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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孙谦料中了,沈启业很快就惹出麻烦。

  他拿酒,砸破亲妹妹沈璎珞的后脑,放火烧掉严家一座藏酒地窖,趁乱偷走一些值钱的珠宝首饰,逃得无影无踪,险些烧死尉迟义心爱的妻儿,所幸尉迟义及时发现沈璎珞人在火场中,冲入抢救,否则便是一尸两命。

  严尽欢没派任何人去追沈启业,那家伙有多远就滚多远,她不想浪费时间去逮沈启业回来,逮回来还要花米粮养他,啐,她情愿把米粮全倒进大池去喂鱼虾,也不想喂沈启业!

  沈启业从严家离开,最开心的人,莫过于他夏侯武威。

  终于不用再因为沈启业看她的眼神而闷闷不乐,终于不用再时时闪身挡在娇小的严尽欢面前,隔开令人作呕的炙热目光。

  摇首甩掉脑中沈启业那张讨厌的嘴脸,夏侯武威专注于怀中温香暖玉。

  他的唇,轻柔如蝶,舞过纤自优美的弧线,停歇在鹅蛋般光洁圆润的小巧下颚,密密啄吻,细致的肌肤无瑕似玉,白里透红,他盘旋片刻,落回她的唇心。

  严尽欢自头到尾都是清醒没睡,当他的舌探凿进入她的檀口,她再也无法装睡。

  他就这么努力想为尉迟义求得人情,要她颔首同意小俩口的婚事,努力到迟迟等不及她的应诺,便展开第二回“色诱”吗?

  严尽欢睁开眼,伸手推拒他,避开他的索吻,她不喜欢有目的亲吻,会让她觉得自己很可悲,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逼他王动拥抱她、亲近她。

  “好好好,我会答应义哥,让他和沈璎瞎成亲,你别再来了,我好累,想唾……”她制止他二度“捐躯牺牲”。只要她允诺了,他就会停手了吧。目的已经达到,不用再佯装与她浓情密意。

  夏侯武威如她所愿地停下所有动作,她喊累了,他当然不可能不顾她的情况而莽撞冲动,即使下腹有股火烫仍隐隐燃烧,方才纾解过的欲望贪婪的仍叫嚣胀痛,他深深吸气,逼自己退离她柔软芳馥的身躯,否则他怕控制不住自己,一碰到她,什么理智什么待静,全都化为乌有。

  果然……拥抱只是为了得到她的首肯。严尽欢眉头一蹙,方才暖热的身躯,变得冰冷。

  不然呢?严尽欢,你以为除此之外,他哪还会委屈自己抱你呢?瞧,一得到你的答案,他便退开了身体,不只是唇,连环抱著她的手臂,都避之唯恐不及地松放开来。

  有时,她真恨他这么残忍,恨到想大声喝令他滚出去。

  但她更恨自己,恨自己鸵鸟般藏住脑袋,不听不看早该放弃的感情。

  “……夏侯,你跟义哥说,有任何需要用银子的地方,去找帐房拿,沈璎珞是孤女,却不能随便嫁,毕竟是嫁进严家,不一定能办得多风光,至少也得热热闹闹。义哥那人,冲动粗心,这几天你多帮他些,陪他去采买东西,否则他一心急,谁知道会出啥乱子,到时婚宴所需之物没买,全买些娃儿玩具、衣裳,到时不知道婚宴上要闹出什么笑话。”严尽欢已经很习惯压下自个儿心底的沮丧,用著无事一般的口吻交代正事,她可以做到不让人听出她语气中淡淡的哽咽。

  “好。”

  “有妻有子,义哥一定好乐。”严尽欢以笑叹的调侃方式,将肺叶间那股无奈抑郁结给吁出。

  “看得出来。”尉迟义的喜怒哀乐,向来都藏不住。

  “你羡慕他吗?”能成亲,能生子,能与爱人琴瑟和鸣。

  严尽欢问得试探。严家几个流当品都找到此生的相属伴侣,独独他,被她囚在身旁,他一定有诸多抱怨吧?

