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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好嘛。」

  出乎秦关意料,公孙谦短短淡淡几句,便让朱子夜乖乖听话,柔顺得像小绵羊,安静坐下来喝她向来不爱的苦甘茗茶。

  不安,萦绕在秦关心口。

  刚刚我看见谦哥对付上门闹事的混蛋,好帅呢!

  我觉得谦哥光是站在当铺大厅,就让人好放心。像谦哥这么出色的孩子,为什么他爹娘拾得卖掉他?我要是他娘,疼都来不及了呢。为什么谦哥变成流当品之后没能卖出去?我要是带银两上门的客人,我就会买他。

  你卖相不好啦!又不会说好听话,又问,又没有付谦哥好看,又没有谦哥厉害,又没有谦哥爱笑!

  谦哥人好好哦!一路上陪着我说话,怕我无聊啦怕我问啦,买东西给我吃,还怕我又摔下马……

  她不曾,在他面前,提及另一个男人的名,如此频繁、如此滔滔不绝、如此赞不绝口,如此……雀跃开心。

  以前,她三句不离「关哥」,今天,他还没从她口中听见她叫他「关哥」他被取而代之?

  秦关木然啜饮热茗,茶汤下肚,未进食的腹腔缓缓疼了起来,他忘了自己空着腹,喝下清冽解腻的茶,自然伤胃。

  又或者,在疼着的,并不是胃……

  第4章(1)

  昨夜并没有不欢而散。至少,朱子夜和公孙谦之后转往凉亭赏月,聊得很开心,默默退开的秦关,如她所愿地不与她吵嘴,不成为她印象中,总是凶巴巴骂她的家伙。秦关过了五更仍无法成眠,决定起身燃烛,做些可以分心的事,却一连做坏三条银饰平安锁,更错把一只名贵的流当金镯给熔掉……心神不宁,多做多错,不如不做不错,秦关放弃再弄砸第五件饰品,干脆坐定不动,睁着眼,平窗口外仍灰蒙的晨。

  肢体是空闲下来了,脑子仍是忙碌不堪,想着看见朱子夜与公孙谦连袂出现于眼前的怪异感受。

  老实说,就算朱子夜真的认为公孙谦很好,也不过是件小事,公孙谦确实值得那些赞扬,无论是相貌、人品、性格、能力,皆属上上选的出色,他打从、心里敬佩公孙谦,视他如兄。

  朱子夜算是公孙谦自小看大的小丫头,两人有好交情亦相当正常,他又何必庸人自扰,以为迟钝的她会突然开窍去了解什么叫「爱」?她仍是株含着花蕾的小花,尚未为谁艳红了瓣色、尚未为谁挣脱了萼的束缚,她离爱情还嫌早了一些,再过几年,等她足以明了情爱为何物时,他才决定送上他为她量身订做的整套珠贝首饰!这些年来,一点一滴累积了耳饰、指环、手炼、颈饰、珠花,全以她最爱的白色珠贝为主,他甚至在钻研制作出类似捕兽夹的饰物,当然不能像捕兽夹具有杀伤力,而是咬合力不差又点缀了雪白珠子的虎口夹,方便不会用钗子绾发的她,可以轻松左右捉两缯长发再夹紧,便是漂亮的发型― 亲自上朱家牧场,向朱老爹提亲。

  他想娶她,从几年前,便开始产生的念头。

  兴许,她乍听之下,会惊讶地合不上嘴儿,更或许,朱老爹会比她更加惊吓,原来野女儿也是有人想爱的,说不定,朱老爹会问他,是否需要双手奉上几千只羊当嫁妆才不会亏待他。

  兴许,她会大声嚷嚷:我们是哥儿们,怎么可以婚配,那是乱伦!

