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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岁不到的孩子早已看破生死,反而他们这些大人不忍心,拼了命地也要找最好的药来医治他。

  可是他脑里的肿瘤越来越大了,再不开刀恐有破裂之虞,到时他年轻的小生命也告终结,

  “情形如何?”上次瞧了一眼,应该还能撑上一段时间。

  袁素素忧心地停在病房门口回睨她。“恶化的情况比我们想象中的快,视线慢慢的模糊了,有时会完全看不见。”

  “这么严重了……”言醉醉思忖着,考虑要不要把那个颓废的死家伙捉下山。

  “要不要进去瞧瞧他,他一直念着死人阿姨哦!”她打趣地将手放在门板。

  什么死人阿姨,欠教训的小鬼。“不了,还有一堆工作等着我动手呢!不过……”

  “不过什么?”哪有人话说一半又缩回去。

  “算了,晚上回来来我的菊花居坐坐,咱们再好好的聊聊。”就让她做一次推手吧!

  “你家仇先生不介意?”万一坏了人家的好事,恐怕会像小打工妹一般被丢出去。

  “他今晚有批水货由港口进来,我看他会忙上一整夜。”如果他有幸逃脱。

  袁素素好奇的问:“你真的每次都把消息透露给怜怜那口子?”

  言醉醉笑了。

  “正邪的对立挺有意思的,不下去搅一搅有点可惜。”她相信那两个人也很矛盾。

  一个黑道大哥,一个执法人员,互相看不顺眼又英雄惜英雄地下不了手,所以有灰色地带的存在。

  也就是她们所居住的联合女子出租大厦。

  第二章

  她发誓要杀了言醉醉那女人。

  什么道路平坦非常好认,一条直上目的地没有岔路,通行无阻好像在自家厨房散步,用脚来转方向盘都到得了不用担心。

  不用担心,不用担心,她非写上一千遍不可,眼前的泥泞路若不用担心,那么把人切成一万块还能保存骨头与皮肤的完整就更简单了。

  左边是断层,右边是荒草蔓蔓的小径,如果她不找死或刻意迷路的话,肯定得走中间这条看起来危险又不稳当的泥浆路。

  可怜的老车刚由车厂回来又得受此折腾,她很烦恼它会不会就此寿终正寝,一命呜呼,不堪劳累三十年而选择抛弃她。

  虽然老师傅说它健壮得像头牛,但是为了让它多活几年,她决定弃车步行,相信没人会打它的主意,因为它实在太老了,连当破铜烂铁费也不偿钱。

  袁素素穿了一件祖母时代的外衣,脚上套了利于行走的包脚平底鞋,很土的那种,还把头发包起来怕弄脏,全副武装地打算徒步上山去,反正不远嘛!就在山的对面。

  当她第七度脚打滑由泥地爬起来的时候,言醉醉的名字起码被她诅咒不下一万次。

  居然跟她说很近,脚一蹬近在眼前,而她由一大清早起身发动车子到现在为止,已过了七个钟头,别说诊所的鬼模鬼样没瞧见,连个问路的人也不知藏到哪个老鼠洞,她真要怀疑自己是不是流落荒岛。

  “天哪!请你开开眼指点明路,别让我瞎走胡闯的踩进熊窝,这是你欠我的。”她不知自己为何会说出天欠了她的话语。

  不过她一说完没多久,跟前出现一只很可爱的小白兔,双掌捧着一根吃了一半的胡萝卜朝她直眨眼,像在鼓励她跟着它走。

  不明就里的袁素素好奇的追着兔子来到一条山沟,顺着山沟她看见一处冒着烟的烟囱。

  被骗太多回了,即使近看在眼前也有可能得走上,一两个小时路程,山和山的距离是很近,往往不超过两三百公尺。

  但是要由这山走到那山除非是只鸟,否则要有相当的决心才能排除万难,找到言醉醉口中奇怪又别扭的死男人,她是这么说的。

  “唔!那个人在干什么,干吗对一只羊施行人工呼吸?”不膻吗?

