了她连珠炮却总是没有重点的长篇大论、习惯了每一年的冬末初春,她便会骑着暴暴,甩晃细马鞭,脚蹬狐毛靴,嘴哼牧羊曲,上严家作客吃闲饭。

  今年,朱子夜提早到来,为的是奔严家老爹的丧。

  严家老爹享寿六十二岁,临终之前,最挂心的仍是宝贝独生女严尽欢,女儿才十岁,连三餐都得要他哄着喂才肯多吃两口,她在爹亲护卫的羽翼下成长,不曾受过苦、尝过委屈,他着实舍不得放下女儿,自己随爱妻一块儿去。他还没见着女儿披上霞被出嫁,没看到女儿身边有人能像他待她一样的无微不至,做爹亲的,怎能安心?

  朱子夜很喜欢严家老爹,他和蔼慈祥,对晚辈亦朋亦友,几乎不曾端起凶架子来吓人,大家对他的尊敬不因为他不像长辈而有稍减,包括她在内,当铺里上上下下对严老爹既服从又敬爱,他的逝世,当铺一片愁云惨雾。

  打从朱子夜进入南城,便听见偶尔有人谈论严家当铺的未来,十句话里,有九句是唱衰,毕竟,失去当家的支撑,后无子嗣继承家业,只剩一名软绵绵的奶娃儿,严家当铺,后果堪虑。

  朱子夜不爱听那些,于是策马加快奔驰速度,赶往严家当铺。外头言过其实了。严家当铺没有随着严老爹的过世而垮掉,只暂时歇业几日,全心处理严老爹的出殡事宜,之后,当铺恢复营业,步回正轨。当铺老板变更为严尽欢,仍是孩子的她,自然不实质管事,当铺大大小小所有事,全由严老爹当年收留的流当品们分摊来做。

  朱子夜怕严尽欢伤心难过,多留了几十天陪伴她,然而严尽欢根本不需要她的啰唆安慰,失去严老爹后,严尽欢没有天天以泪洗脸,没有撒泼使性子地为难下人,她只是不笑,不爱理人,身旁总轮流有夏侯武威、尉迟义或欧阳妅意跟着,不会放严尽欢有孤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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