  他会让她知道,哥儿们这三个字,不是像她与他这样当的。

  哥儿们不会魂牵梦萦、哥儿们不会无话不谈、哥儿们不会乐见对方眼中出现了第三个人。

  他没有当过她是哥儿们,那是给了欧阳妅意和严尽欢的感情,绝不是给朱子夜的。秦关正放宽了心,便瞧见朱子夜托着满满一大碗的鸡丝粥及几碟配菜,步伐轻快地朝他这儿而来。她就是这样一个率真女孩,几乎没有隔夜仇,说她迟钝也好,说她反应慢也罢,甚至说她有点粗性子也可以,她不兴冷战那回事,不爱生闷气,伤害她自己的身体,昨天和他有些不愉快,今早便全数抛在脑后,带了早膳来求和。

  这也是教他很喜爱她的一点。

  「关哥。」好眼力的她,远远就透过窗,看见秦关坐在桌旁。

  秦关在窗边接过沉沉的膳食,朱子夜嫌麻烦地舍大门而直接跳窗进来,秦关本想数落她几句,但随即忆起她的埋怨,说他老是板脸骂她,他很识趣地闭嘴不啰峻,只让「早」这个字从喉里滚出。

  「你昨天晚膳没吃耶,来来来,我盛了好多鸡丝粥,你快吃。」她一进屋,托盘里的大粥盅捧到他面前,再送上调羹一支。

  「妳怎么知道我……」没吃晚膳?

  「谦哥说的呀。谦哥说,他去厨房泡茶时,看见灶边留有两人份的饭菜,灶上还有一锅温汤,猜想是你帮我留的,而且你应该准备陪我一块儿吃,对不?」朱子夜很坦白,并不是她太细心去发现秦关的体贴,昨天依然气着秦关― 不知是气他失约,还是气他爱欢欢,抑或是气他好好一句话不肯慢慢说就先用骂的― 总之她气嘟嘟的,和公孙谦喝了几杯茶,只觉得苦,完全感受不到甘味,它们根本没法子烧熄她的火气。那时,公孙谦彷佛想到了什么,才道出他在厨房灶上看见的猜测。她以为公孙谦是想帮秦关说话,撒了小谎,虽然她听秦关说过关于公孙谦「实话实说」的怪癖,还不曾亲眼见识过。

  于是,她跑一趟厨房,果真看见了饭菜。

  别说是气,连个屁也没剩了好吗?

  要不是看见秦关房里的烛火已熄,她真的会半夜三更拉他起床吃宵夜。

  即使肚子很撑,装满了饭馆的美食没消化,她仍是一口一口吃光饭菜,凉掉的酥炸鸡腿啃得干干净净,她才不要浪费好哥儿们的心意,然后再赶着最早的清晨杀上门,拿食物喂饱他。他饿了一整夜,又喝了一杯茶,一定胃痛,这是他的老毛病,她曾在他的信中读过,听说是他父亲刚过世,继母不愿照顾他,放任一个孩子有一顿没一顿,有时整日没东西吃也是常事,他的胃,便是那时给弄坏了。

  「原来如此……」秦关还以为她关心他,才会察觉这件事,是谦哥告诉她的。

  「来。」她催促他吃,秦关默默舀一匙入口,她笑吟吟看着他吃,不停问他好不好吃。

  「妳也吃。」

  「昨夜吃得有点撑。」她拍拍肚,苦笑,她几个时辰里吃下两顿饭,饱到现在。是指公孙谦带她去饭馆大吃大喝一事吧。秦关略带酸意地想。「关哥,我这次待了好久,再不回牧场去,我爹就会把我骂臭了吧。」她最近耳朵都好痒,定是老爹远在山的那一端,照三餐骂她这个贪玩臭女儿。「所以,我差不多也该走了,明天吃完早膳,我就回去了。」

  「嗯。」每年都会面临分离,他不意外,也不觉得有依依难舍的悲苦,她走了,明年仍是会来,她走了,写满蚯蚓字的书信随后就到。

  「那你……」会送我回去吧?

  回程的路不算短,有人陪,可以东聊西聊,打发马背上枯燥的时间。

  那条路上,只会有她和他,有时骑马骑累,找棵大树坐下来嗑馒头、歇歇凉,若想小憩片刻,背靠着背就能闭目养神,不过大多数时间她不会将时间浪费在这上头,她只要一想到今日一别,还得数过好几百天才能见面,她便舍不得耗费在睡午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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