  “不羡慕。”

  夏侯武威回得淡然,也回得迅速。

  他毋须羡慕尉迟义,为什么不羡慕,他不清楚,他只确定自己心中并没有遗憾,既然没有,又怎会欣羡他人呢。

  现在这样很好。

  以后如果也维持这样,他无所谓。

  一辈子这样……

  严尽欢听著他的答案,苦涩一笑。

  想想自己真是无比自私,若没有她梗在中间,或许他比铺里任何一个人都还要早成家立业,与冰心一块儿……儿女成群了吧。

  大家都没有说错,她真坏,名副其实的坏当家。

  他倒楣,被她爱上,无法像谦哥他们一样,自主地寻觅爱人。

  若方才,他诚实告诉她,他羡慕尉迟义,羡慕极了,她也许会成全他,放他自自。

  他的“不羞慕”,让她幻想著他与她,都满足于现况,不奢求改变,如此一来,她怎能舍得放开手?

  夏侯武威拍掉尉迟义的手,阻止他付钱买下一架木马摇摇。

  “今天是来办婚宴用品,那种东西,婚宴上用不到。”怎么,他是打算骑著木马摇摇迎娶新嫁娘吗?那会很蠢哦。

  尉迟义支支吾吾,却把满口歪理当正道在说:“以后就用得到了嘛,你看你看,那架木马摇摇多可爱,漆成彩色的耶,脖上挂铃铛会叮叮响……反正小当家出钱,买回去再说嘛。”

  还跟他撒娇哩,啐,不许买,要买,等孩子出世再说。

  “老板,帮我包起来…”——尉迟义被直接拖走,与可爱的木马摇摇生离死别。

  “先去买红绿彩锦,还有枣子栗子花生李子。”夏侯武威很清楚今天采买的重点。

  “那几种子儿的,都用不著了吧,我们已经有孩子。”所以不用祝贺他们早生贵子啦,把钱省下来去买木马摇摇比较实际。

  “凤冠霞帔,鸳鸯盖头……”直侯武威手执小抄,复诵严尽欢交代之物。

  “璎珞说不要奢华,她也不穿嫁衣,还在丧期,一切简单就好。”

  “那么,也该为她采买新衣裳,红的不合,粉的总行了吧。”夏侯武威意外严尽欢的细心,她在纸条一角注明了这小一行话。

  “璎珞穿粉嫩色的衣裳一定很好看!”尉迟义终于找到此木马摇摇更要紧的东西。沈璎珞怀著孩子,不方便久逛,才让尉迟义全权处置婚事,她被尉迟义逼著卧床休养,赖在床上当米虫。

  “时间来不及,无法买布匹回去做,直接去师傅那儿挑成品。”

  两个男人边逛边买,就算有夏侯武威在旁阻止,尉迟义仍是成功买下许多与婚宴不相干的东西,像是软绵绵的红豆泥糕——沈璎珞喜爱这类小点心,买回去孝敬爱妻。烤得油滋滋的鸭腿——不可能放到婚宴才吃,一定是晚上小夫妻俩你一口我一口甜蜜蜜啃掉它。甜酸蜜渍的开胃酿梅几罐。到了裁缝师傅那儿,不仅挑了几袭女子衣裳,还有娃娃衣、娃娃鞋、娃娃帽。

  尉迟义公私不分,一点也不教人意外,连夏侯武威都这样就属稀罕了。

  他买下一盒姑娘家都抵抗不了的软甜糕,糕上以鲜红果液绘出一朵小小牡丹,光以双眼看便相当赏心悦目。

  “买回去巴结小当家呀?”尉迟义取笑他。用小当家的钱买小当家的礼物,虽然诚意不足,但谁教流当品不支薪,想花自个儿的银子,也榨不出半滴油水。

  夏侯武威抿著唇,懒得理他,爱笑就去笑好了。

  “也是啦,讨好她的话,对大家都有益处,她心情好,大家日子都好过,还是武威你心思细腻。辛苦你了,武威!”尉迟义支持夏侯武威这般懂事。

  “事实上,她很害易讨好。”一点也不辛苦,几块甜糕,就能让她很开心。这句为严尽欢辩解的话,自然而然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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