  太诡异了。

  羊本来就是人的食物,死了成为餐桌上的佳肴,何必多此一举的救它,到头来还不是要宰了它。

  “羊死为大请节哀顺变,你就放过它吧!别让它死不瞑自。”被他的口气臭到不死也不行。

  袁素素忍不住脱口而出,没注意到有人靠近的男子惊讶的咬了羊鼻子一下,它痛得咩了一声,起死回生的跳了起来,回到同伴身边。

  这……这种事真的很离奇,救了老半天不见起色,没想到误打误撞反而把羊救活了,实在让人难以置信,有点被老天耍了一记的感觉。

  没人发现小白兔何时不见了,幻化成可爱少女的模样趴在白云上,一手红萝卜一手西红柿的俯身而视,两颗大门牙没停过地咀嚼。

  两人四目相望,微微一惊的袁素素以为熊穿上人衣,刚才不是在救羊而是准备生吞了它。

  “你怎么现在才来,整整迟到三十六小时又十七分五秒。”眉一拧,他看见的是泥人吗?

  真是的,怎么弄得一身泥,他还能指望她做事吗?

  “我……”熊开口说了人话。

  “你什么你,你知不知道为了等你我什么工作也不能做,白白浪费了好些时日。”一些研究进度严重落后。

  会不会是她误解醉醉了,她已通知那个怪人派熊……呃!派人来接她?“对不起,山路不好走,所以慢了些。”

  “看得出来,你把自己搞得很狼狈。”他没见过比她更脏的女人。

  不过算了,能帮上忙就好,太挑的话会找不到人来上工,不算太差忍忍也就过了。

  哭笑不得的袁素素没法反驳他的话,她现在的样子确实很糟糕。“你可以带我到诊所梳洗吗?”

  他瞧了她一眼似在斟酌,最后沉重的点头。“好吧,我忍耐。”

  咦!他在说什么,为何她听不懂?

  不过是简单的几个音听来像天语,谁要他忍耐了,又要忍耐谁,难道是她做了什么奇怪的事需要忍耐,不然他怎么一脸痛苦的走开?

  说是一脸是夸大了些,熊先生满脸的胡磋像刺猬的刺全竖了起来,整张脸只有鼻子以上、额头以下没有胡子,能看到他表情的地方还真有限。

  他很高,背也很宽,如果不看那张熊脸倒有几分人样,可是那口张飞胡真的很壮观,穿上古装一定挺吓人的。

  “你还不跟上来发什么呆,难不成要我背你?”麻烦的女人。

  看来像是不错的建议,试试无妨。“我脚扭到了,可能走不快会拖累你。”

  “该死,瞧我造了什么孽自找苦吃,连天都和我作对。”丢了个面粉糊成的帮手给他。

  好吧!就当老天考验他的意志力。

  “呃!你不用管我,我慢慢走总会到。”他的脾气好像不是很好。

  还是认命点自己走,以免被弃尸荒野无人知,得等很多年才由鉴识科鉴识她因何而死。

  “你知道路吗?”他用瞧不起的口气一哼。

  啊!是不晓得。

  一见她茫然的眼神,走了回来的男子背对着她,身子一蹲。“上来。”

  “嗄!什么?”他不会真要背她吧?

  嘴角往上扬的袁素素不自觉的笑开,熊的内在比外表善良多了。

  “再不上来我就扔下你让野狗啃。”做人做到他这种程度也很可悲。

  “附近有野狗?”山里有食物吗?

  她手脚利落的攀上他的背,一点也不像有伤的样子,男子狐疑的瞄了瞄她的脚几眼,但是沾满泥的小脚看不出所以然。

  她的脚真的很小,他手一张开差不多大,难怪她走得比别人慢,因为脚小跟不上速度,人家走一步她起码要走上三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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